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强化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管理养护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全面摸清主城区承担城市交通功能的城市道路桥梁设施总数,出台养护参考价和年度管理养护预算编制标准,保证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常态化管理养护的投入,改变“日常不管、年年专项大修”的混乱局面。
同时,建立分级管理养护机制,主城核心区的15条道路将由市级负责管理养护,从而建立示范样板。
《方案》重点对完善法规体系、强化资金保障、编制技术规程、规范挖掘修复行为、规范建设移交工作、建立分级管理养护机制、推广社会化服务、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8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将统一规范移交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道路建成及时移交,做到“建、管、养”无缝衔接。针对当前已经建成使用、承担城市交通功能的道路桥梁设施,原则上在2022年3月31日前进行移交,实现“应交尽交”,消除存量、杜绝增量。
主城区道路桥梁设施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分级负责,明确市、区两级管理养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设施量清单和分界点。
市级负责主城核心区东风路(昆师路至二环东路)、人民路(春雨路至二环东路)、金碧路(西昌路至青年路)、拓东路(青年路至环城东路)、北京路(沣源路至站前路)、青年路(鼓楼路至金碧路)、巡津街(金碧路至环城南路)、南坝路(环城南路至二环南路)、西昌路(西站立交桥至环城南路)、白塔路(环城东路至环城南路)、春城路(环城南路至巫家坝路)、环城路(全环)、滇池路(环城西路至红塔西路)、广福路(昆洛路至西福路)、彩云路(菊华立交桥至云南白药街)等主要道路桥梁设施的管理养护。
此外,针对群众关心的道路反复开挖问题,将规范挖掘修复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坚持“计划统筹、综合协调、规范管理、快速修复、确保质量”的原则,优先采用非开挖等先进技术和工艺挖掘施工。
确须对城市道路进行挖掘施工的,执行以“年度计划为主、应急抢险等作业为辅”的申报制度,部门联动规范审批流程,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挖掘修复过程实施监理,保证修复质量全面满足且不低于设计标准。开展综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挖掘行为,建立城市道路违规挖掘行为黑名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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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规划建设(记者:吴劲松)
编辑:李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