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1月27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全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加快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全省奋勇争先、再上台阶贡献“三农”力量。
一、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稳定安全供给
(一)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持续增长。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到2030年全省新增粮食产能20万吨。扩大再生稻和旱稻种植,推广水旱粮经轮作,深化烟稻双优基地建设,挖掘马铃薯、大豆等旱粮生产潜力,发展鲜食玉米、专用型甘薯等特色旱粮,继续开展耕地认领种粮等活动。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推广优质高产品种,集成推广稳产高产技术,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巩固油菜扩种成果,稳定花生种植面积,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补贴政策,继续实行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统筹做好市场化和政策性收购,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全面实施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推进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二)强化粮食储备和节粮减损。
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强化储备粮监管,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巩固拓展粮食产销合作渠道,加快福州、厦门—漳州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建设,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倡导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全省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地块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的,要留出合理过渡期,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稳慎分类开展撂荒耕地治理利用,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在确保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加强传统梯田保护。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
(四)加快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9万亩,配套完善灌排工程体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分类分区推进沟渠整治,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推广农田设施灾损保险管理模式。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推进盐碱地改造利用。
(五)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福建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东南沿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推进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提升全省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水平,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双百”计划。深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工作机制,推进科技村落、科技小站、科技小院等建设。
(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构建高标准农田自动气象观测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机制。推进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四大”工程建设,提升小流域山洪灾害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完善“千库联调”平台,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构建山区沿海协调发展的福建水网。有效防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深入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开展互花米草复萌除治和生态修复,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加强进境粮食、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防控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推进“千个避灾点提升工程”建设,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二、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落实财政、金融、消费帮扶等政策措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对象的识别认定,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开展五年过渡期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
(八)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基础设施围绕人口配、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分类推进做大做强县城,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县乡村功能互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建设,合理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格局,有序推进县域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强化村庄分类结果运用,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统筹建设和管护,依法有序开展村庄搬迁撤并,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
(九)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探索开展潜力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近就读,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统筹城乡机构设置,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推进人口小县优化职责体系和组织架构,探索精简高效县域治理新模式。推动经济强镇扩权赋能,鼓励具备条件的片区率先开展行政区划调整。
(十)推进新时代山海协作。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打造优势互补的山海协作产业集群。推进广龙、沪明对口合作,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闽宁协作,持续加大人才交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力度,建设闽宁产业孵化联盟,提升闽宁镇、闽宁乡村振兴样板村、闽宁产业园建设水平。扎实做好援疆援藏援三峡等工作。
三、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
(十一)全面开发食物资源。
坚持山海田一起抓,构建粮经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巩固生猪产能,做强做优肉鸡产业,支持禽蛋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奶源生产能力建设,推进地方特色畜禽养殖产业化。扩大冬春上市优势蔬菜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夏秋高山蔬菜,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和熟期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果。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建设生态茶园,推广新式茶饮,深挖茶文化内涵,推进茶旅融合。发展笋竹产业,规范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禽等林下种养,创新发展药食同源产业,打造“森林粮库”。推进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十二)建设现代化“福海粮仓”。
推进海洋渔业七个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福建特色现代海洋牧场,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新渔村。优化近岸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支持远洋渔业稳健发展。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及尾水处理“五大行动”。深化海洋渔船北斗定位、宽带卫星等终端应用,推进乡镇船舶管理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渔业船舶管理。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现代渔港和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构建覆盖全省海洋经济活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安全指挥、海洋生态保护一体化大融合“海上福建”总平台。
(十三)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
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高效作业机具和适合丘陵山区及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智能机械,因地制宜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研发制造,发展茶叶、食用菌、深远海渔业养殖等优势装备,鼓励研发首台(套)农机装备。集中连片推进老旧农业设施改造提升,建设植物工厂,加快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发展食用菌高层、多层、立体式集约化栽培,推广移动智慧菇房、光伏菇棚等模式。推进畜禽标准化设施化规模养殖。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实施“农业云131”工程,推进数字农田建设,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十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做强做优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农产品智能化、清洁化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功能食品、调味用品、保健饮品、生态食品,推行中央厨房、现代加工仓储模式,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县城、重点乡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造提升特色产业产地批发市场、田头市场,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农文旅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创新拓展乡村文旅消费场景,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以上美丽休闲乡村。
(十五)加强“福农优品”品牌建设。
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评定一批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加快打造“福农优品”品牌矩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严格落实农兽药经营门店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深化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加强动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执法监管。
(十六)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新路。
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打造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品牌,提升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水平。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和推广基地为载体,引进推广一批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加快建设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支持闽台种业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和商业化育种。深化闽台基层交流,持续开展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活动。
(十七)深化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合作。
密切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成员国农业领域合作,培育农业国际贸易优势主体。深化“闽茶海丝行”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拓展南美、中亚、中东等新兴市场。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加强菌草技术援外培训和推广,深化水稻、白羽肉鸡育种等领域对外合作,推动水产养殖“技术出海”,打造农业技术国际合作品牌。
(十八)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整县推进行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将联农带农成效作为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的重要依据。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推广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供销农场”等模式。加强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深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推进家政兴农行动。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就业。
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和美乡村
(十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加快补齐单村供水设施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邻县高速通”工程、“乡镇便捷通”工程,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推行交通事故隐患点“微改造”。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推动千兆光网和5G网络向乡村延伸覆盖,对偏远地区进行网络覆盖补强。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建设,完善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数字乡村先行区建设,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推动“5G+智慧农村”融合发展。
(二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县域高中建设和内涵提升,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加大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持发展农村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加快建设符合农民需要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