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天同南京分所正式开业,变革时代的商事诉讼论坛隆重召开。围绕着法务管理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与会嘉宾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我也结合天同的实践,以《变革时代的商事诉讼服务模式创新》为题,和大家分享了我对于商事诉讼未来发展的思考。我相信,只有不断地创新,我们才能在不断变化的时代里提供始终如一的极致服务。今天的“蒋讲”,我整理了此次演讲的内容,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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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今天的主题词是“变革时代”。各行各业的发展其实都与我们身处的时代背景紧密相关,商事诉讼服务也不例外。无论是我们对业务领域的选择,还是提供服务的方式,都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做出相应调整。可以说,创新是商事诉讼服务永恒的主题之一。
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可以看到有这么几项对法律服务有深刻影响的明显变化:
第一,经济新常态。近年来,中国经济告别了持续30年的高速增长,消化过剩产能、去杠杆成为了经济的主旋律。经济发展拐点的到来、经济总量的整体增加和人们普遍法治意识的增强带来了诉讼的“爆炸”。近十年来,民商事诉讼案件的数量一直保持着高速的增长。对于许多企业而言,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越来越多,法务部门又不能随之扩张,“事多人少”成了法务部门普遍面临的挑战。
第二,司法改革。随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的推进,庭审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司法改革的方向就是破除人情案和关系案,诉讼律师在法庭上一定会起到更大的作用。相应的,这也就对律师的出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改革另一项大的举措是巡回法庭的设立。全国的七个城市都拥有了最高审判机构,诉讼服务市场的区域化特征愈加凸显。
第三,互联网大数据。公开的裁判文书带来了海量的法律数据,这些数据让律师的能力更加透明了。根据每一位律师的案件代理经历和在过往案件中的表现,我们就可以更加客观地判断律师的专业能力。其次,数据也让诉讼规律变得更加透明。我们在“天同诉讼圈”上开设了“巡回观旨”栏目,通过对各巡回法庭所辖区域内的裁判文书的整理和研究,分析各地法院在特定类型案件中的裁判倾向,其实正是有赖于裁判文书公开带来的诉讼规律的透明化。
针对这三方面的变革,我想结合天同的实践,和大家分享商事诉讼服务模式的三项创新。
第一项创新是诉讼管理创新。
我们常说,诉讼是一门技术。我们越是把它视作技术,对它进行有意识的管理和研究,就越能发现背后的方法与规律,天同前些年提出并推广的“三大诉讼法宝”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第一,诉讼可视化。从本质上说,法律工作其实是传递与处理信息的工作。人类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是通过眼睛,对眼睛来说,它更容易理解的是图形而不是文字。因此,在天同所成立之初,我们就开始推行“两张图”工作法,主张每个案件要画两张图,一张“案件事实图”,一张“法律关系图”。在这之后,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我们把它上升为了处理每个案件时的基础工作方法,命名为“诉讼可视化”。无论是多么复杂的案情,我们都可以通过一张图表,向领导、法官、客户解释清楚,实现不失真的高效信息传递。
第二,模拟法庭。过去很多人认为,模拟法庭只在高校作为教学工具。但是当我们把它运用到实际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来,发现它的作用非常大。对于每一个重要的案件,我们都会在开庭前演练并且在随后进行复盘。这样的演练帮助我们更好地适应庭审的状态,多角度地审视诉讼策略,从而凭借更加充分的准备在法庭上获得更多优势。
第三,标准化的诉讼管理流程。在过去,提到法律服务,尤其是诉讼服务,大家都认为它一定是个性化极强的和非标准化的。但是,通过把每一个案件拆分为若干个标准化的动作,规范每一个关键节点对应的产出物,我们其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让诉讼服务变得标准化,从而确保在每一个案件当中为客户提供始终如一的高质量的服务。这样的标准化对于巡回法庭设立后提供跨地域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来说尤其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不论我们的律师是在北京还是在南京,都能提供品质如一的服务。
对于律师事务所,尤其是像我们这样只做商事诉讼的律师事务所而言,如果我们不能确保案件的质量,就相当于拿着客户至关重要的事情开玩笑。所以,对待诉讼中的每一件事项,我们都必定是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第二项创新是业务领域的创新。
无论是我们确定业务领域的方式,还是具体的服务内容,其实都可以根据技术条件和客户需求进行调整。
首先,通过案例大数据对趋势进行研判。诉讼服务的特殊性意味着,我们的业务领域必须紧跟客户的需求,甚至在客户需求爆发前形成预判。在这一点上,案例大数据可以为我们提供帮助。
