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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日前联合印发《河北雄安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被认定为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支持;被认定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由省财政给予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办法》规定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指主要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以上)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实训、研修培训,同时承担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师资培训、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培训课程研发、高技能成果交流推广等任务的新区内注册经营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高校等单位。
《办法》要求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要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促进雄安新区转型升级及产业发展为出发点,围绕人工智能、低碳环保、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现代生命科学、新材料产业、高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和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行业(领域),引进京津冀优质资源,依托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大型企业(集团)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学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推进校企合作模式创新。
根据《办法》,申请认定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应符合7个条件:
1.在新区内注册经营的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学校)、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资质、取得办学许可证;
2.提供培训职业不少于5个,其中新区经济发展紧缺急需职业不少于2个;
3.具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场地,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教室面积分别不少于1000平方米、500平方米;
4.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不少于300人。以上培训人员中获得证书人员不少于80%;
5.有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须占培训教师总数的30%以上;
6.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实训(培养)项目有具体的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
7.至少与3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办法》还规定了可视情况直接认定的3种情况,分别为承担并完成河北省或雄安新区脱贫攻坚任务的;承担国家、省或雄安新区重大项目科研、技术攻关任务的;实施重大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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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人民雄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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