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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重整最后期限倒计时15天:竞标方包括央企地方国企和民企,目前鞍钢的表现最为积极

不止是钢货  · 公众号  ·  · 2017-06-25 22:45

正文

东北特钢关键一周:破产可能性不大,谁会最终接盘?

经济观察报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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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是东北特钢集 团及破产管理人向大连中院申请第二次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截止日期。


根据《破产法》第79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如果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而7月10日,正是法律允许的给予东北特钢重整的最后期限。 在东北特钢内部,关于战略投资方,也就是此次重整的接盘人究竟是谁,一直传言不断。


6月21日 ,东北特钢下属子公司的一位不愿具名人士向 经济观察报透露, 去年 年底以来,鞍钢集团和东北特钢一直在时断时续地接触,这期间集团内部始终伴随着鞍钢能否接盘东北特钢的传闻。


该人士所在的公司,在此期间一共与鞍钢正面接触了两次,分别是鞍钢方面对该东北特钢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和审核。该人士对经济观察报称,除了鞍钢之外,没有其他意向投资人对子公司层面有过类似的接触。


6月22日,作为清算组成员,辽宁省 工信委 冶金处官员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在寻找战略投资团的过程中,有包括鞍钢、本钢甚至是部分民营企业在内的意向投资人,均对工信委进行了咨询。 辽宁省 发改委财金处 则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在此过程中,一直都有投资人在竞标,不只是鞍钢一家。 不过上述两个部门同时表示, 从接触的过程看,的确是鞍钢最为积极,也是对东北特钢调研最为深入的一家意向投资人。


上述辽宁省工信委和发改委人士均经济观察报表示,虽然同为清算组的成员,但其介入的相对较浅,更多地是作为配合的部门参与此次的重整, 真正的决策部门是辽宁省国资委 ,此外,在债务重组的处理方案上,辽宁省金融办也发挥着较为关键的作用。


6月23日,一位东北特钢银行债权人律师顾问告诉经济观察报,目前重整的方案还没有最终确定。同一天,东北特钢宣传部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至少在宣传部的层面,现在尚未接到关于重整接盘人最终是谁的消息。


东北特钢宣传部人士同时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基于东北特钢的特殊产品定位,走向破产的可能性不大 ,东北特钢层面的领导曾表示有信心完成重整,而重整方案有可能会在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的几天公布。


探秘接盘人


2016年3月,东北特钢开始爆出债券违约,其后,连续违约。有媒体报道称, 2016年12月1日, 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在大连召开 ,彼时经过 大致统计 ,东北特钢集团及其下属的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高合金棒线材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总规模高达700亿元人民币,包括银行、基金、实业企业等在内的相关债权人多达374家。


2016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裁定对东北特钢进行破产重整,即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债务调整,从而解决债务问题,并同时使得东北特钢摆脱财务困境。


漫长的重整从此开始。


2016年10月19日下午,东北特钢集团在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出示了一份“关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指定东北特钢集团清算组、大连特钢清算组、大连棒线材清算组分别担任东北特钢集团等三家公司破产管理人,也即清算小组。此后东北特钢发布的公告显示,前述三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组成人员相同,由辽宁省国资委、辽宁省金融办、辽宁省发改委、辽宁省工信委、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有关人员组成。


东北特钢原计划于今年4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后因意向重整投资人决策程序复杂,2017年4月10日,根据东北特钢集团及管理人的申请,大连中院裁定延长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时间至5月10日。根据东北特钢旗下子公司抚顺特钢的公告,在过去的一个月时间里东北特钢集团及管理人积极组织协调意向重整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就重整投资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多轮的沟通、协商,但相关事项的磋商与谈判仍在进行当中。其后,东北特钢集团及破产管理人向大连中院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至7月10日。


2017年6月21日,东北特钢下属一家子公司的知情人士得知,本要成为“定论”的接盘人鞍钢集团,又出现了“插曲”, 原因在于两家公司就某些问题依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具体原因为何,这位人士未能做出更进一步的答复。


这位知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关于鞍钢集团意欲接手东北特钢,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最开始,也就是2016年下半年,公司内部传言鞍钢和东北特钢在接触,其后因为东北特钢提出的条件鞍钢不能接受,重整的意向被暂时搁置。随后,一家民营钢企开始入局,同在本省的本钢集团也在意向投资人之列。但最终,到了年底之前,鞍钢卷土重来。


上述东北特钢下属子公司的知情人士回忆了 和鞍钢的两次近距离接触过程,这两次均是和“摸底”有关。


第一次是在2016年的10月,也即是东北特钢宣布破产重整不久,彼时鞍钢来到东北特钢以及该下属子公司,进行了一次与破产相关的评估和审核。进入今年上半年,鞍钢再次派驻工作人员,对东北特钢包括该下属子公司再一次进行了 评估。两次评估审核,东北特钢方面均按照要求,向鞍钢方面提供了一些财务数据和资料,包括银行债务、资金往来等。


该知情人士说,“截至目前,除了鞍钢之外,尚没有其他的企业有过如此深入的调研举动。资产的评估,鞍钢那边经过几次接触,已经摸底得差不多了,也就是说, 基础工作已经就绪。下一步,可能需要看高层的协商情况。协商好的了话,也就很快尘埃落地了。就我们的了解,还是鞍钢接管的盘面比较大。”


这位知情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问题的关键点可能还是在债务处理的方案。鞍钢是否愿意、以及是否有能力拿出偿还债务的资金是一个问题,而拿出的资金和偿还方案,又是否能够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又是个问题。在此之前,关于债权人与东北特钢的意见分歧一直没有终止过。”


不过,公开可查的债权人会议即在年前召开,彼时几乎所有的债权人悉数到场,东北特钢的债务规模也在彼时得以盘点。上述知情人士介绍,东北特钢重整之后,债权人便没有再来催债,企业算是暂时被保护起来了。


这样的说法与辽宁省发改委财金处以及辽宁省工信委冶金处相关人士的说法基本一致,二者均为此次破产重整的破产管理人之一。6月22日,辽宁省工信委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此前除了鞍钢集团,还有其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向工信委做过问询,希望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但是只有鞍钢这边,派出专门的人员与东北特钢进行密切的接触。


此前盛传的潜在接盘人本钢集团,最终没有了下文。对此,辽宁省发改委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下一步很有可能进行鞍本重组,所以,本钢接盘和鞍钢接盘,最终可能是一回事。


辽宁省发改委财金处人士向经济观察报透露,实际上,整个重整方案的推动,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都是省国资委主导。 该人士同时表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有数家企业在竞标,不止是鞍钢一家,只是就目前看,鞍钢的表现最为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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