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治时报
为您提供权威法治资讯!每周选取3到10场全国热点案件庭审进行普法直播,敬请关注!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微观三农  ·  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强调 ... ·  13 小时前  
微观三农  ·  如何避免节日盛宴变“剩宴”? ·  昨天  
微观三农  ·  四位驻村干部的新年打算 ·  昨天  
CFC农产品研究  ·  【建投黑色】锰硅:成本支撑VS供给过剩 ·  昨天  
51好读  ›  专栏  ›  法治时报

如查证举报属实,有奖!

法治时报  · 公众号  ·  · 2025-01-09 18:45

正文

海口市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海口市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 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市防安委办决定即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


烟花爆竹属于
具有易燃易爆炸的危险物品
一旦发生事故
后果不容小觑

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重要提醒
烟花爆竹是特许商品
生产经营都要有相应资质
在未取得
烟花爆竹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隐患突出
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

问:售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 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问: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关烟花爆竹各环节
有哪些注意事项?
以下安全提示请牢记
👇👇👇








来源: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口市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审校:林声蛟

编辑:黄佑轩

审核:丁汀 吴岳慧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