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多个小区频频出现所谓"残疾人表演杂技"的骗局,吸引了大量居民围观,而其中隐藏的骚扰与诈骗行为引发了广泛关注。
其实,这种玩意并非新鲜事物。只要稍微接点地气,常在基层游走的人,大抵有机会见到此类骗局,套路大同小异。
这些骗局往往打着“免费观看”以及“残疾人卖惨”的旗号,利用人们的从众、猎奇心理,吸引大量观众,博取人同情。而一旦观众被吸引,便很难抵挡表演者的“现身说法”和“神奇药效”。
所谓“掰断鸡脚抹药令其再次行走”的把戏,不过是障眼法。其实鸡腿并没有断,只是商贩把鸡腿关节弄脱臼了,跟人的关节错位再接好差不多是一个道理,与药水没有任何关系。
而在表演场地方面,往往选择在小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一步扩大了骗局的影响力。
这些江湖杂耍,往往伴随着暴力手段,对于敢于质疑和劝阻的人,他们不惜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种玩意,也可以说是一门非常古老的传统骗术,从未间断,只有出现频率的高低。管得严一些,或经济好一些,此类骗术就少很多。
现在,这种骗局似乎有卷土重来之势,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
此类在公共场地表演的杂耍,如果按管理流程来看,大概涉及几个部门。
比如,如果作为一种杂技表演,应该要经过地方文化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演出活动。
比如,占用公共场地表演,地方城管部门要不要管一管?
又如,现场推销所谓的"神奇药酒",以及其他物品,可能涉及假冒伪劣产品与虚假宣传,则应该是市场监管局的事情。
还有,这些人通过免费杂技表演,吸引大量观众围观,有可能导致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如阻塞交通、引起人群骚动等,公安是不是要管?
但奇怪的是,看了几个最近的相关报道,甚至本人楼下近期也接连搞了两场,似乎没看到有一个部门出来干预处理。
现场执法不见影子,更多流于媒体的呼吁提醒。
有用吗?有点用,但非常有限。
我很纳闷,为什么相关部门不直接干预。比如以占道经营为由,城管拿出驱赶“走鬼”的力度,直接不让表演,不就没有后面的骗卖东西了么。
到底是管不了,还是不敢管?又有什么顾虑呢?
怕被对方扣上“破坏地摊经济”的帽子?还是所谓“打压、歧视残疾人就业”?
我们的城市治理,如果陷入“我是弱者我有理”的怪圈,蛮横撒泼无赖不敢管,靠群众自救、自求多福,又何谈良好的社会风气与秩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