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爱喝酒这件事,是我爸遗传的。
我开始记事的时候,他已是一个烟雾缭绕的人,厚厚的眼镜片上一直蒙着一层轻薄的白雾。在我和母亲的各种威逼利诱下,他在我七岁的时候戒了烟。他虽将对烟的迷恋转化为酒瘾,在喝酒这件事上找到了一些乐趣。
我爸对酒的喜爱当然也和他上山下乡的知青经历有关。14岁时,父亲离开了他所熟悉的南方小渔村,翻山越岭,辗转颠簸地抵达了望眼看去净是无边沙漠的内蒙古。在那里,他学会了蒙古式摔跤,在大漠里为兵团战友播放电影。
泛黄的老照片上,他两腿微曲打着马步,双臂从腰间向外张开,脚边尘土飞扬,眼睛迷成一条线,在扑向对手前的一刹那咧着嘴笑呢。
再次回到故乡时,已是14年之后。
“内蒙古人,喝酒厉害!到牧民家做客,他们会给每人一个大碗,羊肉上来以后,他们就开始唱敬酒歌了。”
我爸小抿一口手中玻璃杯内清澄澄的白酒,润了润嗓子,酝酿丹田之气,用气击打喉咙底部的肌肉,发出了低沉的曲调:“啊伊啊咿呀......赛嗨咿呀吼哟......”
一边将他手中的酒杯随着歌声的抑扬上挫左右摇晃,开始为自己敬酒。
我在16岁的时候离开了家,仿佛在冥冥之中追随了父亲年轻时的脚步,去到了遥远的陌生国度。
\ Freshers在酒吧 /
第一次在本人自主的意愿下喝酒,是在我开始谢菲尔德大学生涯的不久之后。结束了两年修道院般的女校生活,南下到达谢菲尔德。在18岁的我眼里,这个英国中部的钢铁之城,隐藏了各种未知的可能和神秘的艳遇。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体验以前从未体验过的生活。
英国大学第一年的入学生,被称为“Freshers"。除"小鲜肉"的意思外,也有一些不谙世事的感觉。每年新生入学后,举国上下的大学都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
开学第一周由学生们自发组织的“Freshers' Week”。刚满十八岁的新生们,离开了父母的管束,进入崭新的环境。这里有数不清的异性,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已满法定饮酒年龄,再也不用拿着假ID去买酒了。
Freshers' Week 是大一新生对他们新获得自由的庆祝盛宴。这一周内,每到夜幕刚刚降临时,学校内外的酒吧里已挤满了一张张稚嫩又激动的脸。
他们身着纯白色的T恤,背后用荧光色手写着响亮耀眼的“Freshers”,仿佛在向整个世界宣战。
金发碧眼的调酒师一字列开三个小酒杯,酒杯里深蓝色的液体好像凝固着,慢慢陷入了吧台的背景之中。调酒师拿出一支银色的小勺子,上面装满了粉白的糖。他在勺子上滴上几滴深蓝的液体,蓝色的火苗点燃了银色的白糖。他将勺子放入酒杯中,火苗在液体里噗噗燃烧着,深蓝与浅蓝,夹杂着一些橘红。慢慢的,橘红色渐退,杯子里只剩下死寂般的蓝色。
调酒师将小酒杯推向我们,我看了看他,将这杯蓝色的酒一饮而净,旁边坐着我的好朋友尼古拉斯。我的头开始晕眩,眼前的调酒师开始显得越来越顺眼。尼古拉斯开口说到:“你知道吗,米西尔昨天又开始歇斯底里了,她太疯狂了。”我用已经的涣散瞳孔尽量聚焦,看着尼古拉斯臃肿的轮廓线,我缓缓地点了点头,脑子里一片空白。
“她昨天又去杰森家里,他一开门她就跑了进去,然后不肯走,我觉得他已经快被她搞疯了。”
我拿手捂着嘴巴,跑到旁边地垃圾桶里,一口吐了出来。
尼古拉斯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这是梵高生前最爱喝的酒。”
\ “我每周出去喝到烂醉,就可以暂时忘掉她。” /
在空旷的屋顶上,凌和我并排坐着。街对面法式梧桐后闪烁着橘黄色的光,远处此起彼伏的摩天大厦,楼里一排排银色灯光一直还亮着。我们被这些光景包围着,楼下的商业街依旧车水马龙。
晚餐是Pizza和啤酒。刚刚屋顶栅栏那边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流浪狗,对我们进行了几十分钟强烈的声讨后,终于放弃了它的抗议,默默地消失到黑夜之中。
宁静。
凌突然开口了:“我以前没有像你一样的女生朋友,可以像现在这样放松地喝酒、聊天......”
