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纪法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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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自己掏钱能否去私人会所消费娱乐?

纪法指引  · 公众号  · 时评  · 2025-02-02 08:00

正文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党规党纪问答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问:老张,这个小长假,我几个同学来武汉玩,大家好久没见,我想尽下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一下,你有没有私人会所推荐啊?


答:你还挺大方的呢。我没去过私人会所,可我知道的所谓的“私人会所”,是以会员制消费形式,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党员干部是不能出入私人会所的,即便你同学是里面的会员,你也不能去


问:我又不是找别人支付,我自己掏钱,也不可以吗?


答:“私人会所”一般具有私密性、高端性、奢靡性和排他性等特征,这种高档、奢侈消费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有衍生出“会所腐败”的危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要求,严格自律,自觉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和奢靡娱乐场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因此,党员干部即使是花自己的钱也不得去私人会所消费娱乐。否则,根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党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