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期间吃是非常突出的重要事情,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吃吃喝喝,这就需要我们特别注意。林前10:25“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常有弟兄姊妹根据这节经文讲只要市上卖的,我们都可以吃。这种理解忽视了经文的全面性。要注意,保罗在讲这句话之前,就是在前面第23节提前告诫:“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这里讲到吃的两项原则,一是有益处,二是造就人。就是说,吃不吃要看自己有益处没有,另一方面要看对别人有益处没有。
这就使我们清楚,吃尽管吃,但不是于我们都有益处,也可能因着我们吃而使人跌倒。那样的话,我们宁可不吃。
从这里我们可以感悟神为什么在律法中对选民入口的食物有严格要求,这与圣洁与对我们爱护有关。
我们知道,凡是食肉动物都不在选民食物之内的,特别是食腐动物更不能吃。至到今天,基督徒还是不准吃动物的血。为什么?因为不管什么生物,它的生命都在血中。一方面,生命来自于神,要归于神,我们吃而据为己有,显然不尊重神的主权。另一方面,因此生物生命中一切的污秽必然存在血中,人吃后对身体是无益的。虽然这种坏处不是马上就可以表现出来。如果长期不注意而食用,就会慢慢出现病态。比如长期爱吃大肥肉的人,就会造成心脑血管疾病。我们知道神以我们的身体为他的殿,他必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有关食物的条例实在是出于圣洁的目的,要保守我们身体的圣洁。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疾病是由饮食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