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自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
李某通过非法渠道陆续购入多地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余条,
涉及地区包括山东、浙江、安徽等多地。
据检察机关调查,李某原本在北京长期从事儿童摄影行业。2020年,他在同行业的社交群里获取了一批新生儿个人信息,为了将这些个人信息变现,他开始寻找买家出售。
在找到杭州的意向买家后,李某亲自从北京赶来与买家线下见面,为了打消买家的顾虑,李某还会提供一部分当地新生儿个人信息以用作验证真伪,
包括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等。
为了拓展客源,杭州某摄影公司和某创意公司先后从李某的手中购买、使用了上述个人信息,
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最终,
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目前正在服刑。两家摄影机构也被追责。
此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起诉李某以及两商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
本案涉案的新生儿个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足以识别到特定的新生儿及其父母,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三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使用特定人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仅有损相关主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扰乱新生儿及其父母的生活安宁,还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
故三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判令,
李某等三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
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