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戎科学院征文题目:
“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什么?人类的不平等是否为自然法所认可?”
“不应当在变了质的事物里而应当在合乎自然法则的事物里来观察自然。”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一卷,第二章。
关于附注的说明
我有一个时作时辍的懒惰习惯,所以我写成本论文以后,又添加了一些注解。这些注解,有时离题很远,不适于和本文一齐阅读,因此我把它们放在本文的后面了。
在本文里,我尽可能地保持简练。
有勇气重读一遍这篇论文的人,一定有兴趣搜寻我未尽的余意,浏览一下注解;其他的人,根本不读这些注解,也没什么妨碍。
献给日内瓦共和国
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者们①:
①这一篇献词是献给日内瓦国民议会的,就是说献给全体公民的。但是日内瓦共和国的实际权力是操在二十五个委员组成的小型议会手里,这一小型议会猜疑这篇献词别有用意,在“爱弥尔”一书出版后,竟施以报复。
我深信只有有道德的公民才能向自己的祖国致以可被接受的敬礼。三十年未,我辛勤工作,以期有资格向你们呈献公开的敬意。
现在这个幸运的机会,颇能补足一部分我的努力所未及,因此我相信,在这里我可以但凭鼓舞着我的一片热诚,而不必考虑我是否有这种权利。
我既然幸运地生长在你们中间,怎么会只想到自然所赋予人们的平等和人们自己造成的不平等,而不想到有这样一种最高的智慧呢?这种智慧,可以把一个国家里的平等和不平等以最接近自然法则
并最有利于社会的方式加以适当的调和,从而既能维护公共秩序又能保障个人幸福。我在研究良知对于一个政府的制度所能提供的最好准则时,看到这些准则都已由你们的政府实行,我是如何地激动!
因此,我认为即使我不是生在你们的城市里,也不能不把这幅描绘人类社会的图画呈献给你们,因为我觉得你们是世界各民族中享有政府的种种利益而又最善于
防止政府的弊窦的人民①。
假如对于出生的地方也可以选择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这样一个国家:它的幅员的大小决不超出人们才能所及的范围以外,也就是说能够把它治理得好。
在这个国家中,每个人都能胜任他的职务,没有一个人需要把他所负的责任委托给别人②。在这样一个国家中,人民彼此都互相认识,邪恶的阴谋,或谦逊的美德,都不能不呈现于公众的眼前并受公众的评断。
在那里互相往来,互相认识的良好习惯,将使人们对祖国的热爱与其说是热爱土地,勿宁说是热爱公民③。
①整个这幅日内瓦共和国的图画都是理想化的。在这个时期,卢梭并不知道日内瓦共和国的真实性质。他只是在“爱弥尔”发表以后,才对日内瓦共和国的政府认真地加以研究。那时他改变了看法。我们在“山中通信”第7篇里可以找到他对日内瓦公民的评价:“他们作了专制权力的奴隶,他们毫无保障,仅仅二十五个专制者就可以任意处置他们。统治雅典人的专制者,至少还有三十个人呢。”参看弗昂编:“卢梭政治著作集”,第1卷,第129—130页。
②这里已有了批评代议制的萌芽,这种批评,后来在“社会契约论”里(第3卷,第15章)又加以发挥。③卢梭相当不正确地怀疑当时哲学家们具有世界主义的色彩,他认为世界主义是对本国民族的一种轻视。“不要相信这些世界主义者们,他们不屑对自己周围的人尽他们应尽的义务,而只是在书本子上去探究人们应尽的义务。这样的哲学家,所以要爱鞑靼外族,乃是为了卸脱爱自己周围的人的责任。”(“爱弥尔”,第1卷)
我情愿生在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主权者和人民只能有唯一的共同利益,因之政治机构的一切活动,永远都只是为了共同的幸福。这只有当人民和主权者是同一的时候才能作到①。
因此,我愿意生活在一个法度适宜的民主政府之下。我愿意自由地生活,自由地死去。也就是说,我要这样地服从法律:不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
这是一种温和而有益的束缚,即使是最骄傲的人,也同样会驯顺地受这种束缚,因为他不是为了受任何其他束缚而生的。所以我愿意不但国内的任何人都不能自以为居于法律之上,
而且国外的任何人也不能迫使这一国家承认他的权威。因为,不管一个国家的政体如何,如果在它管辖范围内有一个人可以不遵守法律,所有其他的人就必然会受这个人的任意支配〔一〕②;
①这里卢梭肯定了人民主权的原则。而且他在写这篇论文以前,老早就表明了他是一个拥护共和的人。在他1750年1月30日给伏尔泰的一封信里已经可以找到这样的话:“尽管你认为我是一个拥护共和的人,你对一个‘拥护共和者’并没有作出正确的判断。我崇拜自由。我也同样地憎恶统治和奴役。”②这里卢梭是在攻击君主专制制度。
如果有一个本国人为首领,同时又另有一个外国人为首领,那么无论他们能够作到怎样的分权,既不可能二者都很好地被人服从,也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得好。我决不想住在一个新成立的共和国里,不管它有多么好的法律。
我怕的是政府的组织不合当时的需要,不适合于新的公民,或者公民不适合于新的政府,而使这个国家难免刚一产生便有发生动摇或被灭亡的危险。