我听到身子里咯噔的声响,转头看着眼前这个大男孩。他的侧脸被夜光照得微微发亮,浓密的眉毛,分明的轮廓线,我看得稍稍入迷了。过了一会,我缓缓地说:“是嘛,我怎么觉得难以相信呢。你每个周末出去不是都认识了不同的女生吗?”
“嗯,可是我不会和她们聊心里事,也更没有可能和她们像我们刚刚那样聊建筑啊。”
“我讨厌建筑。”
“你明白我的意思嘛。这样很好......”
我们在橘色的光里静静坐着。谁也没说话。
“我妈妈的葬礼上,放的就是《绿岛小夜曲》。我想去绿岛看看。” 在制定台湾旅行计划的时候,凌幽幽地抛出了这句话。
几个星期后,我们泡在绿岛半山腰的露天温泉里,水面上倒映着黑色的星空。从温泉边的台阶下去,就是海。夜晚的海浪似乎特别响,我们躺在水里,听着海水一遍遍地扑打岸边巨大的礁石。
凌的妈妈在她在四十几岁的时候渐渐失去了记忆。一开始只是一些小事,不记得把鞋子放哪儿了,做完晚饭忘了关烤箱,忘了给猫咪喂食。慢慢地,她忘了去参加和好朋友的午餐约会,忘记了凌爸爸的生日,忘记了圣诞节。再到后来,她忘记了自己的家,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凌。
“我每周出去喝到烂醉,就可以暂时忘掉她。” 凌的声音很平静。
从温泉回去民宿的路上,我们骑着小电动车,在月光下绕着海岸线蜿蜒上下。黑漆漆的天突然下起了磅礴大雨。雨夹杂着雷电,闪电把绿岛照成了苍白的颜色。我们放声大吼,雨点和海浪淹没了我们的声音。
“这绿岛像一只船,在月夜里摇呀摇,这绿岛的夜已经这样沉静...”
\ 外婆的黄酒 /
每次回去老家看外婆的时候,她都会和小阿姨(注:浙江老家的习惯是呼妈妈的亲妹妹为“小阿姨”) 一起烧上一桌子的菜。89岁高龄的她,虽然头发已经花白,但走起路爬起山来,有时候比我们几个第三代还要快。
外婆的房子带有一个正正方方的天井,东面的围墙边是一块约七、八平米大的小田地,里面种满了她在每年初春里播种下的各种蔬菜。沿着天井南侧的水泥台阶而上,一盆盆鲜艳娇嫩、我叫不出名儿的花卉藤条将引着你抵达二楼的两个客房。
我幼年的脑海中隐约记得,当年建造这座水泥新屋时,年轻的舅舅和精瘦的外公在二楼手握长铲、汗如雨下地塔砖、砌墙。转眼间我已年过三十,外公也已长辞人世。
每年春节,外婆都会让一家人把这个小院子装饰得红红火火。
自从我与Sam结婚后,他已经成功凭借其白种人的身高优势,名正言顺地成为了贴对联、挂花灯的第一人选。第一次带Sam回老家过年时,外婆和外公都是合不拢嘴地笑。外公柱着拐杖,在我们的搀扶下轻轻地和Sam握手。外婆站在外公身后,边笑边试着用手遮住她的嘴,前俯后仰地用家乡话一遍遍说:“外国人长得这么高!”
