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30日正式宣布,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由20万元人民币调至5万元,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20万元,并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等纳入责任主体范围。
中国央行当天正式公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2006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旧版《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其中规定,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交易。
而在刚刚发布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并将可疑交易报告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对于为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首先,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
其次,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最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金融机构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报送大额交易,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开展交易监测分析,发现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以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为基础,央行开展主动分析、协查分析和国际互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与相关部门一起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维护金融安全。
非银支付机构首次被纳入管理范围
此前无需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四大类机构,此次也纳入管理范围,需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近些年来,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在此次修订《管理办法》首次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主体责任范围。第二十五条中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汇兑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央行数据显示,第三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440.28亿笔,金额26.3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83%和105.82%。根据易观数据显示,支付宝和财付通(包含微信支付、QQ钱包)分别占据移动支付交易份额前两位,两者在2016年三季度的市场规模占比分别为50.42%和38.12%。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责任主体扩容至非银行支付机构很有必要。“就应该将物理网点和网络电子渠道都纳入其中。消费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的服务已经普遍,这也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与2006年相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修订《管理办法》的基础,央行此举大有深意。”董希淼说。
不仅如此,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即以“合理怀疑”为基础开展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背景:不法分子通过便捷转账洗钱
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蓬勃发展,隐藏在其背后的洗钱风险也日益凸显。据日前人民银行发布的《2015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人民银行共检查支付机构28家,处罚5家。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反洗钱监管,已成为反洗钱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因此,新版修订稿的一大变化就是明确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责任范围。
对于把非银支付机构纳入反洗钱责任主体范围,易观智库金融业分析师王蓬博表示,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流动的资金额度超过10万亿级,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洗钱和诈骗,必须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监控。
事实上,第三方支付赖以起家的便捷转账,正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新渠道,“因此,央行早就想对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流动实施监控,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对虚拟账户的限制以及网联的即将成立都是出于类似的考虑”,王蓬博进一步表示。
疑问:对日常消费转账有无影响?
报告起点降低对市民日常消费、转账是否有影响呢?对此,某股份行广州分行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办法》规定的报告工作主要由金融机构完成,现各商业银行已建立监测系统,后台可以自动生成报告,而市民在正常交易中并无感受。
“因此,报告起点降低并不意味着超过5万元的交易容易受阻,银行仍会正常受理,但会对一些高频小额的资金往来多加监测”,前述股份行广州分行负责人表示,新规主要扩大银行的监测范围,但对市民影响不大。
综合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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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金美 闫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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