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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中国与欧洲国家的农业合作与交流①

微观三农  · 公众号  · 农业  · 2024-11-22 07:30

正文

     2004年至2015年,我在农业部(现为农业农村部)分管中欧农业合作交流工作。在国内接待欧洲国家的农业访问团组,举行了多场中欧国家的农业合作会谈和农业贸易谈判。根据工作安排对部分欧洲国家进行了农业的考察与访问,参加了相关的农业研讨交流与农业合作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以及农业贸易谈判活动。

在中欧农业合作交流工作实践中,我对中欧农业合作交流工作作了一些思考和研究,深刻体会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道理。也深刻认识到,中欧农业合作对于我国外交全局工作,尤其是扩大我国农业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进一步加强中欧农业合作交流工作前景广阔、意义深远。

中欧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成效显著、经验宝贵


经过十多年改革开放,中欧关系日益成熟,各领域的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中欧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经济各具优势、互补性强,已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关系。欧盟已成为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双方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为双方带来了互利共赢的成果,有力地推动了中欧关系稳定的发展。农业合作是中欧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中欧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出席中国-欧盟农业生态补偿研讨会


中欧农业合作与交流取得的成效


中欧农业合作交流紧紧围绕我国外交和“三农”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合作机制,突出不同阶段的合作重点,使中欧农业合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引进大量外资,促进农业发展。利用外资是开展与欧洲国家交流合作的主要内容,对弥补国内资金不足、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农业发展、推动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和消除农村贫困等发挥了显著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利用欧洲国家外资从无到有,不断增加。农业部争取的外国政府无偿援助项目资金,合作项目涉及农业的各个领域。外商直接投资也是农业利用外资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农业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设备,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借鉴吸收国外农业经营管理的先进经验有着重要的意义。


科技交流与合作蓬勃开展。农业部先后向欧洲国家派出了大批科技人员和留学生,同时,也请进了大批欧洲国家的农业专家,开展了科技合作,交流了最新农业科研情况,促进了农业技术进步。农业科研和教学机构的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提高了我国农业科研教育水平。


第一是引进了大批优良动植物品种资源。有效地改良了我国动植物品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品质。1978—2007年,我国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品种资源交换关系,共引进粮食、经济作物、油料、果树、蔬菜、牧草及绿肥等作物品种及资源约10万余份,欧洲是主要引进地区之一。同时,我国通过各种渠道引进了一大批畜禽类品种资源,有的还填补了我国资源空白,并在科研和生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从丹麦、比利时、奥地利、英国引进的瘦肉型长白猪、杜洛克猪、汉普夏种猪等,从德国、荷兰、法国、意大利引进的黑白花奶牛、利木赞肉牛和皮埃蒙特肉牛等,从英国引进的莱斯特羊、林肯羊、萨能奶山羊、吐根堡奶山羊,从德国引进的长毛兔和肉用兔等;还引进了英国的罗斯蛋鸡,德国的罗曼肉鸡,荷兰的海赛克斯、海佩种蛋鸡和肉鸡,法国的伊萨福肉鸡等。


第二是引进了大批先进、适用、效益显著的农业生产技术,如地膜覆盖栽培、水稻旱育稀植栽培、高效低毒农药、秸秆氨化、免耕法、无土栽培、人工授精、机械化养鸡、网箱养鱼等技术。其中,从欧洲国家引进的机械化、规模化养鸡、人工授精、秸秆氨化、喷灌节水、农业遥感、水果蔬菜保鲜储存、胚胎移植等技术已在农业生产中广泛推广应用,取得了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外,从欧洲国家购置引进了大量先进的机械装备和仪器,为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一大批先进农业科研仪器装备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科学院所的实验室,包括土壤分析仪、电子显微镜、高压液相色谱仪、人工气候箱、氨基酸分析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农业遥感影像接受设备等,改善了科研手段,提高了科研水平。


第三是引进了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根据国外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经验,一些地方和国营农牧渔场创办了农工商、牧工商、渔工商等联合企业。引入并掌握了国外新的项目管理理念,学习了农村参与式评估方法,脆弱性评价与制图方法,以目标为导向的项目计划法以及项目的监测与评价等等。


第四是开展了大批的人才交流与培训。从1979年开始,农业部每年选派农业专业人员出国考察,参加国际会议,了解世界农业发展趋势、科技成就及有关国家的农业政策等情况,有计划地选派中青年专业人才去发达国家攻读学位或做访问学者,实地系统地学习国外农业先进技术,加快了急需人才的培养。


1984年以来,农业部执行出国培训项目473个,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2738人次。同时,农业部还从57个国家或地区邀请了1.3万人次的国(境)外农业专家、学者来华进行农业合作交流工作。所有这些合作交流与培训,欧洲国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人才交流与培训为推动我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


农产品国际贸易稳步增长。中欧已相互成为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中欧农产品贸易从无到有,不断增长,涉及产品领域日益拓宽。中欧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为我国农民增收出了积极贡献。


