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发布一批央企关于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经梳理,共有“三桶油”、五大、三峡等9个能源央企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涉及新能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多个方面。
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一批能耗指标同比实现下降,CCUS/CCS全产业链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公司由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2023年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两利五率”等指标大幅进步、效益居央企前列。
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加快构建“油气热电氢”“炼化生精材”绿色产业结构和清洁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加快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2023年实现新能源开发利用能力超过1150万吨标煤/年。
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明确加快向“油气氢电服”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战略部署,编制销售企业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打造“光储充”一体化示范项目,累计建成充换电站6000余座,月度充电量排名跃升至全国前十。具备电、气、氢等综合能源服务功能的加能站比例较2023年9月提升12个百分点。
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九江石化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完成炼油、化工业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滚动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炼化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
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推进三个万亿大气区和三个千万吨级“绿能港”建设,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加大海上风电资源获取力度,加快油气生产绿电替代,加强CCS/CCUS技术研究和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绿色能源转型。
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多措并举推动新能源项目投产,2023年超额完成投产任务。
加大科研机构支持力度,提高科技绩效权重,强化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人才培养,2023年系统内人才向核电、新能源等板块流动超过400人。
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推动新能源资本运作工作。研究制定《新能源增资议案》《工作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下一步:启动新能源资产增资扩股计划,继续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着力推动重点基层单位处僵治困。制定转型关停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民生供热接续、职工分流安置等各阶段目标,明确用两年时间实现新能源投产目标。下一步:争取新能源资源,完成替代热源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推进供热锅炉替代供热,完成新能源年度发展目标、经营目标和减员目标。
推动部分项目用地批复。指导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重点督导,推动解决困难,已有5个项目取得批复,剩余9个正在推进。下一步:加紧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统筹有关改造工程同步推进,剩余9个项目力争2025年底完成。
完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了电力工程概算管理办法和风电、光伏项目造价控制措施,严防项目超期、超概。
加强新能源领域监督。一是健全新能源监管机制,优化并严格执行新能源立项、投资、开工以及资产转让和并购的相关决策程序;深化新能源授放权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授放权范围和幅度并规范了管控流程。二是加强新能源项目审查监督,制定下发了电力项目“四优工程”创建指导意见、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指导工期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了新能源全过程管控。三是加强项目决策审批管理,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四是组织开展了新能源违规问题学习整改教育和“靠企吃企”案件警示教育。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授放权管控,各级投资主体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新能源领域的监管得到有效加强。
启动了煤化工项目提档升级技术改造和延链升级技术路线比选,开工建设全国首个煤化工耦合绿电绿氢项目,推动煤化工在役在建项目有关问题尽早解决。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制定并实施优化重点地区电源结构推进方案,推动实现多能互补。
加快火电、热电、水电与新能源一体化发展,全力推动煤电、水电、燃机与新能源联营。
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坚持先立后破,在稳定火电保供的基础上,加快西北沙戈荒、西南水风光、沿海海上风电、东中部集中式和分布式、东北“新能源+”等新能源基地化、集群化开发建设,2023年电力新增容量是2022年的2倍,其中新能源新增容量是2022年的2.3倍。核准、开工、新增投产规模均创历史新高。加快西南水电建设,金上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成功列入全国示范基地。加快落实风光电项目建设条件,加大项目建设用地等协调力度,新疆大基地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加大风光电项目资源储备,“十四五”以来累计核准(备案)新能源项目规模超1亿千瓦。
强化新能源领域风险管控。印发《风光电项目全生命周期主要风险点防控指引》,明确9个方面120个主要风险点,加强风险防控。修订《资产收购管理办法》,印发《风光电并购项目交割清单》,细化尽职调查报告审查要求,制订标准化验收流程,严防风光电收购过程风险。推进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平台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融合对接,制定嵌入投资管理、数字工程、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等控制规则,实现37项风险预警指标在线防控。
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紧盯两个国家重大专项、一流光伏产业建设等,以联动监督方式强化政治监督、强化核心功能。紧盯融投业务、招标采购、境外项目等高风险领域强化专项监督,防范重大风险。
关于新能源、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召开全系统采购规范化及采购违规问题警示大会。围绕采购招标等4个领域34个环节排查出94个风险因素,逐项梳理完善流程,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廉洁风险库。开展“以案三促”联合行动,联合行动成果在系统内推广运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23年集团系统依法查处15人,挽回经济损失1.13亿元。深挖采购领域问题根源,完善流程升级采购管理系统,优化评标专家库建设,加强供应商管控,提升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
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增强“一定要将光伏产业做好”的使命担当,深刻分析光伏产业大而不强的原因,优化顶层设计,研究提出“十四五”及“十五五”产业发展思路,制定发布《国家电投建设世界一流光伏产业实施方案(2024年版)》,做精存量,做优增量。狠抓制造业亏损治理,优化产业结构,完成光伏制造业转型初步方案。加大光伏产业发展投入,2023年光伏产业研发投入较2022年增幅超83%。
有序释放自有煤产能,推进煤电联营和煤电新能源一体化联营。聚焦电力供需紧张区域,积极推动电力需求侧市场保供能力建设,建成40余座储能电站,削峰填谷平抑电网波动,建设多个虚拟电厂,统筹客户资源积极开展需求侧响应,有力协助开展能源保供。完成运营监管平台风、光、水、火产业运行监测,累计接入数据中台装机占比超90%。积极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弃风弃光情况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
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推动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新能源管理制度体系,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合规意识。印发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财务评价取值规范,组织项目前期及资源转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前期工作质量。加快推进金沙江下游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开发,云南侧270万千瓦项目实现全部并网发电,四川侧会理33万千瓦项目实现首批并网发电。2023年,新能源项目开工率、投产率稳步提升。
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建立新能源重点建设项目、前期项目、重点专项3个清单,加强督办落实,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提高资源转化率,推动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