在经历了晚年的一次大手术后,外公身体日渐虚弱。这之后每年的年夜饭,必定由外婆和小阿姨掌勺,在老屋的客厅里开宴。
一大家子人腿贴腿地围坐在客厅里的木头圆桌旁,抽着烟、磕着瓜子,等着热腾腾的饭菜上桌。小辈们聊着过去一年又去哪儿旅行了,这边正聊地兴头上呢,那边长辈们已经摩拳擦掌,开始挖坑。
啥时候找对象、啥时候结婚、啥时候生小孩,人生三部曲的拷问像炮弹一样飞速发射过来。
客厅的一角,一盆烧的红红的碳在炉子上啪啪作响,隔壁厨房里小阿姨和外婆正忙乎得热闹。
外婆家的年夜饭必定少不了这几样菜。红烧本猪肉,山里亲戚前几天亲自送来的散养猪肉,加入正值当季的爽脆冬笋,在锅里慢慢炖得松软入味。外婆的红烧肉不像海派红烧那么浓油赤酱,用少少的料酒、酱油和糖,一块本猪肉一片冬笋,肥瘦相间,回味无穷。
白萝卜烤小狗牛,老家当地产的小狗牛是精瘦的品种。本地人爱吃老牛肉,通常加了白萝卜连骨头带肉一起闷煮两到三个小时,直到把老牛“烤”成嫩牛。揭开锅盖,一阵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萝卜吸饱了充满精华的汁水,显得晶莹剔透,汤水上浮着一层淡淡的牛油。迫不及待地夹一块牛肉塞到嘴里,牛肉在嘴里慢慢地化开,整个口腔都被那层薄薄的牛油幸福地包裹住。
老豆腐和炒青菜也是两道必不可少的压轴菜。外婆清早从菜场的老人那采购的自制老豆腐,已在卤汁里腌制入味。吃在嘴里,豆腐那特有的质感下,溢出浓烈的烟熏味,这是似曾相识的味道。我被送回了二十五年前的时空。街口老城墙熙熙攘攘的桥洞下,我蹒跚拉着母亲的手,目不转睛地看着小贩身前那一锅沸腾的茶叶蛋。近乎黑色的汤汁嘟嘟冒着泡,空气里弥漫着咸咸的香气。
青菜采于老屋天井的菜园里。碧绿的菜稍稍翻炒后,加点盐,浇上一勺鲜炖的鸡汤,便可以上桌了。梗部饱满,鲜甜软糯。长辈们也暂时把他们的追问抛到了脑后,这简简单单的一盘炒青菜,一家人你一勺我一筷,吃得争先孔后。
桌子那一边,我那无酒不欢的老爹已经备好了白酒,摆开了劝酒的架势。
被劝人的排序每年首先必定从小姨丈开始。小姨丈年约五十,精瘦黝黑,是除我老爹外家族内调动气氛的另一活跃分子。小姨丈对吃特别讲究,哪个村养的牛肉最香,哪里能吃到最野的山味,他一概清清楚楚。小姨丈走遍了家乡的每一座山,只为找到最干净的水源,在那消磨一整天,钓一条肥美的活鱼。他当然也是个爱酒之人。
“来来来,龙,喝一杯。”
话音还未落,小姨丈已斟满了面前的小酒杯,“来,干杯!” 两人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爸你身体不好,少喝点。让小赵帮你喝。”一旁的露露发话了。
露露是我的小表妹,继承了她父亲的脾性,从小就特别外向,好像没有什么东西是她害怕的。露露和小赵在大学时相识,小赵是她的学长,比她早进入社会几年,加入工作后常有饭局,免不了喝酒。两人结婚后,小赵也已晋升为我们年夜饭席上的喝酒主力军之一。
■节选自作者的每日书,本文编辑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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