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及《绍兴文理学院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绍学院党委〔2016〕7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是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工作精神,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热爱教育工作,能胜任本岗位各项业务能力要求。
(三)具有一定学术研究能力,符合团队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计划及条件
具体计划及应聘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公告栏中查询)。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5月3日。报考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招考系统(http://apply.usx.edu.cn/) 的“教学岗位招考”栏目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4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在网上报名期限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2017年5月5日16:00前,原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3.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本公告要求携带应聘报名表、身份证以及相应应聘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7年5月8日9:00-15:00到人事处(河西校区行政楼532会议室)参加资格复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领取准考证并公布名单。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领取准考证;2017年5月9日17:00前在公告栏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用以教学为主的业务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低于60分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2017年5月14日
(三)公布成绩、备案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综合成绩并予公布,同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备案。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2017年5月20日进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进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结果将各岗位确定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其他
1.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4月23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2.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则进行同题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3.相关人员若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资料,报考信息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资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0575-88342389;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41828。
(四)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来源:绍兴文理学院 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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