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披露,四川省雅安市的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家长会上,各年级家长被动员捐1000多元不等的“感恩费”。视频一经披露,引发社会关注,21日,天全县纪委和县教育局通报了调查结果:涉事学校校长被免职,要求学校退还家长捐款。
所收款项共计145.95万元 涉事学校校长被免职
通报称,天全二中曾授意家委会组织家长“捐资助学”活动,所收款项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共计145.95万元。
天全二中通过家委会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违反了教育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等相关规定,侵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
据悉,学校曾于2017年2月春季学期收取68.82万元,2017年11月秋季学期收取77.13万元,其中119.64万元以自然人身份,单方面汇入雅安市教育基金会面向社会公开的捐款账户,其余26.31万元尚在家委会成员手中,所有的款项至今未使用。
目前,所涉资金已与雅安市教育基金会沟通商定,按规定予以退还。校长章帅东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天全县人民政府已责成天全县教育局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警惕“家委会”变成违规“护身符”
在这起事件中,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就是“家委会”。前面也提到了,这个所谓的“感恩费”是学校授意"家委会"组织家长捐的。
什么是“家委会”?2012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家委会。当中写道,家委会的职责是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那么,该如何看待这起事件中“家委会”所扮演的角色?学校授意家委会组织家长捐款暴露出了哪些问题呢?
教育专家 熊丙奇:
家长捐赠,必须是以自愿为前提,带有强制色彩的捐赠实际上就是学校的违规乱收费。虽然是以家委会的名义,无法否定强制家长交钱的事实。
这对中小学家委会的建设提出警示,本来家委会的意义是维护学生的权益,推进学校的民主治理,提高学校的现代治理能力。家委会的主要目的是参与学校的办学管理监督。
但是现实中,有些学校虽有家委会,但家委会却成为了摆设或者工具。这几年来,家委会成为学校的工具或是违规办学的帮凶的事件不断爆发,比如有的学校通过家委会组织学生补课,有的通过家委会组织家长捐赠,还有的通过家委会向学生收费。违规补课是被明令禁止的,通过家委会就变得合法了;向学生收费,本来应该由家委会审议是不是合理,但现在也没有家委会审议的过程,就由家委会出面来收钱。这些都使得家委会发生了变异。因此通过这起事件还要反思,中小学家委会的建设,要真正建立起能发挥作用的家委会。
明明是“乱收费”,却美其名曰是“感恩费”,这样的“感恩费”里有校方的煞费苦心,有家长的无奈和抱怨,或许还有孩子间的攀比,但唯独不会有谁对谁发自肺腑的感恩。当感恩异化成所谓的“感恩费”,既让感恩变味,也让师德蒙羞。
监制/唐怡 主编/张天宇
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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