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AT&T的发展史,不难发现其多年来一直在应对垄断诉讼以及寻求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并为此而不断签署和解协议、调整业务边界,因此AT&T对业务发展过程中如何与反垄断机构打交道具有丰富的经验。
19世纪70年代AT&T进入电话服务市场,此后AT&T在政府的许可下统一了数十家电话公司的所有权。随后因为滥用垄断地位招致政府压力,AT&T不得不与威尔逊政府签署了剥离西部联盟电报公司的协议。1956年,AT&T又与政府签署了一项限制公司电话业务的和解协议。
1982年,AT&T拆分其所属的22家本地电话公司以换取对其进军计算机行业的许可。在签署协议的当时,不少媒体把AT&T的行为看作一种匪夷所思的妥协,甚至是投降。《华尔街时报》就曾经形容该和解是一个“政府法律工作者拟定条款,AT&T签字画押的投降条款”。然而协议签订后,AT&T本身以及其带动的美国电信行业却经历了高速发展。确实如同最初构想的那样,AT&T的拆分带来了员工的离去和客户的流失。但移动电话、寻呼、互联网以及基于互联网丰富的增值业务犹如被松绑般纷纷出现,而这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出现令通信信息行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局面——整个市场被迅速放大,大量的需求被引导发掘出来,市场价值得到快速提升。AT&T不仅没有步入衰败的轨道,反而成为了信息社会的重要引领者。
作为美国的主导运营商,AT&T对行业的未来发展有着独特而非凡的眼光。最初它将自己定位成为本地和长途电信市场的业务垄断者,但当行业管制者尝试剥夺这种垄断地位时,AT&T以和解协议的方式换取了综合性业务的发展机会,通过创新、高质量服务与合理的价格找到了发展方向。
1996年美国克林顿政府颁布的新电信法也为AT&T的发展思路提供了合适的政策环境,该法案打破了业务和部门分割,不但本地电话市场和长途电信市场运营商可以相互进入,而且在电信、信息及有线电视业之间不设置政策性壁垒,准许电信公司经营有线电视、有线电视网可以提供电信服务,也表明反垄断机构对于电信业并购重组的审查有所放宽。
1998年,AT&T以483亿美元的价格并购美国最大的媒体企业TCI。2000年,AT&T收购了美国第四大电缆运营商MediaOne公司。在全业务领域,AT&T又与时代华纳成立了AT&T控股的合资公司,利用AT&T的品牌和时代华纳的CATV网络提供电话服务,打造了世界上第一个能够提供电信、有线电视和互联网服务的综合性信息企业。2002年,AT&T还控股整合美国第三大有线公司Comcast。
为了从规模上进一步强化垄断地位,2011年AT&T也曾经计划收购T-Mobile美国公司,当时并购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如果交易能够成功,美国电信市场格局将受到很大影响。从市场规模或是垄断的角度看,两家公司合并后将产生一个美国最大规模的运营商,美国电信市场的垄断程度从用户规模的角度来看有可能加剧。这一交易最终没有得到FCC的同意而成功,AT&T也没有达到从规模上稳固垄断地位、丰富频谱资源的目的。
2014年,AT&T又尝试通过丰富业务种类的方式构建市场垄断地位。2014年5月,美国最大的卫星电视运营商DirecTV宣布作价485亿美元将公司出售给AT&T。当时,AT&T CEO Randall Stephenson称,“这是重新定义视频娱乐行业的难得机会,这笔交易也创造了一家能够提供新套餐服务,通过移动设备、电视、笔记本、汽车甚至飞机为消费者交付内容的公司”。AT&T期望通过产品的丰富增加单个客户的客户价值;同时希望通过扩大客户规模更好地形成规模效应。在业已相对成熟的移动数据市场中,AT&T通过并购获得了直接将电视内容通过无线网络送达客户、创新出新的生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