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在第四届金融科技外滩峰会上发布年度报告《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经验和中国政策取向》(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金融科技监管应把握好一致性、可靠性、互动性、普惠性和自律性原则。
《报告》认为,一致性,指依据市场行为的本质而非机构主体实施原则一致的监管;可靠性,指通过技术验证和治理规范各类乱象,提升行业可靠性;互动性,指监管者主动参与金融创新的全过程,加强与市场主体的互动,共同推进负责任的创新;普惠性,指确保金融科技发展紧密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经济金融稳定;自律性,指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约束企业自律经营上的重要作用。
《报告》指出,金融科技在全球范围内发展速度快、后劲强。具体表现为,产业规模迅速增长,成交数及投资额均呈快速发展态势。全球布局越来越广,从硅谷、纽约、伦敦等中心城市向全球各区域扩展,其中,亚太地区的发展尤为瞩目。金融科技领域投融资排名前三的国家分别为中国、美国和印度。细分领域轮动发展,后续发展持续获得支撑。金融科技的细分领域已从最初的网络支付和网络贷款领域,拓展到金融顾问服务、消费金融、保险等众多领域。
《报告》认为,金融科技引发的新风险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科技所包含的金融固有风险更为复杂和隐蔽,同时信息科技风险和金融的外部性更为突出,潜在的系统性和周期性风险更加复杂。如何把握好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的平衡,既要促进其发展,保证其创新活力,又要引入合理有效的监管安排,为其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谈及如何规范和推动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时,《报告》建议,一是必须理性看待我国金融科技在全球所处的地位,从市场条件和技术进步两方面继续鼓励行业发展。二是治理的过程必须要规则先行,让市场有明确的预期。相关操作细则要具有可操作性,才能使得各类市场主体清楚预判行业和市场的未来发展。三是必须鼓励传统金融机构更深刻地认识金融科技的重大意义,更积极有效地参与到这一进程中去。
(本文来源:“金融时报”微信公众号,作者: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