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纽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1号店”的站内经营者,向亿家联合环保设备(北京)有限公司采购从日本进口的“东丽比诺”SW801型家用净水器,向上海盈舟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滨特尔”EF—900MS型净水器,并通过“1号店”交易平台对外销售。
在商品销售网页上,当事人使用了亿家联合环保设备(北京)有限公司和上海盈舟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宣传文稿,在商品介绍“产品参数”部分分别标明“东丽比诺”SW801型家用净水器的“过滤总量15000L”、标明“滨特尔”EF—900MS型净水器的“流量9840L”。但实际上使用了所谓的日本工业标准JISS3201实验结果和美国NSF测试数据,且上述数据远大于中国卫生部批件上核准的数据,极易使消费者对净水器的净化性能产生误解。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行为。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罚款15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点评:
为了身体健康,消费者购买家用净水器的需求不断增加,净水器的性能、参数指标是消费者购买选择时的主要参考标准。当事人将日本工业标准JISS3201实验结果和美国NSF测试数据进行宣传,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破坏了家用净水器销售市场的经营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