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那么怎么捐赠才能扣除?
捐赠后个税该如何计算?
今天小编就结合最新出台的政策来给大家说说在税务上,个人捐赠不能不知道的那些事~
个人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等,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可以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指按照规定取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
个人捐赠时应取得相关的捐赠票据,留存备查,在申报时还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理道提醒:
捐赠的对象必须是公益性的项目,用于宗教信仰等非公益活动不能扣除;个人直接向受赠人、或者向境外的社会团体的捐赠,也不能扣除。
法规依据:
财税[2008]160号第四条、第五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纳税人计算税款时,应以按30%比例或全额扣除捐赠额之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和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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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
小明同志,居民个人,只有来源于境内公司的工资薪金所得,2019年小明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12月份小明随手购买的一张彩票,中奖50万元。
兑付奖金后,向某县政府捐赠享受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款10万元。
小明2019年度所得项目主要是两项:
1.工资薪金所得;2.偶然所得。
小明的捐赠支出应该怎么扣除?
公益捐赠扣除限额=40万*30%=12万元,小明实际捐赠额10万,未超出限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40万-10万)*20%-16920元=43080元。
若小明不在综合所得扣除捐赠支出,2019综合所得年应交个税为40万*25%-31920元=68080元。因此,在综合所得扣除捐赠支出少缴税款2.5万元。
偶然所得适用的是20%的比例税率,不减除任何费用,因此在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可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最高限额=50万*30%=15万元,未超限额。偶然所得应纳税额为(50万-10万)*20%=8万元。
不在分类所得扣除捐赠支出,偶然所得个税为50万*20%=10万。因此,在分类所得扣除捐赠支出少缴税款2万元。
分类所得税率都是20%,综合所得税率档次不同,而且还有限额扣除的问题,通过上述栗子可知,个人捐赠支出,在分类所得中扣除,是不能降低税率的;在综合所得中扣除,是可以降低税率的。
因此!小编建议,
如果在综合所得扣除个人捐赠,适用税率是20%以下的,选择在分类所得中扣除;
如果在综合所得扣除个人捐赠,适用税率是20%以上的,则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但是最终选择何种扣除项目及顺序才是最优的,需要经过测算才知道!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以下机构、单位进行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进行扣除:
6)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等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
法规依据:
财税[2000]21号第一条、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八款、财税[2000]97号第二条、财税〔2003〕204号、财税〔2010〕107号等
总之,个人进行捐赠时,找准境内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扣除时注意30%捐赠限额。
对于不同的情况,到底怎么做减税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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