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志科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至本公告日披露期间,公司累计收到各项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283,287.96元。以上全部补助金额均已到账,政府补助的具体类型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确认及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获得补助主体
提供补助主体
补助原因或项目
补助金额(元)
收款日期
政策依据
与资产/收益相关
计入会计科目
是否具有持续
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 知识产权奖励资金 360,000.00 2018年10月 关于拨付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的通知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否
2 深圳芯智汇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稳岗补贴 34,903.16 2018年10月 深人社规[2016]1号 与收益相关 营业外收入 否
3 深圳芯之联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稳岗补贴 3,284.80 2018年10月 深人社规[2016]1号 与收益相关 营业外收入 否
4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核高基重大专项 8,885,100.00 2018年11月 承担核高基重大专项2014年课题“移动智能终端So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收益 否
合计 9,283,287.96
注:以上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资金均系以现金方式。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款为9,283,287.96元,其中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金额约为9,283,287.96元。
3.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深交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洲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洲明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1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48,034,600元(5,480,346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48,034,600元(5,480,346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12月3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7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即自2019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7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对本次发行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为“AA-”级。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诚信将持续跟踪评级。
【三毛派神】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运维补助资金的通知》(新环发[2018]105号),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给予公司环保运维补助资金800 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预计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 800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资金将一次性结转入公司 2018 年度其他收益。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其他收益科目,影响公司损益的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尚未实际收到上述补助资金,待收到上述补助资金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上述事项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利润情况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特此公告
【拓邦股份】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7,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创科技】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减持进展的公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公司监事段义鹏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3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收到公司监事段义鹏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段义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段义鹏先生通过宁波思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1%。段义鹏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段义鹏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段义鹏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段义鹏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段义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