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夏层铺镇底铺村村民蒲兆三、水源头村村民徐来春、粗石江镇矮寨村村民徐永富、江永县原综合公司下岗职工高泽进等4人在源口自然保护局、粗石江镇、桃川镇等地,在多名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提供便利的情况下,通过伪造低保证、残疾证等特殊群体证件,以112户危房改造户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94.2万元,其中发放给危房改造户71.97万元,骗取222.23万元。
蒲兆三、徐来春、高泽进、徐永富等4人被江永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时任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义胜祥,涉嫌参与诈骗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时任源口自然保护局副局长廖健杰,利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蒲兆三贿赂2万元,被撤销源口自然保护局副局长职务,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时任粗石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为,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粗石江镇宋村多名村民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桃川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常务副镇长罗春生,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分管桃川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桃川镇多名村民违规申报、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源口自然保护局职工周雪霖、时任桃川镇政府科员胡周德、桃川镇邑口村村委会主任尹荣相、桃川镇富美村妇女主任蔡玉秀、千家峒乡文化站职工李印贵、千家峒乡凤岩山村原党支部书记何祖养、千家峒乡山峰村党支部书记杨盛祥、兰溪乡香花井村党支部书记何吉旺、粗石江镇宋村党支部书记宋族幼等其他9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