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沉重的皮包,一个人回旅馆,踩着猩红色的地毯,去到一个猩红色的房间。
里面有猩红色的门,猩红色的衣柜,猩红色的窗帘,还有猩红色的沙发。
我只记得,塞尔努达的一本叫作《奥克诺斯》的散文集封面是这个颜色,勃朗特姐妹小说里经常出现的是这个颜色,血迹,也是这个颜色。
彼时,简爱去到桑菲尔德府,凯瑟琳与希刺克里夫躲在林敦家窗户外面往里面瞧,那撩拨着她心神的窗帘也是猩红色。
她们何故对这种颜色如此地钟爱呢?就好像,她们的笔下明明没有性爱的片段,但却掩藏着深不可测的情色的氛围,这是何故呢?
我想与她们的情爱受到相当地压抑,而她们的精神世界又是那样卓尔不群地超脱与活跃有关系。
艾米莉勃朗特,这个一生都不曾恋爱过,也不曾踏进婚姻的殿堂的女人,她的心里,藏着一个魔鬼,所以她才创作出了希刺克里夫。
一个猩红色的女人,居然创造出了凯瑟琳,她动情地说,拿来石楠花,盈满我怀抱。
当时看劳伦斯奥利弗的黑白电影,看到这一幕,我的眼眶居然微微润湿。
一个欲求不满的女人,在生命中的某个瞬间,她也并非不是纯洁的,心怀憧憬的,简单而坦诚的。
我们有爱与恨的权利,但是世界很浩渺,生活很残酷,我们不是好好地去爱或者久久地去恨就能够过好这一生。
我忽然想到那个血腥的罗丝玛丽,杀害无辜纯洁少女,饮用她们的血,只为了永葆青春。
美是令人心花怒放,趋之若鹜的,但为了美下去,许多人不择手段,万劫不复。
王尔德笔下的道连格雷,为了青春貌美,鲜艳欲滴,与魔鬼定下了交易,将自己沉陷在诅咒里,不可自拔,直到双手沾满鲜血,无路可退。
猩红色是美人的唇色,透着一抹精致的贪婪,与隐秘的罪恶,是扮成老婆婆的恶毒王后向纯真无害的白雪公主递上的那一只红苹果的颜色,当然,更是她目光中那一丝残忍的狡黠的流露。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过五六年的时间,我读简媜,那一本书叫作《女儿红》,我想我是幸运的,第一次翻开的是这本书,如果是其它的某一本,可能我就不会对她有过多的痴迷。
书里写尽女子的孤绝,凄清,冷漠,贪心,欲望和悲哀。我想我能够明白“女儿红”的幽微意味,那不是酒,即便是,也是苦酒,埋藏了多年的,不香,不醇,沾了岁月的风霜,与寂寥的灰,女儿红是血红,是寂寞红,是残妆未褪尽那一分刺眼的惺忪。
我想象这个叫简媜的女人应该自己也是冷艳无匹的,直到某天看到她的样子,我心底一咯噔,却也踏实了,是啊,理想与现实,往往便是牛头不对马嘴的。
后来读过许多作家的作品,却再也没能遇到一个“猩红色”的作家,张爱玲是苍青色,夹着一抹淡淡的紫,人性的冷冽与灰败,欲望的蓬勃与悲哀都在里头了,李碧华是大红大紫,虽然不是不俗的,但是一出场就震惊四座,夺人眼球,就是有这样一种煞气,王安忆是咖啡色,想往烟视媚行里去,却又不能够彻底,亦舒最简洁了,亦舒是明黄色,虽然她爱慕着黑白,但是她又何尝真的信任过黑白,深深浅浅的灰才是她感叹的世道的真相,但是她又入世极了,世界来来去去,生活前前后后不过是那么一回事,猜不透也罢,过不去也罢,能自在一阵子就自在一阵子,能站稳一阵子就站稳一阵子,她心态是相对开朗的,所以她是明黄色,让人踏实。
余华是深蓝色,深蓝色的寂寞,深蓝色的罪恶,人已深深地扎进去,轻易就出不来了,要窒息,是阳光穿透不了的海洋深处,陈忠实是一个亲切的老书生,他目光清明且深沉,他远远地观照着一切,他是有情怀的,有胸襟地,他是大地的土黄色,苏童是矫揉的,造作的,却又造作得那么好,那么出色,那么细致,那么绝望,他是一阵乳白色的雾,飘在湖面上的,似乎一片朦胧,很单调,却也仿佛什么都有,一分也不曾看清楚过。
猩红色,是女人的颜色,一个男人如果沾上了,要么得是权倾朝野的周幽王,却昏庸糊涂,要么就是颠鸾倒凤,目空一切,唯独不空女儿心的东方不败,手上那一绷刺绣面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