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评
不杀贪官
法律界权威人士提供了一组数字:现在全世界有将近50%的国家已废除死刑;5%只在军事犯罪和战时犯罪中规定死刑;20%虽有死刑规定,但近十年未执行过;剩下的国家则主要对杀人罪才适用死刑。
如此看来,文明国家废除死刑已基本上是一个事实,而对杀人罪之外的任何罪都不判死刑就更已是国际的共识了。
在中国,近二十多年来,经济罪大约是仅次于杀人罪的死刑罪名,而在相关案例中,官员受贿居多数,杀了一些贪官。我要老实承认,我非常痛恨贪官,可是,每一个贪官被杀,我仍不禁会动恻隐之心。谁都明白,今天官场腐败的根源在制度,法治缺失造成了权力寻租的巨大空间。事实业已证明,制度问题不解决,死刑的威慑并不能遏制腐败。贪官当然必须受到惩处,但罪不至死,应该给出路。昨天任他鸡犬升天,今天令他家破人亡,这样的法律有失厚道。事实上,一个贪官被判死刑还是死缓、无期,其间的界限是十分模糊的,起决定作用的很可能是法律之外的因素。因此,哪怕是为了法律的公正,也应该堵死这个漏洞。
以命偿命是古老的复仇原则,多少有一点道理。以命偿钱却是毫无道理的,未免太高估了钱,太看轻了命。我的观点是,应该加快废除死刑的步伐,首先在较短时间内废除杀人罪之外的一切死刑。
农民住进社区后怎么生活
在席卷全国的城镇化潮流中,大量村庄被拆迁,无数农民搬离农舍,成为住进简易楼房的社区居民。我的问题是,这些失去了土地的农民,他们今后怎么生活?年轻人进城打工了,农民工的境遇是另一个问题,且按下不说,留下的人怎么生活?
人是不能什么事不做的。这些农民从来务农、种菜、养鸡,这不但构成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而且构成了他们生活的意义。现在,搬进了社区,这些事不能做或不准做了,而又没有别的事可做,其状况就像植物离开了土,鱼离开了水,叫他们怎么适应?北京一个地方,为此成立了“公民学校”,专门教农民适应社区生活。可是,在我看来,这种抽去了内容的抽象的生活,是个活人都没法适应。
我的质疑是,第一,城市化不该这样搞,消灭城乡差别不是要消灭农村,而是要实现农村设施和农民生活的现代化。第二,农民社区也不该这样建,社区的规模和房屋的布局应该使农民仍能在一定程度上延续农家生活。当然,这两条都违背政府的开发热望,不可能实行,就算我白说吧。
实质上的不公正
在报上看到好几起这样的案例了:贫困的农村夫妇生下一个患重病的婴儿,为医治花光了钱,乃至借了债,无力继续医治,最后把病儿遗弃,因此遭到了法律的制裁。
遗弃当然是犯法的。但是,设身处地想一想,这些贫穷的父母还有别的法子吗?即使不遗弃,他们也只能中断治疗,结果孩子仍是死路一条。走投无路之际,他们的想法可能是,政府或好心人会收留孩子,给予治疗,孩子会有一线生路,总比带回家百分之百等死好。
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的建立尚任重道远,在此之前,政府有责任建立过渡性的救助体系,让贫困家庭的重病患儿得到减免费医治。否则,类似的案例还会不断发生,而法律的惩处更凸现了实质上的不公正。
基尼指数腾飞
据官方报道,从2000年开始,中国的基尼指数已超过0.4的警戒线,2006年升至0.49。在联合国有完整统计数字的150个国家中,只有非洲、拉丁美洲的不到10个国家基尼指数超过0.49,中国排在了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前10名。
中国经济在腾飞,基尼指数也在腾飞,财富越多,贫富差距就越大。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财政分配上国富民穷,在收入分配上两极分化,历来是社会不稳定的两个主要因素。要改变这种状况,惟有靠财政分配和收入分配的真正民主化,让公众有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政治体制改革依然是绕不过去的话题。
配图:《人民的名义》剧照
朗读者:高昂,网名go on,中华文化促进会朗读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全民悦读全国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山西广播电视台职业播音20余年,专注于纪录片解说。听到他更多声音,公众号:全民悦读太原阅读会,ID:ty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