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泰证券研究所
中泰证券研究所官方账号,感谢您的关注!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  邀请函|“AI加速,重构与抉择”国君海外科技 ... ·  2 天前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  国君房地产|一线的排头兵,上海率先响应普宅标准取消 ·  2 天前  
证券时报  ·  阿里最新公布! ·  1 周前  
证券时报  ·  警惕!临期“双高”转债炒作有风险! ·  1 周前  
上海证券报  ·  5.3%!刚刚发布 ·  1 周前  
51好读  ›  专栏  ›  中泰证券研究所

【环保-龙净环保(600388)】杨心成、曾明(联系人):新市场,强股东-20171016

中泰证券研究所  · 公众号  · 证券  · 2017-10-17 08:03

正文

超低排放加速,龙头优势抢占千亿市场:过去5年在气十条和脱硫脱硝电价补贴的双重催化下,火电治理市场逐年扩大,(我们测算2014-2016年火电治理投资331、635、880亿)。而环保部2015年底出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更是要求东部地区改造时间由2020年提前至2017年、中部地区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西部地区在2020年前完成,总计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机组约5.8亿千瓦,火电超低排放改造市场开始提速。根据目前的实施进度(已改造4.5亿千亿),我们预计超低排放在未来3年仍有1160亿的市场空间。公司作为火电脱硫脱硝除尘龙头(脱硫机组份额约6%、脱硝机组份额约3%、袋式除尘份额约44%,电除尘份额约50%),在更加严格的超低排放改造中优势将更加凸出,有望继续巩固龙头地位,抢占超低排放千亿市场。目前公司在手订单达178亿元,充足订单为业绩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公司还完成了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充分绑定员工利益,为业绩增长提供又一层保障。

督察加速非电领域需求释放,提前布局抢占先发优势:从中央环保督察和今年进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情况来看,督查呈现越来越严格的态势,督查的压力将迫使地方政府治理环保,倒逼企业进行环保改造。而且不同以往的是,此次督查配合供给侧改革将有效去除掉各行业的落后小产能,使得行业供求恢复到平衡水平,行业景气度改善,龙头型工业企业的盈利水平将得到改善,为工业环保需求释放提供支撑。此外,空气质量依旧严峻、非电治理政策持续推进、新排放标准的落地,都将推动非电领域大气治理需求逐步兑现。按照各细分行业粗算,我们认为未来工业大气环保治理需求大约为2120亿元(钢铁行业约435亿、水泥行业约177亿、玻璃行业约28亿、陶瓷行业约177亿、砖瓦行业约330亿、工业锅炉约973亿),假设4年改造完成,则新增非电大气治理需求420亿/年。公司提前布局非电领域,在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冶金及中小锅炉等方面都取得一定效果,有望“先声夺人”。

阳光集团溢价入主,新股东带来新机遇:6月份,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收购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正投资(持有公司17.17%股份)100%股权事项,最终收购价为36.7亿元,相当于以20元/股溢价收购1.84亿股股份。此外,截止7月13日,阳光集团还通过信托计划增持公司30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增持金额达到4.6亿元。阳光集团作为国内大型民营控股控股企业集团,业务涉及金融、教育、贸易和房地产等多个领域,2016年营收达284亿元,总资产达1332亿元,实力雄厚。我们认为,阳光集团的入主将为公司在融资渠道和业务模式等方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此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充足(2015年为10亿,2016年为9亿)、负债情况较好,能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未来发展值得期待。

公司作为火电治理龙头,有望超低排放领域继续巩固龙头地位;此外公司还积极向非电领域拓展,随着非电环保需求的逐步兑现,有望“先声夺人”,非电领域相关订单值得期待;同时阳光集团的入主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看好公司未来发展。预计公司2017、2018年EPS为0.70、0.76元,。

风险提示:超低排放订单不及预期、非电领域拓展不及预期。 

欢迎关注中泰证券研究所

重要声明:本公众订阅号(微信号:qlzqyjs)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依法设立、运营的官方订阅号。


本订阅号仅面向中泰证券客户,仅供在新媒体背景下的研究信息、观点的及时沟通,因本订阅号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中泰证券不因其他订阅人收到本订阅号推送信息而视其为客户。


本订阅号所载的资料均摘自中泰证券研究所已经发布的研究报告或者系研究人员对已发布报告的后续解读。若因报告的摘编而产生的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请注意,本资料仅代表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相关的研究观点可根据中泰证券后续发布的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作出更改,本订阅号不承担更新推送信息或另行通知义务,后续更新信息请以中泰证券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为准。


本订阅号推送资料涉及的投资评级、目标价格等投资观点,均基于特定的假设、特定的评级体系、相对的市场基准指数得出的中长期价值判断,并非对证券或金融工具的具体买卖时点、买卖价格等的操作建议。订阅者若使用本订阅号所载资料,可能会因缺乏对完整报告的了解或缺乏相关的解读而对资料中的关键假设、评级、目标价等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而导致投资损失。订阅者如使用本订阅号推送资料,请事先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及后续的解读服务。


本订阅号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信息及推测仅提供给中泰证券客户作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中泰证券不就本订阅号推送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任何订阅人不应凭借本订阅号推送信息进行具体操作,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中泰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推送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订阅号版权归中泰证券所有,未经中泰证券书面授权,任何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转载或者复制本订阅号推送信息。如因违法、侵权使用给中泰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中泰证券保留追求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