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TQB2450
注射液
是正大天晴研发的抗
PDL-1
单克隆抗体,本试验的适应症是
晚期恶性肿瘤
。
2.
试验目的
评价
TQB2450
注射液在中国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
MTD
)和剂量限制性毒性(
DLT
)。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
/
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
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20-50
人
4.
入选标准
1
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病理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2 18~70
岁;
ECOG
体力状况:
0~1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
3
月;
3
主要器官功能正常,即符合下列标准:
a)
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
Hb
)≥
80g/L
(
14
天内未输血);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
1.5
×
109/L
;血小板(
PLT
)≥
75
×
109/L
;
b)
生化检查:谷丙转氨酶(
ALT
)及谷草转氨酶(
AST
)≤
2.5
×
ULN
(肿瘤肝脏转移者,≤
5
×
ULN
);血清总胆红素(
TBIL
)≤
1.5
×
ULN
(
Gilbert
综合症患者,≤
3
×
ULN
);血清肌酐(
Cr
)≤
1.5
×
ULN
;
c)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凝血酶原时间(
PT
)≤
1.5
×
ULN
;
d)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室射血分数
(LVEF)
:
50%
。
4
女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
[IUD]
,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或尿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患者;男性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的患者;
5
患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5.
排除标准
1
曾接受过
PD-1
或
PD-L1
抗体治疗;
2
在既往接受任何免疫治疗药物期间出现过任何≥
3
度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的患者;
3
其他单克隆抗体给药后出现重度超敏反应者;
4
过去
2
年曾患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或局部可治愈癌症除外,例如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浅表膀胱癌、子宫颈癌或乳腺原位癌;
5
已知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患者,新发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症状控制稳定小于
4
周的脑转移患者;无症状且影像学稳定不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可入组;
6
≥
2
度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
7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以下患者允许入组: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
8
在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注意:在无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时,允许使用强的松或同等药物剂量≤
10mg/
天的肾上腺药物替代给药;允许患者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全身吸收程度极低);允许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造影剂过敏)或用于治疗非自身免疫疾病(如接触性过敏原所致迟发型超敏反应);
9
间质性肺病或非传染性肺炎(包括既往病史和现患);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肺纤维化、急性肺部疾病等,由于放疗诱发局部间质性肺炎除外;
10
严重的慢性或活动性感染,需要系统性抗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允许肝细胞癌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包括结核感染等;
11
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12
明显的心血管疾病,例如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分级为
2
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既往
3
个月内的心肌梗死、不稳定的心律失常(包括
QT
间期≥
480 ms
)或不稳定的心绞痛;
13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测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14
经一种药物治疗仍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
140 mmHg
,舒张压≥
90 mmHg
)患者;
15
乙肝病毒有活跃复制的患者(
DNA
>
500 cps/mL
),丙型肝炎患者;
16
距患者首次用药时间间隔:末次化疗至少
4
周(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至少
14
天;丝裂霉素
C
以及亚硝基脲末次用药时间需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