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七年之后,个税法将迎来第七次大修,起征点由
3500
提高到
5000
,这一幅度令很多人感到失望。
多年来
3500
这个数字,一直是网友耳熟能详的吐槽对象,成为“个税沦为工薪税”最有力的把柄。而今后的若干年中,
5000
这个数字接班之后,可能依然会成为吐槽对象。
为嘛呢?七年了,房价在暴涨、通货在膨胀、社会工资也在水涨船高,如今
5000
元的相对收入水平,可能还不如七年前
3500
的地位高。以前
3500
能养家活口,如今
5000
月薪都不敢去相亲。
起征点说是提高了,实质是没提,甚至是相对性的降低了。作为个税法草案中唯一的利好,很多人都觉得味同嚼蜡。很多分析人士认为,起征点提高一万元以上,才比较符合当前社会实际,否则仍然躲不开
“工薪税”、“穷人税”之争议。
个税调节,主要关乎社会公正,除了圈定纳税主力军之外,能否对高收入群体进行有效监管,也是公众最关心的问题。
近期又曝出些影视界的内幕,原来这些
“日结千万”的超高收入群体,避税的手法居然那么多,把个人演出劳务放到“工作室”名下,就可以享受极低的企业税率,而不是高达
45%
的个税。霍尔果斯、无锡等“避税天堂”还有针对性优惠,连这极低的企业税率都被一再减免。
原来老老实实被强制纳税的,也就只剩下工薪阶层。再说企业老总,人家就拿一元年薪,股权还不征税,一元年薪照样豪宅豪车欧洲美国,个人花销也放在公司名下,不仅不纳个税,还能冲抵企业成本,连增值税都避了
……富人群体,几乎个个都有避税秘诀,个税调节功能基本被架空。
新草案对这方面也算提出了应对之策,譬如首次提出
“综合征税”,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打包收税。
剑指天价片酬、天价稿酬?范冰冰、郭敬明一网打尽?
——然而我们想多了。根据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的分析,综合征税分为小综合和大综合。所谓小综合,就是对现在有关部门能够掌握、能管起来的收入,先行纳入到统一增收的范围,“没有掌握或者说需要管理和信息水平比较复杂的、现在条件还不成熟的,往后放一放”。(法制日报)
明白了吗?具备现实意义的只有所谓
“小综合”,也就只能管到小职员、小作者而已,这些工薪阶层和自由职业者,大都需要依附于某些企业或平台获得劳务收入,譬如公司加班费、出版社版税、网站稿酬分账等等,这些统统都在有关部门眼皮底下,就是所谓“能够掌握、能管起来”的收入,一个都跑不了。
而范冰冰郭敬明等拥有名下公司、以及多种另类收入渠道的顶端富人,当然就属于
“比较复杂”的,人家专门请着会计和律师来研究税法呢,修法的未必玩得过人家,今后该怎么避税还怎么避税,封堵一条路还有另外的路,有关部门也只能“往后放一放”……
综合征税的前提是信息联网共享,专家承认目前还做不到。富人的资产和收入信息分散在不同的机构之间,信息互不相通,想打包征税基本做不到。而穷人的收入渠道极为单一,一包一个准。
所以呢,综合征税实际剑指的不是富人,还是中下收入群体,以往加加班、兼兼职、投投稿,捞点外快补贴生活,如今这三瓜两枣也将被纳入征缴之列,依然避无可避。这边起征点降了,那边加班费增了,唯一利好基本归零。
笑谈大先生:七讲鲁迅(陈丹青 著)(精装)
作者:陈丹青 著
你没有利好,但有些人有利好。新草案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意味着什么呢?莫非咱老百姓也能享受到“成本抵扣”?
我们又想多了。抵扣政策的精准落地,前提是相关信息的精准无误,前提是一个全面共享可监督的信息网络,这个基础目前还不具备。
譬如个人名下住房,目前能查的清吗?房产信息联网喊了多少年,如今才低调地迈出一小步,还非常坚决地撇清:与房产税无关、与反腐无关、数据严格保密、不允许以人查房等等
……公众当然理解,如果不撇清的话,这一小步都迈不出来。然而这样的“联网”似乎也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