我们对融资性贸易纠纷的研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发现,在2012年,尤其是2014年青岛港事件以来,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纠纷形成了爆发的趋势,所以就投入了大量精力对这样的贸易进行研究,并且通过“天同诉讼圈”分享研究成果。这些研究为我们更好地服务客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甚至也让我们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关注。我们很荣幸地承担了国资委关于“融资性贸易法律风险防控及管理”的课题,并在课题顺利结项后受邀给国资委系统做分享。这无疑是对我们专业能力的极大肯定。
其次,基于案例大数据的诉讼风险评估。当我们只看单个案件的时候,其实很难知道这个案件的风险在哪儿。但是,当我们把它放到大量案件中,就可以发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因此,在接受委托前,我们会通过案件难度系数评估和案例大数据分析,精确量化案件所面临的难度和风险。这会帮助我们判断案件的走向,也为客户确定下一步的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可靠的支持。
再次,基于模拟法庭的案件预判。模拟法庭不仅仅是代理案件的过程中辅助我们制定应诉策略、提升出庭表现的利器,也能够辅助我们更好地预判案件结果。在天同,我们会邀请资深的离职法官或者资深律师来担任模拟法庭的裁判者,他们的裁决对于评估案件的诉讼策略有相当的参考价值。目前,模拟法庭已经成为了天同的一项新生业务。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在诉讼案件全程代理之外,帮助客户更好地选择纠纷解决方案和制定诉讼策略。
第三项创新是组织结构的创新,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基于专业能力的分工协作。在天同,我们根据工作的技术含量的不同,把原来由一个律师完成的工作拆分为三大模块,交由三种不同的人来完成。也就是说,由业务秘书来做基础信息收集、事务性工作协调、资料收集这类基础性的工作,让辅庭律师来做阅卷、证据调查、检索法规案例、制作案情摘要这类辅助性的工作,让出庭律师来查验辅庭律师工作结果、确定代理思路、完善图表、起草法律文件、出庭、组织庭后复盘等等。这三者之间的明确分工协作大大提升了诉讼服务的效率,也让我们有机会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
其次是基于能力性质的分工协作。前面谈到的分工,其实主要是基于律师的专业能力的分工。但是,从更广的范围来说,律师的能力其实可以被划分为这样三个方面:塑造品牌、开拓客户的市场能力,优化客户体验的服务能力和具体办理业务的专业能力。在传统上,这样三项能力是由一个律师来承担的。当一个律师在这三项能力上的表现都突出的时候,他就可以成为合伙人了。但是我们设想并正在践行,把这三项能力分拆开来,由三类不同的人来承担,那将更进一步地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客户体验。
再次是在一体化基础上的适度规模化的创新。在过去,天同一直定位于做一家“小而美”的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我们都只有十几位律师,在天安门旁边的四合院里办公,专注在高端商事诉讼领域,努力把它做到极致。今年,在已有能力的基础上,希望把我们的诉讼服务能力覆盖到全中国。因此,我们也对原有的战略定位进行了调整和改变,提出了“一体化基础上跨地域的适度规模化”的发展目标。(参见往期“蒋讲”文章《从“小而美”到“一体化基础上跨地域的适度规模化”》)
在建设跨地域提供服务能力的问题上,其实我们非常强调一个词,叫做“一体化”。也就是我们的愿景、使命、价值观要一体化,我们的人力资源要一体化,我们的服务标准要一体化。而这些一体化都是为了做到,我们的服务效率、质量和客户体验要一体化。
我们跨地域服务能力建设的第一站就是在南京。在今年年初在南京举行的“2017年中国商事诉讼论坛”上,我们说想在南京开设全国第一家分所,得到全场400多位南京律师同行的鼓掌欢迎。这个举动大大地鼓励了我们,让我们加快了这方面的建设速度。
今天邀请到各位领导、各位朋友来到现场,一方面是想和大家分享我们这几年的思考和一些心得,同时也是想向大家汇报,我们的南京分所正式开业了。我们把办公室设在了离国父最近的南京历史地标性建筑——金陵饭店,希望以此向国父致敬,向南京致敬。
除此之外,我还想简单地向大家介绍我们在南京的伙伴。第一位伙伴是王峰,他是江苏人,是我们南京分所的主任,也是天同的很资深的合伙人。第二位伙伴是杨骏啸,他是南京人,三年前被天同从南京选拔到了北京。当天同准备在南京开设分支机构的时候,他报名说愿意回家乡。第三位伙伴是汤雷,这几天同事们刚刚改口,因为他以前是汤庭长,南京中院的法官,是房地产和工程方面的资深专家。还有一位是曹文衔曹博士。他是东南大学本科、天津大学硕士、同济大学博士,但专业都不是法律,而是结构工程。当然,他作为执业律师也已经17年了,他在为建设工程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和优质的服务方面的能力毋庸置疑。(参见往期“天同诉讼圈”文章《一路向南,一路同行 | 天同·南京》)
这是我们在南京的几位伙伴。另外,我们还有更多伙伴,也就是从北京来到南京的八只“神兽”。(参见往期“天同诉讼圈”文章《集齐八只神兽,这家律所希望召唤出怎样的未来?》)从今天起,“中国神兽和法律精神”的展览在天同南京分所的办公室内正式开展了。“天赐祥瑞,同佑金陵。”我们希望这些神兽在南京生根落户,也希望天同的同仁们能够在这些神兽的护佑下,真正造福于这一方热土,为公平正义、和谐无讼的实现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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