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王”斯蒂芬·库里原本是金州勇士队的普通球员,在身高方面并没有优势,而金州勇士队更是一支行将易手的篮球队。但他知道三分球是如何让对手丧失斗志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库里下场了。勇士队在与尼克斯队对决前,库里每场比赛的平均得分是18分,一场比赛会投出5次左右的三分球。在与尼克斯队对决时,他的得分均为26分,试投三分球为10个。这个次数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只要对方球队给他出手的机会,球场上没有什么地方是他不可以投篮的。
比起NBA球员平均0.9米~1.2米的投篮距离,库里的平均投篮距离是9米~12米,在这样的距离他表现得更好。
他在一个赛季中创造了投入最多三分球的纪录,甚至还以超40%的幅度打破了自己的纪录。
这个数字与其说是一个统计学上的异常值,不如说更像是一个统计错误。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他成了NBA最有价值的球员;不到三年,他成了联盟史上第一个没有争议的最有价值的球员;不到4年,他成了当今最有影响力的篮球运动员。勇士队成了以库里的投篮能力为中心组建的NBA一代王朝。在他最受欢迎的时候,球迷会在勇士队比赛的前几个小时就来观看他的热身训练。在体育竞技中,没有什么比观看库里变了更让人兴奋的事了。库里的表现暗合了人们心中的某种期待:如果一位篮球运动员手感极佳,连续投篮命中,那他的下一投也很可能命中。这就是热手效应。
这种热手效应同样也体现在文学、科学和投资等领域。莎士比亚曾在“疯狂飙分”的1606年的一年时间内,写出了《李尔王》、《麦克白》、《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三部作品。一些文学评论家认定这三部传世的戏剧作品是在短短的两个月里创作完成的。那是“莎士比亚创作生涯中的一次创作力的集中爆发”。
统计物理学家王大顺在《给科学家的科学思维》一书中研究了阿尔伯特·爱因斯坦设法完成光电效应研究的那一年所发生的事,这项研究后来让爱因斯坦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那时爱因斯坦本可以就此打住,然而他却发表了狭义相对论,一项关于布朗运动的研究以及科学史上最著名的等式 E=mc² 。他把他的一生最有价值的智力成果浓缩进了几个月的时间里。爱因斯坦在1905年的成就使这一年成为他的“奇迹之年”,并因此名闻遐迩。
无论是莎士比亚的创作,还是爱因斯坦的科学发现,他们能够接二连三地成功,王大顺认为他们都不是巧合。成功是有迹可循、群集而来的。他们的事业是由他们的热手期来定义的。在热手期发生的事情,“才是被我们牢记于心的事”。
回到斯蒂芬·库里身上,在他进入热手状态之后,他的球队开始尝试让他有更多的投篮机会,而且他的教练要求他不停地投篮,这也导致库里得分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如果有一个拥有热手状态的导演,相似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他身上。剧作家、演员、电影厂与他合作,他们想要协助他,他们想确保他能够开拍。因为他有了热度,所以他得到了更好的机会。这就是成功孕育成功——成功吸引资源,资源助推更大的成功。这也是“热手”的自然力量。
王大顺确信所有行业都存在热手现象。他相信这是普遍原则。王大顺和他的合作者研究了3,000名艺术家的作品的拍卖价格,20,000名学者在谷歌学术和科学引文索引上的作品引用次数,以及网络电影资料库中6,000名导演的电影评分。在研究了这些数据后,王大顺和他的合作者发现了一个惊人的模式:91%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艺术家、90%有作品发表的科学家和82%有电影在影院上映的导演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都至少有一个热手期。最昂贵的画作、最有影响力的研究和最受钟爱的电影都不是孤立的事件,它们都是热手效应的副产品。
当人们有了那种状态,他们的工作量或许不变,但实际上他们的工作质量更高。在一段持久的时期内,人们在专业领域取得的成就甚至超过了他们自己的期望。在他们有了热手状态之后,他们会更好的利用资源。当他们有了热手状态之后,这些文化名人和学术达人便会处在一种最佳状态。他们的职业巅峰期将会持续3~5年,而且他们的成就是逐渐累积的,这就意味着存在一个变热的长期效应。
这样的热手期不是线性的,而是锯齿折线状的。“你有了一定的水平并一直在进步,然后突然之间你的水平就会跃升到另一个层次,”王大顺解释道,“你不再是你自己,你的产出量未必会超过预期,但那段时间你创造的东西却好得多。”王大顺断言,“我从自己的研究中领悟到的东西着实令人兴奋。因为这种热流可以出现在任何工作领域中,唯一能真正阻挡它的方法是停止发表。假如你持续产出作品,你的热手状态或许即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