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比90%以上的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也一直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战场”。
然而,公立医院与政府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却一直饱受各界质疑,“理顺政府和公立医院之间的关系,是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这一观点早已成为业内的一致共识。
作为建立我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此次《意见》在基本原则中就明确提出了“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
“‘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这八个字虽然说起来简单,但其背后要求的是政府与公立医院管理层在权责上有科学明晰的划分。”吴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理清政府和医院的权力清单是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存在政府办医职责分散在多个部门、举办主体不明确、政府举办职责不完全到位等问题,卫生部门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能否在监管、政策扶持等方面对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一碗水端平”也受到各界的质疑。
担任北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咨询专家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曾对记者直言,公立医院的医疗活动和医疗纠纷等主要是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但实际中公立医院与卫生行政部门在体制、人事等方面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管办不分”会使得对公立医院的监管很难到位。“比如,一家市级公立医院的院长可能同时在卫生局担任领导,相关卫生部门在监管时自然会有所顾忌。”
吴明强调,落实管办分开,核心正是要明确公立医院的举办主体和监管主体,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改变目前公立医院管理权责分散的状况,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
同时,要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能,包括作为“所有者”在产权链条上对公立医院及其院长的监督,以及作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中提出要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防止利益冲突。
吴明认为,卫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的要求是必须的,不过去行政化的核心是减少政府过多的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公立医院管理,以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的地位,至于取消行政级别并非最重要的问题。
“目前政府办医职能不完全到位,但又在不同程度上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医院的经营管理事务,不仅影响到医院的管理效率和效果,也因权责扭曲而难以问责。”吴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