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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中央财政确定出钱

财新网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5-11 17:48

正文

中央财政拟安排补助资金,其中每个县补助300万元,每个新增试点城市补助2000万元,以促进公立医院收入补偿机制转变

记者 刘佳英

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铺开,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的财政补偿能否到位成为医疗界普遍关注的问题。5月11日,财政部社保司副司长宋其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将对医改试点县市安排补助资金,每个县补助300万元,每个新增试点城市补助2000万元,每个城市的市辖区补助100万元。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此举意在促成公立医院的收入补偿机制的转变。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过去公立医院主要补偿机制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政府补助、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加成收入,其中“药品、耗材这些物化为主的收入大概占到60%-70%”,真正反映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收入只占30%左右。

而改革目标在于,取消药品加成,把公立医院的补偿来源变为两个渠道,即政府补助加上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是指,自2006年起,国家发改委允许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时,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销售价,加价收入即为医院收入。取消药品加成后,药价平进平出,医院采购价就是药品最终的销售价。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将面临收入缺口。梁万年表示,“如何在加成取消后,既让医院能够良性运行,又让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能够有效调动,又让老百姓整体的医疗负担不增加,又能够让医保基金能够承受并且可持续”,这是改革需要破解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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