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原文
根据“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通知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内容,报考主治医师的条件为:
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或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或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按照这个规定
科研型博士生需要学医 5+3+3+3=14 年才能报名考主治医师;
科研型硕士需要学医 5+3+3+2=13 年才能报名考主治医师;
专业型硕士需要学医 5+3+2=10 年才能报考主治医师;
本科生需要学医 5+1+4=10 年或 5+3+2=10 年才能报考主治医师;
大专生需要学医 4+6=10 年才能报考主治医师;
中专生需要学医 3+7=10 年才能报考主治医师。
《指导意见》中其他内容与现行卫生中级报考条件基本一致。同时,新文件中还指出,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区标准。也就是说,政策落实到各地还是会存在差异性,各位考生要以考试当年所在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