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FDA
2017年06月02日,总局发布关于1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85号),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青岛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
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岳阳天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广东恒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新兴县永祥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2批次黄芪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总局。
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由当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6月1日
附件:12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药品 品名 | 标示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 | 生产 批号 | 检品来源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黄芪 | 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60407 | 国药控股徐州有限公司 | [性状] |
|
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51101 | 国药控股国大天益堂药房连锁(沈阳)有限公司 |
|
青岛天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51201 |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威海仁济中药饮片厂 | 150202 | 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 |
|
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50401 | 浙江嘉兴盛康医药有限公司 |
|
岳阳天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201605172 | 岳阳市二人民医院 |
|
广东恒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D1510001-3 | 肇庆和新药业有限公司 |
|
新兴县永祥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 | 160101 | 云浮市康达药业有限公司 |
|
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160701 | 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
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151101 | 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16031801 | 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
黄芪(炙黄芪) | 梅州市宏洲药业有限公司 | 140401 |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五指山超市 | * |
备注:标“*”的药品为标示生产企业否认为该企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