因为关于自由这一问题,正如富有营养的固体食物或醇酒一样,对那些习惯于这种饮食的体质强壮的人固然大有补益;但是对于生理上不宜于这种欲食的身体软弱的人,则极不相宜,终于会败坏他们的健康或使他们沉醉。
人民一旦习惯于某种主人,就再也不能脱离他。倘若他们企图打破束缚,那就反而会更远地离开自由;因为他们常常会把与自由相对立的那种放荡不羁当作自由,结果他们的革命,差不多总是使他们落到只有加重他们的桎梏的那些煽惑家们的手里①。
①具有革命思想的卢梭曾多次表示他个人对革命的疑惧:“当人们于1737年拿起了武器的时候,我在日内瓦看到一个父亲和他的儿子都全副武装从同一个房子里走出来;父亲到市政厅去,儿子到市区去,他们明明知道在两小时后,一定会重新相遇,面对面站着,互相残杀起来。这种可怕景象给我的印象是那样深刻,以致我要发誓,假如我能恢复公民权利的话,我决不投入任何内战,并且永远不在国内用武力支持自由,我本人不这样作,也不赞成别人这样作。”(“忏悔录”,第5卷,第145页)
罗马人虽然是一切自由民族的模范,但他们在脱离了塔尔干王朝的压迫时,还没有自治的能力。
由于奴隶制以及塔尔干王朝所强迫他们从事的卑贱劳动而丧失了人格的罗马人,起初不过是一群愚民,须以极大的明智加以教养和治理,才能使这些在暴政统治下,精神颓废甚至可以说变成癡呆的人们,
逐渐习惯于呼吸健康的自由空气,渐渐获得纯正的风俗和养成英勇的精神;这种纯正的风俗和英勇的精神终于使罗马人成为各民族中最受人尊敬的民族。所以我将寻找一个幸福而安宁的共和国作为我的祖国:
这个国家一切陈腐古老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都已在悠久的岁月中逐渐消失,它所遭受过的种种侵害适足以发扬和巩固居民们的勇敢和对祖国的热爱。这个共和国的公民,由于久已习惯于富于理智的独立自主,
他们不仅是自由的,而且不愧是自由的。
我愿意选择这样一个国家作为我的祖国:它幸运地没有强大的力量,因之没有征服他国的野心,同时更幸运地由于它所处的地位也没有被别国征服的恐惧。它是处在许多国家中的一个自由的城市,
这些国家不但没有一国有意侵略它,而且每一个国家还注意防止其他的国家来侵略它。总之,它是一个不但不会引起邻邦的野心,而且于必要时还可以合理地指望邻邦的帮助的共和国。
因此,处在这样幸运的地位中,我们可以想见这个国家除了它自己本身以外,没有什么可怕的。公民们所以要受军事训练,与其说是由于准备自卫的需要,勿宁说是为了保持尚武的精神和英勇的气概。
这种尚武的精神和英勇的气概,是最适合于自由,最能助长对自由的爱好的。我将选择一个立法权属于全体公民的国家作为我的祖国:因为有谁比公民自己更了解在怎样条件下,他们才更适于在同一个国家里营共同生活呢?
但是我并不赞成象罗马人的那种平民公决,因为在那里,国家的首长和对保卫国家最关怀的人反而不能参与那些往往与国家安全有关的决议,并且由于一种极荒谬的措施,政府官员不能享受一般公民所能享受的权利。
相反地,为了阻止那些谋求私利的和考虑欠周的计划,为了阻止曾使雅典人终归失败的那类危险性的改革,我希望任何人都没有任意提出新法律的权利;我希望仅只官员们才有这种权利;
我希望那些官员们行使这种权利时,是那么审慎小心;在人民方面,认可这些法律时,是那么慎重;而法律的公布,也是那么郑重其事。这样,在宪法被动摇以前,人们已有足够的时间来确信
法律主要是由于有了悠久的历史才变得神圣可敬。我希望人民很快就会鄙弃那些天天都在变更着的法律,人们同时也会鄙弃这样一种人,他们惯于以改良为借口忽视旧日的习惯,由于矫正小的弊端,反而引起更大的弊端①。
①卢梭常常强调,要把一个国家管理好,只需要很少的法律。在他看来,法津的繁琐是风俗败坏的象征。他的思想里充满了对古代共和国的回忆,他是通过这些回忆来观察日内瓦共和国的。
我特别要逃避一个因下面的情形而必定治理得不好的共和国:那里的人民,相信可以不要政府官员,或者只给这些官员以一种不确定的权力,因而轻率地自行掌管民政和执行法律。
从自然状态中直接产生出来的最初的政府的粗糙组织,想必是这样,这点也就是使雅典共和国复亡的政治缺陷之一。但是我将选择这样一个共和国:那里的人民很满意自己有权批准法律;
他们可以根据首长们的提议集体地来决定最重要的公共事务;建立一些受人尊重的法庭;慎重地划分国家的省份和县份;每年选举公民中最能干、最正直的人员来掌管司法和治理国家。
在这样的共和国里,政府官员的道德就可以证明人民的贤智,官员与人民可以说是相得益彰。因此,即使偶有不幸的误会搅乱了大家的和睦时,人们就是在盲目和错误中,也都能保持一定的节制,
大家依然互相尊敬,共同遵守法律。
这就是诚挚而永久和睦的征兆和保证。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们!这就是在我为自己选定的祖国里所要寻求的优点。
倘若上帝能在这个国家里再增加一种可爱的环境,赋予它温和的气候、肥沃的土地、和天下最美丽的风景,那末,为了满足我的幸福,我只希望在这幸运的祖国怀抱里,享受以上一切的好处,
和同胞们安宁地生活在温暖的社会里,并且依照他们的榜样,和他们仁爱相待,友好相处,并向他们尽道德上应尽的责任,死后留下一个善良、正直和有道德的爱国者的光荣美名。
虽然,由于我时运较差,或者洞达事理过迟,因此不得不在其他国家里,过着一种病态的颓废生活而终此一生,同时又徒然追悔着荒唐的青年时代使我失去的安宁和平静,但是在我心灵中,
至少还蕴藏着在我的国家之内未能表示出来的那些感情。我对远方的同胞既然满怀着一种温柔的、无私的热情,所以我从心灵深处要向他们致以下面这段言词:
