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市召开“‘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七场——关于财政金融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进行权威发布和详细解读。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本次发布会上都有哪些重点吧~
成都提高全市财政产业支出占比 力争2—3年提高至17%
此次出台的《细则》,从加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力度、推进产业与金融深度结合、发展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随着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地,不仅能让财政金融政策更好地促进产业发展,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彰显出我市凝心聚力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行动力与魄力,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添砖加瓦。
其中,《细则》明确,提高全市财政产业支出占比,力争2—3年提高至17%。加强资金整合优化,新增财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进一步向产业支出倾斜,适当提高产业发展投入中区(市)县分担比例,逐年提高产业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通过2—3年时间,将全市财政产业支出占比提高到17%,市级财政产业支出占比提高到20%。
瞄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调整现有财政产业资金支出结构。通过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深化财政金融互动等方式,积极探索创新财政资金多种引导模式,强化政银、政企合作,不断做大做强财政资金杠杆能力,多渠道、多领域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产业发展。
此外,《细则》还指出,要优化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和地方名优企业发展的措施,落实对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规定。支持全市部门、单位及集中采购机构灵活运用有利于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的采购方式,鼓励部门、单位对“成都造”产品依法灵活采用推荐供应商形式,引导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根据我市产业发展优势对有关产品和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加强对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培训,提高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水平。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对加大金融市场要素供给也给出了明确的支持政策。鼓励法人金融机构通过上市融资、增资扩股做大做强,积极争取设立公募基金、合资证券公司、互联网保险、汽车金融等新型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我市设立持牌专营机构以及新型准金融机构,大力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来蓉设立中国区总部。对新设或迁入我市的各类法人金融机构,按照注册资本金的1%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励。
推动两类公司提升服务能力。设立注册资本20亿元的再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在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提供增信服务,提升全市融资担保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通过同业拆借、资金调剂、资产转让等方式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
鼓励发展金融科技产业。设立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金融科技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创业期、成长期未上市的金融科技中小企业和培育金融科技创新项目。选址建设金融高科技产业园区,支持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金融领域深度融合。对新引进金融科技企业、金融科技重点实验室、技术服务创新平台以及孵化器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同时,《细则》指出,要进一步优化创新政策性金融产品。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和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规模,放宽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用好用活“科创贷”、 “农贷通”等政策性融资产品。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新业务,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
发挥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带动优势。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与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探索建立以“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为重点的跨境金融服务中心。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创新,争取外债切块管理改革试点,促进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发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新模式,探索适合新型金融业态发展的监管和风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