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女人都有一样钟爱的动物在她身边。
(六)男子总送情人以珍珠的项饰。
(七)无论哪一个男人,在结婚以前,是游荡子的时候,迟早总要发现他儿子的未婚妻,就是他放荡当日的私生女。
(八)在赌场里,总要有一个人,玩把戏,用药水骰子,或假骨牌等。
(九)艺术家到乡下去画画,总要和一个乡下女子恋爱,因而看出他都会里的未婚妻的虚伪来。乡下女子的兄弟,总要对艺术家起反感。
(十)每个女人,总在对镜施粉时看见恶人进屋,在镜里现出恐怖的面色来。
(十一)西部山中,在大厅里两人相打的时候,总有一个人把灯打暗。
……
O.T.Nathan所说的美国的这一种电影的定则,不幸在中国的电影里也照样子发生了。就是每个中国的影片,总脱不了卡尔登(
枪稿编者注:指民国时代上海滩娱乐地标级的卡尔登大戏院
)的跳舞场、西湖的风景、手枪、麻雀牌之类。像这一种刻板的方法于影片的通俗化上,或者很有效力,但是我觉得导演家能少遵奉一点这些死规矩,也未始不可以使观者得到一种清新的感觉。
外国人老说中国人是最善抄袭,我觉得中国人的抄袭,还是不高明的。抄袭的妙手,在抄袭其神,而不抄袭其形。
现在我们中国的电影,事事在模仿外国、抄袭外国,结果弄得连几个死的定则都抄起来了,这那里还可以讲得上创造,讲得上艺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