“亲爱的同胞们,或者勿宁说是兄弟们,
既然血统和法律几乎把我们大家都联系起来了,所以最使我感觉愉快的是:我只要一想到你们,就不能不同时想到你们所享受的一切幸福,而你们之中恐怕没有一个人能比我这个失掉了那些幸福的人更感觉到幸福的可贵。
我越想到你们所处的政治和社会的情况,越想不出人类事物的性质使人能有比这更美好的境遇。在所有其他的政府中,只要所讨论的问题,是关于保障国家的最大幸福的时候,一切总是停留在想象的计划上,
至多也不过具有某种程度的可能性而已。而你们呢,你们的幸福已经呈现在你们面前,只待你们去享受;如果你们要想成为完全幸福的人,只要能够满足于自己的幸福就够了。
你们以武力得来的或收回的,而以勇敢和智慧保持了两世纪的主权,终于完全而普遍地被人承认了。公正的条约规定了你们的疆界;保证了你们的权利;也巩固了你们的安全。
你们的宪法是最好的,因为它是出于崇高的理智,而又为可敬的友邦予以保证。你们的国家是安定的,不论战争或侵略者,你们都没有什么可怕的。除了由你们自己制定的,而且是由你们自己选出的正直官员
所执行着的明智的法律而外,你们没有别的主人。你们没有富有到那样程度,以至使你们因过度安逸而耗损了精力,使你们沉湎在无聊的舒适享受中而失掉对真正幸福和高尚道德的爱好;
你们也没有贫困到那样地步,使你们在自己工业的供应之外,还需要外国的援助。这种珍贵的自由,在大国里,只能以苛重的赋税来维持,而你们为了保持这种自由,几乎是无须付出任何代价的。“
这一共和国,组织得那么合理而又那么完善,为了它的公民们的幸福,为了作其他民族的榜样,但愿它永世长存!这就是今后你们所应有的唯一的愿望,也就是你们所应有的唯一的关怀。
此后,你们自己的责任,不是要创造幸福,因为你们的祖先已经给你们创造好了,而是要用善于享受幸福的那种智慧,使幸福永远存在。你们是否能保存自己,取决于你们能否永久团结,能否遵守法律并尊敬执行法律的人。
在你们之间,只要还有极小的愤懑或猜疑的根苗,就必须赶快消除它,把它看作是一个祸根,迟早会导致你们的不幸和国家的覆亡。我恳求你们都检查到你们的心灵深处,听取你们良心的隐密声音。
你们之中有谁知道世界上还有比你们的执政人员更正直、更英明和更可尊敬的人呢?所有的官员在克己的美德上;在朴素的作风上;在尊重法律上和在诚恳和蔼的态度上,不都是给你们树立了榜样么?
因此,你们要毫无保留地给与这么贤明的官员们以有益的信赖,这种信赖是有理智的人对有德行的人所应当表示的。你们要想到,这些官员是你们选出来的,他们本人就可以证明你们选择的不错;
而你们所拥戴出来的人们应得的光荣,也必然会落到你们自己的身上。你们之中没有一个人是那样不聪明,以致不知道这样的道理,即法律的效力和护法者的权威消失了的地方,任何人都得不到安全和自由。
因此,你们除了热情地满怀信心地根据真正的利益和职责,并为了维护正义去做你们经常应当做的那些事情而外,还有什么其他可考虑的呢?我希望你们永远不要有对于维护宪法说来是罪恶而有害的那种冷漠态度,
以致使你们于必要时忽视了你们之中最英明和最热诚的人们的卓见。但是我希望公正、克己的美德和最可尊敬的坚强意志,能继续支配着你们的一切行动,并且能继续由你们自身,
向全世界显示出一个英勇而谦逊的、既热爱名誉也热爱自由的民族的榜样。特别要小心的是:永远不要听信那些别有用心的曲解和恶毒的言论,因为这些曲解和言论的隐密动机,往往比在这种动机支配下的行动是更险恶的,
这就是我最后的忠告。
一只机警而忠心的看家犬只在盗匪来临的时候才紧急叫喊起来,于是全家的人便都惊醒并作戒备;但是人们厌恶那些不断扰乱公共安宁、好狂吠的狗,它们的接连而不适时的警报,会使人们在必要的时候,反而不再听信了。
”你们,光荣伟大的执政们,
自由人民的尊贵可敬的官员们,请准许我专诚向你们献上我的敬意和忠心。如果世界上有一种地位,能使处于这种地位的人们获得荣耀,毫无疑问,它是才能和德行所造成的,而你们确是当之无愧,
于是你们的公民才把你们选拔到那种地位上去。他们自己的功绩使得你们的功绩更加光辉灿烂;而且,因为你们是由能够领导别人的人们选举出来领导他们自己的,所以我认为你们高于其他的官员,
正如同一个自由民族,特别是你们很荣幸地领导的这个自由民族,在智慧和理性上都高于其他各国的平民一样。请准许我引证一个事例,这一事例给我留下了最好的印象,它经常浮现在我的心中。
我一想起赐给了我的生命的那位有道德的公民的音容,一种最甜蜜的情感便油然而生。他在我幼年时代,常常教导我应当尊敬你们。我好象还在看见他,依靠他的双手来维持生活,用最崇高的真理滋养他的心灵。
现在我眼前还有这样的影子:塔西伦、普鲁达克和格老秀斯的著作和这位公民的职业上的各种用具杂陈在他的面前。
我仿佛还看见他那亲爱的儿子在他身旁领受着最慈祥的父亲的良好教育,可惜这个儿子从他父亲的教育中并没有得到什么效果①。①实际上,卢梭的父亲很快地就放弃了对卢梭的教养之责。
不过尽管我在荒唐的青年时代误入了歧途,使我在一个时期内忘记了那么明智的教训,但是我很幸运地终于体会到:不论一个人怎样倾向于邪恶,一颗慈爱的心给予他的教育,是不会永远对他不起作用的。
光荣伟大的执政们,在你们领导的国家里出生的公民,甚至于普通居民就是这个样子。他们都是有学识的和通晓事理的人,而在别的国家里,人们则称这样的人为工人和平民,对于他们总抱着一种十分鄙视和十分错误的观念①。
①这里已经显出这篇献词的深刻意义。卢梭的共和国的理想就是由于他对当时他在法国所见到的一切深为不满而形成的。的确在旧制度下的法国,人们对平民是有一种“十分鄙视和十分错误的观念”的。
