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政法司知识产权处处长黄建华
9月5日至6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信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部门和机构大力支持,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第八届中国专利年会(原中国专利信息年会)在京召开。5日下午,分论坛三——“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在国家会议中心310厅举行。海关总署政法司知识产权处处长黄建华在《知识产权保护海关在行动》的主题演讲中从三个方面与参会嘉宾交流了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第一方面,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总体的概况。“在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块,在总署,我们隶属于政法司,在政法司下面设有知识产权处,就是目前我这个处所在的部门。在各地的海关,叫知识海关,我们叫法规处。” 黄建华亲切地介绍道,并欢迎大家在遇到执法方面的问题时与法规处进行联系。
海关保护的范围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中国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全按照Trips约定来设置的,在保护的环节方面包括出口和进口,但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案件大部分都发生在出口环节。
在保护程序方面,主要有两种程序,一种是主动依职权保护模式,一种是依申请保护模式。黄建华强调了其中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重要性,其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海关采取主动保护措施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备案,海关是不能主动扣留货物,只能走易申请保护途径;第二,有助于海关发现侵权货物。第三,知识产权的保护的成本相对较低,特别在担保金这个方面,程序力度也较大,因为海关可以对货物进行调查,并且直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四,所有的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起到一个宣传警示的效果。
第二方面,中国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黄建华透露,截至目前,海关总署累计审批的备案超过5万件,目前有效的备案是3万多件,这里面3/4都是商标权,其次是专利权,著作权占4%不到。原来专利权实际上占40%左右,这几年下降主要是因为海关对专利权的备案进行了一些改革。由于以前好多专利备案完以后没有续交年费而失效,导致在海关总署很多备案的效力受到影响,为了保证专利备案及时地更新,在计算专利备案有效期的时候,以缴纳专利年费所到时间为限,如果无法证明已缴纳年费的话,海关将暂时视为专利无效。对于案件的查获情况,从1994年中国海关实施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以来,到2007年,每年查获的案件数量都是处于几千件,一直2009年到2010年以后,基本上保持在2万件左右。
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强化风险分析、加强部门合作和深化国际合作等方面。
黄建华介绍道,从2015年到2017年,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的“清风行动”,今年是最后一年。海关是清风行动的重要执法力量之一,已经累计查获了4万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海关的案件占了10%左右。同时,海关根据在口岸掌握的侵权新问题,开展了一些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活动,在去年年底,专门针对出口电动平衡车专利侵权的乱象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实际上是两个月的专项行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在深化国际合作的努力当中,我国和世界上130多个国家,都建立了海关间的行政互助协议,这里面都包含了知识产权合作的内容。除此之外我们和美国、欧盟、俄罗斯以及日本、韩国等主要贸易国家的海关都签订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协议,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在线下开展了包括案件统计数据的交换、个案信息特别是情报的交流、人员的互访和业界的合作、法律法规的交流等等,特别地,还开展了一系列联合行动。
除此之外,海关部门还积极加强科技装备在执法中的应用,包括集装箱的X光查验系统、称重设备等,通过这些设备发现夹藏的行为,把有限的执法力量放在高风险的货物上面。
第三个方面,全国海关正在重点做的工作。今年的全国海关关长会上提出了阳光计划,其主要的目标实要积极培育形成一批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其中包括三方面的措施:第一,提供知识产权发展的服务,包括为企业设置知识产权海关协调员,包括为企业设计帮助他们制定知识产权的规划;第二,在打击方面,实施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除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本身的措施以外,帮助企业能够享受海关其他的通关便利措施,以及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便利措施。
黄建华介绍道,今年的9月1号,实施了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即“龙腾行动”,从各地海关反馈过来的情况来看,目前已经有查获的案件了。在设计龙腾行动的方案过程中,海关部门坚持四个导向:政策法律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所有的行动都要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同时针对企业在维权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企业的需求设计措施,而且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企业确实有获得感。
最后,黄建华介绍了海关部门制定的涉及十三个方面的三十一项措施,旨在解决目前企业特别是国内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遴选重点企业、深化联系配合、优化服务、强化风险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