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和就业相关证明。
其中,就业证明包括:
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累计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的证明。
★几个注意事项与问题:
1、申请表可以到办理地点直接打印。
2、所有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
3、办理居住证需要一年之内累计缴纳6个月的社保记录,不要求连续;但是办理当月社保必须是正常缴纳的状态,补缴的社保不计算在累计的月数内。社保证明同样可以到办理地点直接打印。
4、关于合法居住证明,是指哪些证明?
①居住在自购住房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
②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④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需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5、办理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
②房东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房屋编码页+基本信息页;
③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④租客申请人备案人的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还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①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②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③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应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④来沪就读、进修的,应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小结
在所有材料中,大多数在沪就业人员去办理居住证时需要带的是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申请表、社保缴费清单都可以到办理点打印,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上房东到办理地点一起签订。(房东一定要约上,需要他本人签字 ,并且必须是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
但需注意是大多数哦,如果是以上规定中的其他特殊情况的,则需按规定准备其他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