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楚雄州市场监管
发布市场监管重要信息,政策解读等。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楚雄州市场监管

楚雄州2024年消费投诉典型案例(3期)

楚雄州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 2025-03-13 19:09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图片

01.

告知义务要尽到  服务意识要提高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3日,张某向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其2024年4月11日在某电动车专卖店花费33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使用时发现没有按遥控器时仪表盘也会自动打开,商家一直不处理,他要求换新车或者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了解到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经营者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同意对电动车进行免费维修,确保消费者能够正常使用。

消费提醒: 该投诉的争议是因双方对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认识不够,导致调解困难。在这里提醒经营者注意: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维权时限要注意 超期利益将损失

02.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0日,双柏县杨先生投诉称:2021年年底刚装修好一个月的房子,地板就出现变形翘起,多次向装修公司反映要求赔偿损失,商家一直拖延不予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并与装修公司进行了沟通,确认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装修公司赔偿杨先生人民币500元,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商品自销售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注意:退货时机已过)。依据相关规定,即自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3年内,消费者对该权益的维权请求有效。假如消费者在该期限之后提出维权请求,权益将得不到维护。

03.

虚假宣传坑老人  如此销售长不了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12日一位老人向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表述11日她参加了一个净水器的宣传促销活动,销售人员宣传用了这个净水器,能有效预防心脑血管病、老年慢性病等多种疾病。同时反复强调净水器是免费赠送。可没想到,到老人家里安装完成后,销售人员却突然要求老人支付1000元的滤芯使用费。老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诈,老人不敢将此事告诉儿女,只能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展开调查,在公安机关的有力配合下,成功锁定了销售净水器的人员。经过调查得知,还有6位70岁以上高龄老人也交了钱,其中一位老人每月仅领取200元低保。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最终成功为老人们追回了1万余元。
消费提醒: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面对类似“免费”等促销宣传活动,一定要保持警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多与家人沟通商量,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 也告诫不法商家,切勿通过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等违法、违规行为销售商品,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图片

END

图片

来源 :投诉举报中心
作者:李赟志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