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上午好呀
前几天给大家汇总了
郑州门诊报销待遇汇总!
有朋友说
想要了解一下
郑州住院报销有什么待遇
让我们赶紧来看看吧!
让看病少花钱!
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进行支付。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划分为:
属性
|
医疗机构等级
|
起付标准(元)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乡级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50
|
150-1000元80%,1000元以上90%
|
县级
|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
600
|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
市级
|
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
600
|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
三级医疗机构
|
1200
|
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
省级
|
一级医疗机构
|
600
|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
三级非甲等、二级医疗机构
|
1200
|
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
2000
|
2000-8000元55%,8000元以上65%
|
1.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省级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2.参保居民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的,其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使用中医药服务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3.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标准,自然分娩调整为1000元,剖宫产调整为2000元。
4.参保居民如患有法乐氏四联症、重型精神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33个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实行限价管理,不设住院起付标准,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大病保险资金采取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的方式筹集,参保居民无需额外缴费。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
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也称“二次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我市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倾斜保障政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封顶线分别为:
参保对象
|
普通居民
|
倾斜对象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
起付线
|
1.1万元
|
0.55万元
|
支付比例
|
1.1万元—10万元(含)60%
|
0.55万元—10万元(含)65%
|
10万元以上70%
|
10万元以上75%
|
封顶线
|
40万元/年
|
不设封顶线
|
图源:摄图网_500748183
在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95%;
在县级(一级、二级、三级)、市级(二级)、省级(一级)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5%;
在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90%;
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88%。
在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97%;
在县级(一级、二级、三级)、市级(二级)、省级(一级)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7%;
在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95%;
在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93%。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下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所谓合规费用是指:所使用的项目要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内的项目,除自付部分以外,按比例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所使用的项目要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内的项目,除自付部分以外,按比例报销。
(
一)身
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发票原件;
(三)盖章的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等);
(四)医疗费用总清单;
(五)出院证明或疾病诊断
证明、医疗费用汇总表
。
一般是直接在定点医院报销,特殊情况需要去对应经办大厅
郑州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2393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经办大厅和各区医保经办大厅
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范围/材料等信息
郑州门诊慢特病政策
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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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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