中欧农业合作与交流积累的经验


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有效推动中欧农业务实合作。完善的合作机制是促进农业合作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欧洲国家建立了各种合作和对话机制,通过这些合作对话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了中欧农业合作的健康发展。


2005年7月,中国与欧盟建立了农业与农村发展对话机制,并成功举行了对话会议,就农产品贸易、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机农业生产等多个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增进了理解、扩大了共识。对话机制的建立为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农业合作提供了一个讨论和交流信息的平台,使双方的合作信息更加透明,合作内容更有预期性。我国与欧洲国家分别签署了双边农业合作协议,其中,与英、法、德、荷、波兰等主要国家建立了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或工作组)。在农业合作机制的指导和推动下,深化了双边农业科技合作,建立了一批联合研发中心和实验室,促进了中欧双方农业科研机构和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同时双边农业合作机制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广泛交流农业、农村发展等有关政策和经验,及时协调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合作水平和质量。


坚持以我为主,不断优化中欧农业合作形式与内容。中欧农业合作在不同阶段合作的形式是不同的,形式多样的合作是中欧农业合作成功的关键。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方针,针对国内农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和创新合作形式与内容,不断学习、借鉴和引进新的技术和成果,避免为搞项目而搞项目,或者只要对方给钱就合作的现象。


第一阶段,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中欧农业合作采用较多的形式是人员交流,特别是派出和接待代表团,选派大批人员出国留学和进修,培养国内急需的专门人才,达到交流情况、开阔眼界、促进合作的目的。同时,鼓励我国的农业科研机构和大学与国外的相关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国内一大批重点农业院校与欧洲的农业院校建立友好姊妹关系,为培养人才开辟了渠道。例如:中国农业科学院与法国农业科学院、英国皇家农业科学院的友好姊妹关系,中国农业大学与德国霍因海姆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建立的友好校际合作关系等,为我国培养人才,其中不少在欧洲国家学成回国人员已成为我国农业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学科带头人。


第二阶段,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深入,中欧农业合作以引进外资和接受援助等作为主要合作形式,先后与欧盟、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荷兰等主要西欧国家和机构开展了发展援助合作。欧盟及其成员对我国农业无偿援助项目涉及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个方面,弥补了我农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例如:中德山东粮援项目,是中德两国政府合作在山东省沂蒙山区开展的综合扶贫项目,为沂蒙山区整体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个合作项目是欧盟无偿援助的奶类项目,该项目从1983年开始,共实施了五期,执行期近20年,覆盖全国20多个省会城市。该项目对缓解我国城市液态奶供应,促进奶牛业发展,加强奶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奶业产业化程度,培训奶业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农民收入等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些项目规模大、领域宽、内容丰富、层次多样,具有很强的示范、引智效应,对于弥补国内资金不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技术进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加快农牧民脱贫致富、推进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阶段,随着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针对新特征、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中欧农业合作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人员交流与政策协调、经贸与科技合作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推动双边农业合作上水平、上规模,及时协调和解决双方的重大关切,为促进我国“三农”工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启动“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论坛”,定期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积极支持我国有关企业和机构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合作。农业部与波兰农业部还建立了“中国—波兰农业科技中心”,通过该中心组织了人员交流,开展了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合作研究,举办了各种专业研讨会,参加了中国和波兰的农业博览会,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与时俱进,突出合作重点和项目。合作项目是开展中欧农业合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核心。通过实施重大项目确保合作重点和目标的实现。我国农业进入新阶段后,中欧农业合作紧紧围绕新阶段的特点和需求,组织实施一批新的合作项目,包括中法葡萄种植与酿酒示范农场项目、中法小麦中心项目、中法肉牛发展中心项目、中德华北集约化农业环境战略项目、中荷促进中国西部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发展应用项目、与德国拜耳公司合作的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等。这些项目紧紧围绕着食品安全、农村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现代农业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和动物疫病防控等重点,反映了时代特点,满足了农民需求,促进了新产业发展。


中荷合作的“促进中国西部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发展应用”项目,在西部地区4省7县开展了合作,取得的成果包括:提高农民生活用能水平、减少室内空气污染、增进妇女儿童健康、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等。成功设计并建设引进了欧洲先进的沼气发电系统,改进了国内沼气发电技术的工艺水平和设备,促进了中国沼气发电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生态校园”的建设改善了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生态校园”模式的示范作用已初步体现,并已在全国推广。


中德合作“中国华北地区集约农业环境战略项目”,主要在河北省藁城市等五个县(区)实施。经过中德双方近六年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改变传统日光温室蔬菜生产方式,创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示范农户每个生长季节可节水45%、节肥43.8%、节药72%。二是探索出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新途径,有效控制疫病的发生和蔓延。三是创新农民培训与农技推广模式。引进了以田间为课堂,以参与式、启发式、互动式为特点的农作物全生长期农民田间技术培训活动。


实践证明,开展中欧农业合作,只要确定正确的合作目标,建立完善的合作机制,采用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通过重点项目的推动,合作就能够做到内容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成果不断涌现。





来源:中国农村网

编辑:霍然

监审:郭平稳、徐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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