我很愉快地承认,我的父亲在全国公民中并不是一个杰出的人物,他只不过和一般人一样。但是,就象他那样的为人,随便在什么地方,大家都喜欢接近他,并且和他结交,即使那些最高尚的人士和他来往也会得到益处。
这不是我应该说的,同时,邀天之幸,也无须我对你们说,象具有他那样品质的人们,应当受到你们何等的尊重。他们在所受的教育方面,在自然的权利方面,以及由于他们的出身而具有的权利方面,同你们都是平等的;
只是由于他们的意愿,由于对你们的功绩所应有的并已表示出的敬爱,他们才居于你们之下;但是,他们这样敬爱你们,你们对他们当然也会有一种感激的心情。
我很高兴地了解到:你们对待他们,是以何等谦恭和蔼的态度缓和了法律执行者应有的严峻;对于他们所应向你们表示的服从和尊敬,你们是以何等重视和关怀来回报他们。
你们这种十分公正而明智的行为,足以使人渐渐忘却那些应该忘记而永远不再发生的不幸事件;正因为你们的行为如此置明合理,所以这个公正的、慷慨的民族以履行自己的义务为快乐,很自然地乐于尊敬你们,
而最热心维护自己的权利的人,也就是最能尊重你们的权利的人。文明社会的首长们喜爱社会上的荣誉和幸福,这是不足为奇的,但是那些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更神圣、更崇高的祖国的官员,
或者更确切地说,把自己看作是这个祖国的主人的人们,对于养活着他们的人世上的祖国却也表示某种热爱,这对人类灵魂的静谧来说,未免是分外之事①。
①在“社会契约论”(第4卷,第8章)里,卢梭阐述了这里所提出的真正基督教精神和爱国主义相矛盾的观念:“基督都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它只关心天上的事情;教士们的祖国不在这个世界上。固然他们也尽他们的义务,但对所收成效的好坏,则毫不关心。
只要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什么可责备的,人世上的一切或好或坏,对他们没什么关系。假如国家富强,他们几乎不敢分享公共的幸福,他们也不愿以国家的强盛来自豪;假如国家衰微,他们则求福于降祸于人民的上帝。”卢梭在这里却把日内瓦的教士们看作是例外。
但是我很愉快地能够指出一个有利于我们的少见的例外,并且能够把那些为法律所认可的神圣教义的热诚的受托者,那些可尊敬的人类灵魂的教士,列入我们最优秀的公民的行列之中;
他们不但能用他们生动而文雅的口才把福音书中的格言传入人心,而且自己还永远是首先以身作则遵奉这些格言的人!大家都知道说教的伟大艺术,在日内瓦研究得何等成功。
但是,因为人们久已看惯了言行上的不一致②,所以很少有人知道在我们这里所有的教士们是多末普遍地具有基督教精神、圣洁的品德以及严格要求自己而宽厚待人的优良作风。②这句话是对天主教会的讥刺。
或许只有日内瓦这个城市树立了宗教团体和文人之间如此紧密团结的榜样;我把国家永享太平的希望大部分寄托在教士们所具有的人所公认的智慧和克己的精神上,寄托在他们对祖国的繁荣所抱的热诚上。
我以一种惨杂着惊异和尊敬的愉快心情相出:他们多么憎恶那些在历史上屡见不鲜的表面上尊奉圣教,实际上却极为残酷的人们的可怕的信条,这些人往往借口维护所谓上帝的权利,
其实就是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希望自己的血永远受到尊重,而对人类的血则毫不吝惜①。①这里卢梭采取了与伏尔泰及百科全书派同样坚决的态度反对宗教狂热病的罪行,特别是迫害异教徒的宗教裁判所的罪行。
我又怎能忘记在共和国里占人口半数的可贵的妇女们呢?是她们给男人以幸福,是她们的温柔和智慧保持着共和国的安宁和善良风俗。可爱而有德行的女同胞们,你们女性的命运将永远支配着我们男性的命运。
当你们只是为了国家的光荣和公共幸福才运用你们在家庭中所特有的纯洁威权的时候,我们是多么幸运啊!在斯巴达,妇女曾占优越地位;同样,你们也有资格在日内瓦占着优越地位。
什么样粗野男子能够抵抗从一位温柔的妻子口中发出的充满了美德和理智的声音呢?看见了你们那简单而朴素的装饰,这种由于从你们本身的风采而获得了光辉的、似乎是最有利于美的装饰,有谁不鄙视无聊的奢华呢?
你们的责任是:要用你们那霭然可亲的、纯洁的威力和善于诱导的聪明,来保持人们对国家法律的热爱以及同胞之间的和睦;要用幸福的婚姻使那些不和的家庭重归于好;
特别是要用你们易于使人听从的和霭的教导和你们那种谦逊优雅的谈吐,来改正我们的青年们可能在别国沾染的恶习。他们在那些国家里,没有学到他们可以从中获益的许多有用的东西;
除去在道德堕落的女人丛中学来的轻佻语调和可笑的姿态之外,他们从那些国家里仅仅带回了一种对于所谓荣华富贵的赞赏,其实这种荣华富贵,只不过是奴隶身份微不足道的补偿,与崇高的自由永远是不相称的。
因此,希望你们永远象现在一样,作一个善良风俗坚贞的守卫者,人类和平的良好纽带;为了国民的职责和道德,继续行使你们那些基于良知和自然的权利吧。我把对公民们的共同幸福和共和国的荣誉所抱的希望
寄托在以上种种保证上,并没被事实所否定,我是很引以为荣的。我认为共和国尽管有这些优点,也不会发出使大多数人的眼睛为之眩惑的那种光辉;爱好这种光辉是很无谓而且也是很不幸的,这种爱好乃是幸福和自由的死敌。
让轻浮的青年到别处去追求无限度的欢乐和长远的懊悔吧!让所谓有高尚趣味的人到别处去叹赏宏伟的府第、华美的车辆、高贵的陈设、富丽堂皇的排场以及一切骄奢淫佚的享受吧!
