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月21日,现金贷整治风暴以停批网络小贷牌照的方式拉开帷幕。
我国法律规定,贷款年利率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
现金贷公司靠
“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
等名义变相收取远超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平台利率超过100%,实际上就是高利贷,甚至还卷入暴力催收的恶性事件,引发许多社会问题。种种乱象,由不得有关职能部门下重手整治。
今天的现金贷这么坑,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老祖宗怎么玩高利贷的。
周朝
周朝之前是否借贷有利息,没有文献有确切记载。到了周朝,我们聪明的老祖宗建立了成熟的国家贷款体系,都是低息和免息。
"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周礼》
这句话的意思是,
祭祀用钱向官府借钱,十日内还免息。丧葬,三个月内还免息。
当时的管理层认为这属于日常刚性的消费支出,因此是不收利息的。另外,周朝有五大治国政策,其中一条就是“农假贷”,就是用于农民种地的贷款,跟今天的三农政策一样,都属于特别照顾的政策。当然,
这一条到了周朝中期和后期也就名存实亡了
。
“而上征暴急无时,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管子》
这句话的意思是:“官府征税却急如星火,没有定时,农民只好借“一还二”的高利贷来应付上面征课。”这个
“倍贷”,也就是年化利息100%,这是周朝民间的普遍借贷利率。
不自量力的周赧王因为无力偿还向富户借的钱,而留下了“债台高筑”的典故。以“鸡鸣狗盗“闻名的孟尝君,除了封地产出以外,最大的收入来源就是放贷,这才养的起三千门客。
汉
周朝的高利贷差不多100%的年息顶天了,到了汉朝真正靠高利贷牟取暴利开始出现。
景帝三年,西汉爆发“七国之乱”。朝廷为平乱掏空国库还不足,就去向富户去借钱。由于战争前期形势不明,富户们担心朝廷平乱要不回本钱都不愿借钱。有一位母颜氏却愿意倾囊相助,不过要求回报
十倍的利息
。三个月后,叛乱就被朝廷镇压下去,母颜氏收回本息后一举成为长安首富。
西汉政府为了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曾制定了利息上限,叫律。具体多少现在已无从考证。有个河阳侯因为欠人钱6个月不还,被“夺侯”。还有个陵乡侯因为放高利贷超过了利息上限,也被免侯。
南北朝
能放高利贷的,一定要很有钱。南北朝寺庙兼并了大量土地,加上朝廷赏赐,民众捐赠的香火供奉,可想而知到底有多土豪。
和尚们发明了“僧邸粟”。名义上的用途是赈济灾民,但实际上这高利贷谁都可以借。
当然借钱之前,寺庙会要求借贷人抵押值钱的东西
,比如土地、衣服、首饰、牲畜等。最开始南北朝的和尚只是用自己寺庙的钱来放高利贷,发展到后来,
地主、官僚、王侯也会把多余的金钱委托给寺庙和尚帮忙放贷,寺庙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和尚们给这项高利贷事业还取了个好听的名字——长生库。要不说佛家人擅长包装,利滚利可不长生么。
那么南北朝借和尚的钱利息是多少呢,普遍高出100%。因为利息太高,许多人因借高利贷而倾家荡产。随着破产群体的日益增大,北魏统治者认为高利贷已影响到了社会和谐稳定,于是便规定贷款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100%。
隋唐
隋唐时期,朝廷设置了一种叫“公廨本钱”的专款用于官方发放贷款,其职能有点类似于现在的银行。公廨本钱由各州令史经管,借出五万本钱,每月收取利息四千文,年息约达100%。另外,六品以下官员的子孙也可以报名参加公廨本钱的经营,
如果放贷业务优异,还可以授官
!
因为公廨本钱的经营容易出现官员中饱私囊的情况,所以屡次被朝廷下令中断。不过当财政困难时,又会重新开放。除了官方,民间借贷的主力还有商人和寺庙。
宋
宋朝是中国古代经济活动最发达的朝代,高利贷自然也就非常活跃。宋代官营放贷机构叫交子务、会子务,私营的叫交子铺、钱引铺。田契、地契、金银器是最好的抵押品。
如果借款人没财产可以抵押,也可以将自己的妻女作为抵押品
。
宋朝前期的贷款利率普遍维持在100%左右,直到宋神宗时期开始了王安石变法,其中有一项《青苗法》,让官府在夏秋粮食青黄不接时放贷给农民,帮他们渡过难关,并且
只收取20%的年化利息
。此举大大降低了整个北宋社会的融资成本,使得社会整体利率开始下降。但由于贪污腐败,官员渎职等现象的频发,原本利国利民的《青苗法》,最后却成了官员们权力寻租的敛财工具。
王安石
元朝
元朝建立后,除了蒙古人自己是一等人外,还将所征服民族由高到低分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和末等南人,蒙古贵族出钱委托善于经营的色目人经营商业和放贷,谋取高额利息。他们发放的高利贷叫
“斡脱钱”。这种高利贷,年息100%,次年转息为本,本再生息
,时称“羊羔利”、“羊羔息”。民户一旦负债,多因不能偿还而“破家散族”。
明清
明太祖朱元璋因为出生穷苦,熟知高利贷对下层百姓的伤害,于是对高利贷做出不得月息超过3分的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