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组成及分工
主编(1人)
徐世昌(1854-1939),字卜五,一字菊人、号弢斋、水竹邨人、东海居士、退耕老人等,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以翰林院编修兼国史馆协修、武英殿协修,后历任巡警部尚书、东三省总督、邮传部尚书、内阁协理大臣等。民国七年(1918),由安福国会选为总统,十一年下野,从此之后,徐世昌寓居天津,以诗文书画为乐,热衷于编刻书籍,以著述终老。著有《退耕堂政书》、《东三省政略》、《将吏法言》、《弢斋述学》、《颜李师承记》等,主持编纂书籍数十种,其中以《大清畿辅先哲传》、《晚晴簃诗汇》、《清儒学案》最为知名。在编纂学案过程中,徐世昌连受丧弟、丧女、丧偶、丧子的打击,但仍将审阅《清儒学案》稿作为课业,只要有稿寄到,每日必读,从未间断,将人生最后十年精力献给了《清儒学案》的编纂事业。慧远所称:“徐披阅后,或提出意见主张,再与编纂人商订,但此乃偶然之事,徐并非逐篇细阅也。”前半句是对的,后半句却是猜测之语,据《水竹邨人年谱稿》记,民国二十四年,因“学案待定者益繁”,时年八十一岁的徐世昌“按日检阅,日或数次”,决非偶有披阅。
总纂(1人)
夏孙桐(1857-1941),字闰枝,晚号闰庵,江苏江阴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授编修,历任会典馆协修、帮总纂、总纂,国史馆协修、纂修。民国时,参与《清史稿》纂修,历任协修、纂修、总纂,在馆中出力尤多。后又协助徐世昌编纂《晚晴籍诗汇》,并总纂《清儒学案》,制订体例、审阅分纂稿,对《清儒学案》的贡献最大。徐世昌称“三百年之全史皆公手订,三百年之儒学又由公综核成书”,并非虚誉之词。著有《观所尚斋文存》、《观所尚斋文存补遗》、《悔龛词》等。
帮总纂(1人)
张尔田(1874-1945),字孟劬,号遁堪,浙江钱塘人,学问渊博,曾参与《清史稿》纂修。民国二十三年,夏孙桐“深以精力已衰,稿之未成者虽已无多,而全稿之整齐修理,非逐一细加考校,不能放心,若欲尅期告成,非添一结实帮手不可”,便推荐旧日同事张尔田,而且“愿以总纂一席让之,自认分纂”,后经众人协商,设“帮总纂”一职,由张尔田担任。但因张与众人不合,在社不足四个月,便拂袖而去,所作《钱大昕学案》和《清儒学案序》,也均未收入学案中,实对《清儒学案》编纂无甚贡献。
纂修(7人,闵尔昌初为纂修,后来转为总校)
金兆蕃(1868—1950),字篯孙,浙江嘉兴人,早年倾心变法,致力于经世之学,民国初年,任北京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清史馆开,被赵尔巽聘为协修,升总纂,并参与《晚晴簃诗汇》和《清儒学案》的编纂,学案中算学各案初稿大都出自其手,著有《安乐乡人文》、《安乐乡人诗》等。
王式通(1864—1931),字书衡,山西汾阳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进士,后充编书局纂修,提调京师大学堂,兼办学务处,又充修订法律馆纂修,后总办法律馆,署总检察厅丞,民国时任司法次长。曾参与《清史稿》、《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和《清儒学案》的纂修。著有《志盦文稿》、《志盦诗稿》等。
朱彭寿(1869—1950),字小汀,浙江海盐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曾任典礼院直学士,练兵处文案委员等职,《清儒学案》晚清今文学派初稿大都出自其手,著有《旧典备征》、《安乐康平室随笔》等。
沈兆奎(1885—1955),字羹梅,江苏吴江人,“与舆、典礼、音声、训诂、无不各造其极,尤精于簿录”,《清儒学案》后期工作出力尤多,著有《无梦盦文》、《无梦盦诗》、《无梦盦词》等。
章华(1872—1930),字曼仙,湖南长沙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任翰林院编修、军机处章京等。从曹秉章与徐世昌的信中可以看出,他早期曾参与过《清儒学案》的编纂,因去世较早,对编纂学案贡献不大。
郑沅(1866—?),字叔进,湖南长沙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进士,任翰林院编修、四川学政等,《清儒学案》编纂初始便参与其事,不久,移居上海,以书信方式继续编纂,但“在沪交游太少,故觉访借(指书)为难”,所作初稿都过于简单,“所辑之数十案,无一不须另做”。
总务(2人)
曹秉章(1864—1937),字理斋,浙江嘉善人,徐世昌受业弟子,徐氏应酬之文多出其手,曾参与《晚晴簃诗汇》的编纂。编《清儒学案》时,曹中风多病,行动不便,但徐世昌仍委托他做收发稿件、物品以及协调等有关编纂的各项事宜,其他如体例协商、书籍的搜求、校勘等工作,曹秉章也均有参与,因他与徐世昌有一层特殊关系,其建议多被采纳,对《清儒学案》的贡献不可轻视。