在日内瓦只有平凡的人,但是,能见到这些平凡的人,这件事本身就具有莫大的价值;急于想看到日内瓦公民的人们,和那些羡慕其余一切事物的人们相比,是毫无逊色的。
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们,我对你们的共同幸福寄予莫大的关怀,希望你们大家都惠然接受我这种最恭敬的表示。如果不幸我因内心过度兴奋,态度未免有些冒昧的话,我恳求你们原谅我的过失,
恳求你们念及一个爱国者的真实情感、一个热心人应有的忠诚而宥恕我,因为我除了看到你们大家都很幸福因而也感到幸福而外,再不设想自己还会有什么更大的幸福。光荣伟大、至高无上的执政们,我谨向你们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你们的最谦逊、最恭顺的仆人和同国的公民①,让•雅克•卢梭。1754年6月12日于商贝里。①从文学的观点上看,这篇献词,不是卢梭的最好的作品。文笔并不流畅。卢梭没有象伏尔泰那样的写应酬文章的艺术;卢梭自己也完全意识到这一点。
序
我觉得人类的各种知识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备的,就是关于“人”的知识〔二〕。我敢说,戴尔菲城①神庙里唯一碑铭上的那句箴言②的意义,比伦理学家们的一切巨著都更为重要、更为深奥。
因此,我把这篇论文的题目,看作是哲学上所能提出的最耐人寻味的问题之一。但是不幸得很,对我们说来,这也是哲学家所能解决的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因为,如果我们不从认识人类本身开始,怎么能够认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呢?因时间的推移和事物的递嬗应使人类的原来体质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们若不通过这些变化,怎么能够看出最初由自然形成的人
究竟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又怎么能把人的本身所固有的一切,和因环境与人的进步使他的原始状态有所添加或有所改变的部分区别开来呢?
正如格洛巨斯③石象,由于时间、海洋和暴风雨的侵蚀,现在已经变得不象一位天神,而象一只凶残的野兽一样,人类在社会的环境中,由于继续发生的千百种原因;由于获得了无数的知识和谬见;
①戴尔菲系古希腊名城之一,城内有亚波罗庙。②那句箴言是:“你要认识你自己”。③格洛巨斯系海神名。柏拉图(共和国,第10卷,第611节)曾把人类灵魂比作格洛巨斯,灵魂与肉体结合以后,完全改变了面目,以致人们再也认不出它的不朽的本质来了。我们可以看出,卢梭在这里援引这个比喻,赋予了灵魂完全另外一种意义。
由于身体组织上所发生的变化;由于情欲的不断激荡等等,它的灵魂已经变了质,甚至可以说灵魂的样子,早已改变到几乎不可认识的程度。我们现在再也看不到一个始终依照确定不移的本性而行动的人;
再也看不到他的创造者曾经赋予他的那种崇高而庄严的淳朴,而所看到的只是自以为合理的情欲与处于错乱状态中的智慧的畸形对立。最不幸的是: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和它的原始状态背道而驰,
我们越积累新的知识,便越失掉获得最重要的知识的途径。这样,在某种意义上说,正因为我们努力研究人类,反而变得更不能认识人类了。不难看出,我们应该在人类体质连续的变化中,来寻求区分人们的各种差别的最初根源。
大家都承认①,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正如各种不同的生理上的原因使某些种类动物产生我们现在还能观察到的种种变型之前,凡属同一种类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一样。不管那些最初的变化是怎么产生的,
①卢梭在肯定人与人之间天然是平等的时候,他避免当时人云亦云的说法。实际上自然法学派的学者们在这一点上,意见是一致的。
我们总不能设想这些变化使人类中所有的个体同时同样地变了质。实际上是有一些人完善化了或者变坏了,他们并获得了一些不属于原来天性的,好的或坏的性质,而另一些人则比较长期的停留在他们的原始状态。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
不过这样笼统地指出,比较容易,但要确切地说明其中真正的原因就有些困难了。因此,我希望读者不要以为我敢自诩已经发现了我觉得很难发现的东西,我不过开始进行了一些推理,大胆地作出了一些猜测;
这与其说是希望解决问题,勿宁说是想把问题加以明确,和使问题恢复真正的面目。别的人也许很容易地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些,虽然任何人都不容易达到终点。
因为,如果我们要从人类现有的性质中辨别出哪些是原始的、哪些是人为的,同时还要认清楚现在已不复存在、过去也许从来没有存在过①、将来也许永远不会存在的一种状态(我们必须对这种状态具有正确的观念,才能很好地判断人类现在的状态),这并不是一项轻而易举的工作。
①“……也许从来没有存在过”这句话曾经引起所有注释者的注意。这句话的确会使人惊讶。我们很容易看出这是卢梭的一种谨慎。他对自然状态中人类的描绘是和“创世纪”里所讲的大不相同的。卢梭为了防止神学家们的攻击,所以把这种描绘作为纯粹的假设,
以免肯定这样的描绘与实际状况完全相符。这是采用了百科全书派常用的方法。但是当然还不止这一点,卢梭很知道他所引用的一些事实,没有一件能够作为他的理论的依据,而不过是一种抽象的假设。(参看本书引言)
要想正确指出为了能在这一主题上作出一些切实可靠的研究首先应当注意之点,还须具有一种我们所想象不到的高深哲学。如果有谁能很好地解答下面的问题,我便觉得他配称为当代的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
为了达到认识自然人的目的,必须作什么样的实验呢?而在社会中,要用什么样的方法作这些实验呢?
