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洛创意
周到君工作了十几年,好不容易熬到了10天年休假。
这10天可金贵了,每次都得掰着手指头用啊……要是哪天谁跟我说这年休假不让我休了,我肯定得抓狂……
最近,小刘就遇上这种让他抓狂的事儿了!
▌
都带你出去玩了,还休年休假?
最近这天气多好啊,外面到处都桃红柳绿的,看着朋友圈里天天有人晒美景,小刘也动了心思,想请几天年休假出去放飞一下心情。
然而……小刘的申请很快就被驳回了。HR姐姐告诉他,公司是有权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的,年初已经组织大家一起出去玩了5天了,这就算集体休了年休假了。
看着HR姐姐的表情,那内心台词就是……“这孩子也太不懂事儿了,都带你出去玩了,还休年休假?好事儿哪能天天有啊!
小刘听到这样的答复,顿时就懵圈了,“这样也可以吗?可是当时并没有说明参加了集体旅游就算休了公休啊!”
▌
统筹安排≠任凭安排
公司有权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嗯……这话不算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所以,单位的确可以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但是,有一个前提必须注意:“考虑职工本人意愿”!
也就是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劳动者有权决定自己度假的具体时间和方式。
至于单位的统筹安排,其实就是一个协调作用,以防影响工作而已。
比如,最近单位正好有个订单急着完成,你在此时提出了年休假申请,那么,单位有权不批准,跟你协调到其他时间。
再比如,赶巧在同一时间段,办公室的小伙伴们都提交了年休假申请,单位也有权跟你们协商错开休假。
假如,你就是这么倒霉,每次要休假,单位都正好有事儿,这假就是没办法休了,怎么办?要么就是延续到下个年度,要么就是单位把你没休的年休假按300%的工资给你折算。
总之,单位的统筹安排绝对不等于任凭安排。
▌
别拿旅游福利来糊弄人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休假待遇,国家规定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让劳动者有必要的时间更好地休息,而且年休假期间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休息、放松的时间。
而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各种福利待遇,如安排外出旅游、报销旅游费用等,只是在高于法定标准之外给劳动者的福利,是用人单位为了激励员工劳动、提高员工待遇的一种举措,不能与年休假相混淆。
所以,老板们,千万别拿旅游这种福利来糊弄人了!
也许,老板们并不是故意的,的确是想着让大家的年休假能过得丰富多彩的。
况且,的确也有不少员工觉得反正休假也要出去玩的,有人买单不是更好?
这就是另一种情况了。如果公司想用安排外出旅游等相应的福利待遇来折抵年休假的天数,那么公司应该把此设想通过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变成具体的规定,同时提前向员工告知公示,以便让员工在享受单位福利待遇或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之间作出明确的选择。而不是强行将这种集体旅游施加给员工,直接抵扣掉了职工应有的法定休假权,剥夺了员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总之,协商一致很重要!再也不要以爱的名义来伤害了!
▌
想要员工免休得有这些条件
虽说年休假是国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法定休假待遇。但并不是说只要你工作满了规定年限了,就一定可以休年休假的。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里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形是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
① 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 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 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所以,即便是从这个角度去考虑,公费旅游也并不能作为抵充年假的理由。
编辑 | 沙情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