傅增湘(1872—1949),字沅叔,号双鉴楼主人、藏园居士,四川江安人,民国时曾任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近代著名图书收藏家和版本目录学家,藏书达20多万卷,著有《藏园群书经眼录》、《藏园群书题记》等。据过溪记述,傅增湘任提调,现据曹秉章的书札来看,当时因曹秉章行动不便,所有体例协商、图书搜求、校勘、刊刻等事,傅增湘均有参与,可推知,当时徐世昌曾委以总务之责。
总校(1人)
闵尔昌(1872—1948),字葆之,江都(今江苏扬州)人,“早年为学,偏尚词章,继值海宇多故,乃讲求经济时务,颇思效用于世,四十以后,有志于清代学术掌故,泛览诸家著述”,所编《碑传集补》、《焦理堂先生年谱》、《王伯申先生年谱》、《江子屏先生年谱》、《王石臞先生年谱》、《高邮王氏父子年谱》等对我们今天研究清代学术史极有参考价值。
校勘(5人)
现在能考出具体负责校勘的有五人。据云:“所有写样,校勘员除家叔、汪伯云二人之外,自须添人,前沅叔所荐伊之西席何鸿亮,及伊兄之子傅端模二人,业奉允准”。其中,家叔即曹葆宸,字君儒,生平不详,寓居曹宅,协助校勘,汪伯云,名汪惟韶,曹秉章亲戚,生平不详,同样在曹宅从事《清儒学案》校勘工作,还曾为学案作一姓氏韵编。曹葆宸与汪惟韶二人,在校勘写样之前便长期寓居曹宅,协助曹秉章校勘、抄写,为编纂《清儒学案》做出了很大贡献。何君谟、傅端谟二人,生平不详,在傅增湘宅做校勘工作。另外,还有文楷斋所派校勘员名李思本,生平不详,专从事写样的校勘工作。
督促刻书(1人)
陶洙(1875-1961),字心如,江苏武进人,《清儒学案》刊刻中诸多问题由陶与文楷斋交涉。
提调(2人)
陈恺,生平不详,徐世昌藏书,除一少部分带到天津外,大都藏于北京东四牌楼五条胡同徐氏京寓中,由陈恺保管,他也就相应负责编纂学案所需书籍的收发工作。
朱宝仁,字铁林,徐世昌任总统时任收支处处长,编纂《清儒学案》期间,负责徐世昌与曹秉章之间稿件、物品和书籍等的往返。
抄手与刻工
编纂过程中,抄手人数不确定。各纂修者可自行雇佣抄手,费用按字数由徐世昌付,如“书衡之稿系伊自己选择略通文墨者两人,在伊寓中专供钞写,皆由社按字数给钞资,篯孙在南雇人钞稿,每次亦由社按字数给资”。最后定稿的抄写和刻版由文楷斋派人来做,据陶洙称刻手、写手共四十人。由此来看,从编纂到刊刻,抄手、刻工共约五十人。
其他协助人员
在编纂过程中,还曾聘请一些专家或有便利条件者做协助工作,如江慎修案有算学著作须“请内行人为之,羹梅知有广东人陈援庵名垣者,新旧算学均好,且通历数,现为辅仁大学校长,与章(指曹秉章)商量,拟请其代为帮忙,即篯孙已做畴人各稿,亦请其子(仔)细一看,只看采录之文当否,小序论断之语妥否,不烦其动笔,将来书成后,许以赠书一部,不另酬劳”,后陈垣交回原稿,称“所辑原本畴人传极为妥当,毫无可议”,可知陈垣曾帮阅算学各案。
此外,傅岳棻“于文襄之事素所能悉”,而“文襄之案极为繁重,又极要紧,经与闰翁商酌,即请治薌(傅岳棻字)代为帮忙一办”,又因许宝蘅继配夫人为“曲园曾孙女,与小麓为连襟”,“经与闰翁商量,此案即请季湘(许宝蘅字)代为帮忙一办,有徵求之处,即由伊与乃岳阶青接洽办理”,为此,徐世昌连连夸奖“甚好”。
2.关于编纂人员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1)在长达十年的编纂过程中,纂修人员屡经变动,对学案编纂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学案编纂初始,纂修人员除总纂夏孙桐外,纂修有金兆蕃、王式通、闵尔昌、章华、郑沅五人。
先是,章华于1930年去世,继而郑沅与金兆蕃南归,移居上海,二人虽以书信方式继续参与编纂,但毕竟多有不便,郑沅于1930年首先告退。
1931年夏因人手不敷,邀朱彭寿入社,朱彭寿编纂学案“甚精当”,大大促进了学案编纂速度,然好景不长,当年秋天,王式通突然病逝,金兆蕃也因病辞退,而此时“未成之案不下百家,且多大案,断非率尔操觚,旦夕可就”,最后,经众人商议,请沈兆奎入社纂修。
至张尔田入社后,闵尔昌又改为总校,专司校勘。
整个纂修过程中,可以1931年作为分期,前期主要有金兆蕃、王式通、闵尔昌来做,后期主要是朱彭寿、沈兆奎负责,尤其是学案初稿完成后,夏孙桐退出,沈兆奎成为末期的负责人。
(2)各编纂人员除傅增湘、陶洙外,均为专职编纂,徐世昌按月为各编纂人员发放工资,逢遇年节,则另有补贴,以保证所有编纂人员的生活来源,使得众人能以全副精力投入到学案的编纂中,有力地保证了编纂的质量。
(3)在选用人员的标准上,徐世昌选用的都是旧日诗朋文友,他们大都精通传统文化,对清代三百年学术抱有深深的感情,如夏孙桐、金兆蕃、王式通都曾参加过《清史稿》的纂修,他们在编纂《清史稿》过程中总结的经验教训,无疑成为编纂《清儒学案》的一笔宝贵财富,但另一方面,也使《清儒学案》守旧思想十分浓厚。后期选人标准极为严格,“必其学问文章皆有可观,又须身间力专,能耐心伏案,肯受商量,不厌促迫,方可相与有成”,那些“崖岸自高,不能谐众,徒争意见”者,皆不得参与其事,如吴廷燮因下笔太快,作书不加修饰,汪国垣“崖岸自高,不能谐众”,均未邀其入社。这些都是《清儒学案》成功编纂的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