我决不是要解答这些问题,但我相信对上述主题已经作了一番深思,因此敢于事先回答说:即便是最大的哲学家,也不见得会指导这种实验;即便是最强有力的执政者也不能进行这种实验。
我们如果期待着他们双方共同协作,尤其是期待他们双方为了达到成功,肯以坚忍的精神,或者说以无穷的智慧和必要的善意共同协作,那是很不合理的①。
①这样求助于科学的实验,说明卢梭自己也意识到他以抽象的方法来解决这类的问题,是很不够的;但他要证明的只不过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抽象观念,所以他只能含糊其词地求助于科学的实验。卢梭说当代的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时,也许想到了毛拜尔都伊。在1753年,毛拜尔都伊的著作已经出版了,
他在“关于科学进展的通讯”里(第17节:形而上学的实验)也提出了这样的实验:“两三个儿童,从很小就在一起养育着,不使他们和其他的人有任何往来,他们自己一定也会造出一种语言,不论这种语言内容多么贫乏……。为了使实验更为全面起见,应该建立许多这样的社会,
而且使各种不同国家的儿童来充当这些社会的成员,特别要避免使这些儿童学习到任何其他语言……,这种实验……可以使我们对于观念本身的起源,得到另外的一些知识……。在过去的许多世纪中,虽然有最伟大的人物的努力,我们的形而上学知识,还丝毫没有获得进步。值得研究的是,
这种知识,是否只有在‘纯自然’环境中,用象这样新颖而不寻常的方法,才能有所成就。”关于毛拜尔都伊,参看“狄德罗选集”,人民古典丛书本,第2卷,第28页及以下各页。狄德罗在“关于聋哑人的书简”中提出过一种同样的实验方法(阿塞札-杜尔诺编:“狄德罗全集”,第1卷,第351页)。
这些研究是如此难作,所以人们直到现在还很少考虑过,但这种研究毕竟是解决我们对于人类社会真正基础的认识上无数困难的唯一方法。自然法的真正的定义之所以难于确定而且模糊不清,就是因为我们不认识人的本性的缘故。
布尔拉马基②说过:法的观念,尤其是自然法的观念,显然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②参看本书引言。
他继续说道:所以正应该由人的本性、由人的体质、由人的状态来阐述这门科学的原理。论述过这个重要问题的许多学者,很少有一致的意见。当我们注意到这一点的时候,不能不感到惊讶。
在最有权威的学者中,我们几乎找不到两个人在这上面的意见是相同的。古代的那些哲学家们更不必谈了,他们好象竭力要在最基本的原理上相互反对。罗马的法学家们竟使人类和其他一切动物
都毫无区别地服从于同一的自然法,因为,他们宁可把自然法则这一名词,理解为自然加于其自身的法则,而不是自然所规定的法则。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些法学家们是从特殊的意义来理解法则这一名词,
所以他们在这种场合,似乎是只用法则这一名词来表现自然在所有的赋有生命的存在物之间,为了它们的共同保存而建立的一般关系。现代的法学家们则把法则这一名词,只理解为对具有灵性的存在物,
也就是说对具有智慧和自由意志,而且在他与其他存在物的关系中最被重视的那种存在物所制定的一种规则,因此他们认为自然法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唯一赋有理性的动物,也就是说只限于人。
但是,当法学家们给这种法则下定义的时候,则各有不同的说法,他们都把这种法则建立在一些形而上学的原理上,所以就是在我们之间,也很少有人能理解这些原理,当然更不能自己发现这些原理了。
因此,尽管这些学者所下的各种定义永远是互相抵触的,他们在这一点上却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认为若不是一个很大的推理家和一个思想深邃的形而上学家,就不可能理解自然法,因而也不可能遵守自然法。
这正是说,人类为了建立社会一定是使用了智慧的,这种智慧,即使在社会状态里,也是经过很多的艰难才能得到发展,而且只是极少数的人所能获得的①。
既然对自然的认识是这么肤浅,对法则这一名词的意义的理解又是如此不一致,所以很难给自然法下一个完善的定义。因此,我们在书籍里所找到的那些定义,除了极不一致这一缺点外,还有一个缺点,就是:
这些定义是从许多并非人类天然具有的知识中引伸出来的,而是从人类只在脱离了自然状态以后才能考虑到的实际利益中引伸出来的。人们往往先寻求一些为了公共利益,最适于人们彼此协议共同遵守的规则,
然后把这些规则综和起来,便称之为自然法;他们的唯一根据就是那些规则通过普遍的实践可能使人得到好处。无疑地,这是下定义的一种最简便的方法,同时也可以说是以武断的态度来解释事物性质的一种最简便的方法。
但是,在我们对自然人丝毫没有认识以前,如果我们想确定自然人所遵循的法则,或者最适合于他的素质的法则,那是徒劳无功的②。
①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卢梭是比自然法学派的先驱者们高出一筹的。卢梭所以要指出法则的观念是相当迟缓地在社会中形成的,他是极力想对人类和人类的理性作一个真实的叙述。卢梭认为人类的理性并非天然就是完善的,而是逐渐发展的。这是一种进步的辩证观点。②这等于向第戎科学院的院士们说,他们所提的“……是否为自然法所认可?”这一问题的提法是很不恰当的。这也是卢梭所以不能获奖的理由之一。
关于这个法则,我们所能了解得最清楚的就是:它不仅需要受它约束的人能够自觉地服从它,才能成为法则,而且还必须是由自然的声音中直接表达出来的,才能成为自然的法则。
那么,把所有的只能使我们认识已经变成现今这个样子的人类的那些科学书籍搁置一旁,来思考一下人类心灵最初的和最简单的活动吧①。
我相信在这里可以看出两个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原理:一个原理使我们热烈地关切我们的幸福和我们自己的保存;另一个原理使我们在看到任何有感觉的生物、主要是我们的同类遭受灭亡或痛苦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天然的憎恶。
