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好消息
!!!
400多万上海人从
下月起
将会拥有高达
4万元的保障!
快看看有没有你!
一年一度的退休职工社区参保
即将于
6月份
拉开帷幕!
这次来点不一样的!
除了参加原保障计划的360多万名退休人员之外
因医疗待遇不同而长期被拒之门外的
50.19万小城镇社会保险对象
随着今年正式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也将首次被纳入参保范围!
这个保障计划全称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通过“
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
”的
互助互济的机制
帮助参保的退休人员
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让我们赶紧来看看
具体怎么参保以及参保后享受怎样的保障吧!
首先目前
你
在享有“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
相信大
多数人都已经有医保了!
在这些人中有
三类人群
可以参与这个保障计划!
☟
·
从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
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
·
单位不组织参保
的退休人员
·原
小城镇社会保险
退休人员(新加入)
特别提醒
!!!
今年纳入“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原“镇保”人员
如果
单位不组织参加
“退休住院保障计划”
均可于
6
月份
到就近的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参保
且
无论之前哪一年办理
退休手续
均视作
首次参保对象
我们的利益还是得主动争取呀!
满足条件的宝宝可不能错过这波福利!
如果你身边有人符合这个条件
也要好心提醒下哟!
当然!
你参保后可以享受更多福利!
首先是花生开头提到的
极大的保障力度
↓↓↓
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
40000
元
相信现在你肯定会是这副表情
▼
其次你可以在
四个方面
享受高额保障
1、住院治疗
2、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
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
3、门诊大病治疗
4、家庭病床治疗
现在你肯定很想知道
每一类情况
我们具体能获得多少保障金?
住院
、
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
家庭病床治疗
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给付标准:
1、统筹基金
支付范围之内
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按
60%给付
。(报销60%)
2、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
附加
基金支付范围之内
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按
70%给付
。(报销70%)
门诊大病治疗
补充医疗保障金的给付标准:
分类自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按
50%给付
。(报销50%)
以后看病的资费部分还能报销
再也不用担心看病贵了!
退休职工的福利待遇简直越来越好啦!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
两种方式
来参保!
代扣款参保
1、
已申请代扣款缴费
的退休人员,直接通过
养老金账户
扣款参保(将自动续保,无需再跑一趟)。
2、如果代扣款不成功,仍需到
各社区工会服务点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现金参保
未申请过代扣款缴费
的退休人员和新退休人员应于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前往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镇工会服务点)办理现金参保手续、续保手续。
另外要记得
首次参保必须是现金!
次年及以后各年参保
可采用
本人养老金账户
代扣款方式缴费
这样就方便很多了!
代扣款申请时间为
每年6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
再过几天
就可以申请啦!
激不激动?兴不兴奋?
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了!
由于每类人群
缴费标准不同
花生已经为你们整理好了!
自行对号入座吧~
267
元
/
人
(四类):
续保人员、
新退休
1
年内首次参保人员、
断保后
1
年内再次参保、
“
镇保”纳入“职保”人员
534元/人
(两类):
退休1年以上(不超过2年)的首次参保人员
(不含原“镇保”人员)
、断
保超过1年(不超过2年)的人员
801元/人
(两类):
退休2年以上的首次参保人员
(不含原“镇保”人员)
、
断保超过2年的人员
注意喔!
这个缴费标准的实施日期是
如果今年6月份不参加
明年起收费标准会提高!
到时
267
元就会涨到
534
元
或
534
元涨到
801
元!
不过如果你今年
6
月完成了参保
第二年起,可按续保当年的缴费标准收费!
所以一定要记得在
马上到来的
6
月完成参保哟!
此外
持有
本市各银行养老金帐户
的参保人员
只要到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
直接给付登记
今后其医疗互助保障金将
直接发放
到养老金账户
实现“自动报销”
不用走各种程序
你的医疗费就可以即时报销!
再也不用承担那么高昂的医疗费用啦!
退休职工如需了解“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相关情况,可到就近的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社区(街道、镇)工会服务点
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热线:
4008892351
赶紧回家告诉自己的爸妈吧!
这可是个难得的福利!
另外
不是退休人员
6月份
你也可以在街道参保!
在职职工住
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
每人仅交
65
元,保障期为一年
享受这一保障需要满足
3个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
1
、已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本市
非正规劳动组织
的职工;
本着“个人自愿、团体参加”的原则,由
该组织提供社保发放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
书》
复印件,
一式两份的参保人员名单
(姓名、身份证号)参保。
2
、本市
破产、歇业企业
的职工,且原单位已为他们缴纳“职保”到退休的对象;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