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省大气办通知,省大气办从1月13日起在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定州、辛集市等8市区域启动的I级预警,于1月18日24时解除。
1月18日24时解除一级预警响应后,石家庄市继续实行采暖期间机动车轮流限行两个车牌尾号的交通管理措施。
19日起,在工作日7:00-20:00,三环路(含)、古城路(含)以内市区道路内,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两个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并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的顺序,延续执行;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号。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两个尾号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I级应急响应和区域二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保定市重污染天气过程将于1月18日结束,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月18日2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I级预警,终止I级应急响应措施。自1月19日0时起市区主城区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要求,启动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
保定市1月份限行日历
保定市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8日
邯郸市定于1月18日24:00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取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同时,取消公交免费。
解除Ⅰ级应急响应后,邯郸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机动车限行仍按《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6〕34号)执行,即周一至周五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军队、警务、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通勤班车、无线电监测车、残疾人专用车、环卫作业、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非本市车辆除外。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7年1月18日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17年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
为进一步做好邢台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邢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邢办字〔2016〕60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工业企业生产调控等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
按照邢办字〔2016〕60号文件要求和新修订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邢台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邢台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祥和大街、龙岗大街、东华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学校校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可不执行限行措施。
来自衡水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接市大气办通知,衡水市自1月18日24时起解除区域Ⅰ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通知规定,车辆限行措施亦同时解除。无论您是单号车,还是双号车,都可以开啦。
经定州市政府批准,定于1月1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为了保障空气质量,继续按照定州市《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1、2号)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采取超强减排措施。定州市决定自2017年1月19日起实施主城区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实行机动车2个尾号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2017年1月19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0时实行2个尾号限行措施,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建城区以内区域,即新107国道东环路段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国道南环路段以北;新107国道与清风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广铁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三)限行原则:对进入限行区域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日限行两个尾号(车牌照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周一限行尾号4、9,周二限行尾号5、0,周三限行尾号1、6,周四限行尾号2、7,周五限行尾号3、8的机动车;
(四)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建城区以内区域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2个尾号限行措施;
(五)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
二、实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建城区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通行。违反规定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驾驶未悬挂牌照的车辆,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依法暂扣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依法拘留。
拖拉机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市公安局、农业局联合查处。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2.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保险查勘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交警大队备案。
3.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车辆;
4.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证照的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5.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
四、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解除时间以通告为准。
定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月18日
18日(今天)21时起解除机动车限行措施。解除后辛集不限行。
石家庄:限2和7(包含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
保定、邢台、沧州、唐山、定州:限2和7;
邯郸:限3和8。
廊坊市目前还无最新通知。
衡水、辛集、张家口、秦皇岛、承德不限号。
沧州市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定州、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