我们的精神活动能够使这两个原理相互协调并且配合起来。在我看来,自然法的一切规则正是从这两个原理(这里无须再加上人的社会性那一原理②)的协调和配合中产生出来的。
嗣后,理性由于继续不断的发展,终于达到了窒息天性的程度,那时候,便不得不把这类规则重新建立在别的基础上面了。这样看来,在未使人成为人以前,决没有必要使人成为哲学家③。
①卢梭在心理学上曾受孔狄亚克感觉论的影响。
他认为精神的复杂活动,是可以通过分析归纳为一些比较简单的活动。这一切都以感性为基础。人在未变成理性生物以前,先是一种有感性的生物。这里卢梭并不否认自然法的存在,但是他想把自然法建立在“先于理性而存在的两项原理”上:自爱心和怜悯心。这样看来,服从自然法的乃是自然人所具有的感性。
②这是使卢梭与其他哲学家们相对立的基本要点之一。卢梭在日内瓦的手稿本里(内有“社会契约论”的初稿)曾对百科全书中“自然法”一条加以反驳。在百科全书中,狄德罗指出自然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参看‘狄德罗选集”,人民古典丛书本,第2卷,第162页)。
③这乃是卢梭民主思想的根源。一般哲学家们都把精神生活建立在理性基础上,似乎是把没有文化的老百姓排斥于精神生活之外,卢梭则把精神生活建立在不论文化程度如何人人所具有的感性上。
一个人并非仅仅由于他接受了后天的智慧的教训,才对别人尽他应尽的义务;而是,只要他不抗拒怜悯心的自然冲动,他不但永远不会加害于人,甚至也不会加害于其他任何有感觉的生物,
除非在正当的情况下,当他自身的保存受到威胁时,才不得不先爱护自己。用这个方法,我们也可以结束关于禽兽是否也属于自然法范围这一久已存在的问题的争论;因为很明显,禽兽没有智慧和自由意志,
它们是不能认识这个法则的。但是,因为它们也具有天赋的感性,在某些方面,也和我们所具有的天性一样,所以我们认为它们也应当受自然法支配,人类对于它们也应担负某种义务。
实际上,我所以不应当伤害我的同类,这似乎并不是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性的生物,而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感觉的生物。这种性质,既然是人与禽兽所共有的,至少应当给予禽兽一种权利,即在对人毫无益处的情况下,
人不应当虐待禽兽。在精神上的不平等的起源上,在政治组织的真实基础和组织成员相互间的权利上,以及千百种其他与此相类似、既重要而又未经加以阐明的问题上,都是呈现着无数困难的;
这种对原始人、对原始人的真实需要以及他的义务的基本原理的研究,同时也是解决那些困难的唯一好方法。如果我们用一种冷静的、客观的眼光来看人类社会的话,它首先显示出来的似乎只是强者的暴力和弱者的受压迫①;①这是卢梭全部思想的出发点。
于是我们的心灵对某一部分人的冷酷无情愤懑不平,而对另一部分人的愚昧无知则不免表示惋惜。并且,因为在人类社会上,再也没有比被人称为强弱贫富的那些外部关系更不稳定的了,
这些关系往往是由于机缘而不是由于智慧产生的,所以人类的各种制发,骤然一看,好象是奠基在流动的沙滩上的一种建筑物。我们只有对这些制度仔细地加以研究;只有去掉这种建筑物周围的灰尘和砂砾,
才能见到这一建筑底层的不可动摇的根基,才能学会尊重这一建筑物的基础。但是,如果对人类,对人类的天然能力,以及这些能力继续不断的发展没有认真的研究,我们就永远不能作出这样的区别,
也决不能在现今一切事物的构成中,把哪些是神的意志①所创造的东西,哪些是人类的艺术所创造的东西分别开来。①这样的措词,并不是由于卢梭的小心谨慎。在卢梭的著作中,神的意志是由自然表达出来的。
因此,由我着手研究的这一重要问题所引起的对政治和伦理的探讨,从各方面来看,都是有用的;我所推测的各种政体的历史,对人来说,在各方面也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借镜。
当我们考虑到,如果任我们自然发展,我们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就应当学习为这样一个人祝福:
他在以造福人群的手修正了我们的种种制度并给予这些制度以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的时候,就已经预防了从这些制度中可能产生出来的种种混乱,并从一些看来是给我们以无限苦难的方法中,创造出我们的幸福。
神曾命令你作什么样的人?
你现在在人类中占着什么样的位置?
对此你应当有所领悟②。②见拜尔斯讥刺诗,Ⅲ.V.71。
本论
我要论述的是人,而我所研究的问题启示我应当向人们来论述,我想,害怕发扬真理的人,是不会提出这类问题的。所以,我不揣冒昧,在给我以鼓舞的贤达者们面前,为人类辩护。
如果我不辜负这个论题和各位评判员的话,我将会感到满意。我认为在人类中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我把它叫作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龄、健康、体力以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的不同而产生的;
另一种可以称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起因于一种协议,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定的,或者至少是它的存在为大家所认可的。第二种不平等包括某一些人由于损害别人而得以享受的各种特权,譬如:
比别人更富足、更光荣、更有权势,或者甚至叫别人服从他们。我们不必问什么是自然的不平等的根源,因为在这几个字的字义里面,已包含了这一问题的答案。我们更不必追问在这两种不平等之间,有没有实质上的联系。
因为换句话说,这就等于问所有发号施令的人是否一定优于服从命令的人,在同样的人们之中,他们的体力或智力,才能或品德是否总和他们的权势或财富相称。
这样的问题,向奴隶们提出并让他们的主人听他们讨论,也许是好的,但不适于提供有理性的、自由的、追求真理的人去研究。那么这篇论文里所要论述的究竟是什么呢?
是要指出在事物的演进中,在什么样的一个时机权利代替了暴力,自然服从了法律;是要说明到底由于什么样的一系列的奇迹,才使强者能够决意为弱者服务,人民能够决意牺牲实际幸福,来换取一种空想的安宁。
研究过社会基础的哲学家们,都认为有追溯到自然状态的必要,但是没有一个人曾经追溯到这种状态。有些人毫不犹豫地设想,在自然状态中的人,已有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但他们却没有指出
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何以会有这种观念,甚至也没有说明这种观念对他有什么用处。另外有一些人谈到自然权利,即每个人所具有的保存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权利,但却没有阐明他们对于属于一词的理解。
再有一些人首先赋予强者以统治弱者的权力,因而就认为政府是由此产生的,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在人类脑筋里能够存在权力和政府等名词的意义以前,需要经过多么长的一段时间。
总之,所有这些人不断地在请人类的需要、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傲的时候,其实是把从社会里得来的一些观念,搬到自然状态上去了;他们论述的是野蛮人,而描绘的却是文明人。
甚至在现代多数学者的头脑中,对自然状态的存在从未发生过疑问,可是一读圣经,便明了第一个人已经直接从上帝那里接受了智慧和训诫,他本身就不曾处于自然状态;而且如果我们象每个信奉基督教的哲学家那样
相信摩西著述的话,便必须承认,人们即在洪水之前,也不曾处于纯粹的自然状态,除非他们因某种非常事故重新堕入其中则又当别论。
否认这种说法的奇说异论是很难维护并且也是完全不能证实的①。所以我们首先要把一切事实撇开,因为这些事实是与我所研究的问题毫不相干的②。
不应当把我们在这个主题上所能着手进行的一些研究认为是历史真象,而只应认为是一些假定的和有条件的推理。这些推理与其说是适于说明事物的真实来源,不如说是适于阐明事物的性质,
正好象我们的物理学家,每天对宇宙形成所作的那些推理一样。宗教让我们相信:上帝自己刚把人类创造出来,就立刻使人摆脱了自然状态,他们是不平等的,因为上帝愿意他们那样③。
①整个这一段应该看作是出于卢梭的谨慎。譬如说“第一个人已经直接从上帝那里接受了智慧和训诫”这一论点,是与卢梭的思想完全相反的,我们无须过于认真地来考虑它。而且卢梭竭力要把他所信奉的宗教建筑在理性和良知上,所以尽管他在福音书里也发现某种神异的事迹,但他始终不相信所谓神的启示。
②这一句话曾使人费了很多笔墨,这是不无理由的。从表面上解释,卢梭这里所指的正是“创世纪”中的事实。他所以这样说,还是出于他的谨慎(参看本书第65页注①)。从这句话在行文中的位置来看,我们认为这种解释有一部分道理。这句话以“所以我们首先”这几个字开始,
看来是从前面的几行得出来的结论。但是这种解释是不够的,卢梭这里显然是指可供观察的一切事实而言。或许有人说,他已经引用了一切可能利用的事实,例如旅行家们的记述等。是的,确是如此,但是没有一个旅行家的记述描写过一个孤独的野蛮人的生活。
所以他说:“这些事实是与我所研究的问题毫不相干的”。卢梭因此用分析的推理来代替史学的和人类学的研究。卢梭从他那个时代的社会的人出发,通过想象,剥去了存在于人身上的一切社会属性,而得到了一个空洞的抽象——自然人。他的主要论点在于说明所有一切社会制度都是偶然的。
③百科全书派惯用的技巧,在这里明显地表现出来了。
但是宗教并未禁止我们只根据人和他周围存在物的性质,来猜测一下,倘若让人类自然发展的话,究竟会变成什么样子。这就是人们所要求于我的;也就是我自己想要在这篇论文里加以研究的。
由于我的主题涉及整个人类,所以我尽量采用一种适宜于各国人的语言;或者不如说撇开时间和地点,只想着在听我讲话的那些人,并假定我是在古代雅典的学园里,背诵老师留给的课业,
评判员是柏拉图和克塞诺克拉特①那样的人,听众就是整个的人类。啊!人啊,不论你是什么地方人,不论你的意见如何,请听吧!这是你的历史,我自信我曾经读过它;
但不是在你的那些喜欢撒谎的同类所写的书籍里读的,而是在永不撒谎的大自然里读的②。出于自然的一切都是真的;只有我于无意中掺入的我自己的东西,可能是假的。
①克塞诺克拉特,生于加尔西顿(公元前3966—314年),柏拉图的门人。②自然这一概念,在卢梭书里,包含着许多不同的内容。自然一词在这里好象有一个极主观的涵义,这是卢梭试图从他自己身上剥去一切“社会属性”的时候发现的。为了写成这篇论文,他曾到圣日尔曼森林里去沉思过(参看本书引言),在那里他相信找到了太古时期的景象。他的幻想,立刻就由下面的句子揭示出来了。
我所要谈的时代已经很遥远了,你已经改变了原来的状态,而且改变得多么大呀!我所要给你描述的,可以说是你这一种类的生活。这种描写是根据你所禀赋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可能已为你所受的教育和所沾染的习惯所败坏,
不过尚未完全毁掉而已。
我觉得有这样一个时代,个人会愿意停留在那里:你将会追寻你愿意整个人类在那里停留的那个时代。你不满意你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预示着你的不幸的后裔将会感到更大的不满,所以你或许愿意能够倒退。
这种感情无异于对你的始祖的颂扬;对你的同时代人的批评;而且也会使不幸生在你以后的人感到震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