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后,她让我喝牛奶,我不喝,她突然灌起来,牛奶是热的,在一个保温瓶里,洒了我满身都是。我忽然困起来,车子过没过学校门口我就不知道了。」
张小丫那一天从家走出不过100多米远就消失了。而她的学校————北京丰台区一中也就离她家300多米远。
这里在丰台火车站的背后,有一个铁路的岔口,小店铺把马路挤得很窄,路边堆着垃圾,操各种口音的人来来往往,小路的拐弯处就是学校。
小丫的爸爸说,小丫丢的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么多的店。中午的时候张小丫没有像往常一样到姥姥家去吃饭,爸爸去学校找,老师说没来呀。
这一天,雪下了整整一天,刮着大风,爸爸和亲人们找了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查看了来来往往的列车。
这时正是民工回乡过年的日子,爸爸的心里早就慌了。第二天学校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姓李的老人说,
小丫是在一个弹棉花的小店门口被人弄上了车。
相同的消息互相印证,一家人才知道孩子被拐了。
张小丫70岁的爷爷当即脑溢血,不久死去。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发现我躺在一间屋子的沙发上,屋里点着灯,一些人在灯下吃饭。
我说我要回家,哭起来,一个男人过来开始往外拉我,在屋外的雪地里,他扯着脱我的校服,撕下我的校徽,搜出了我的学生证,连我书包里的红领巾也拿走了,然后把我往一间小黑屋里推。
我不进去,拼命挣扎,那个人就把我按在雪地里狠狠打了一顿,把我拖进小屋,门从外边锁上了。
我当时脑子还不是特别清醒,药力可能还没过去,也吓昏了,只知道哭叫、砸门,第二天才看清这是一间没窗、没电灯、没床、没桌椅的小屋子,我只能从门缝透进的光知道天亮了、天黑了。
他们有时一天开一次门送进一点冷饭或凉水,然后就不理我,
我尿尿、拉屎在屋里,晚上和屎尿睡在一起。」
张小丫的妈妈觉得女儿没被冻死是个奇迹,在她的印象中那一年冬天特别冷。
她反复问女儿:发烧是怎么好的?阑尾的刀口是怎么长好的?发没发炎?晚上没被子盖怎么能睡?嗓子哭哑没有?有没有得感冒?
张小丫都说不记得了,因为当时太害怕了,她身上的痛都不记得。她的右手受伤,留下抽筋的毛病,她不知道是被打的还是她拽着门框不走硬拉伤的。
但她记得她反复喊的一句话:
「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张氏夫妇为了寻找自己的女儿,跑了全国十来个省的五六十个县市。他们在电视、报纸、杂志上做广告,自印了三四万元的寻人启事到处张贴。
6年中,经他们找到线索解救出的张姓或北京的被拐女子就有三个。一次在湖南一个也姓张长得也极像小丫的女孩子已被折磨得病入膏肓,只会哭不会说话了,张氏夫妇转身走时,有人说,看,多狠心,怕弄个病人回去,竟丢下不管了。
张师傅说:
「要是我女儿就是尸首我也要抬着回去。」
说完,已是满脸的泪水。
张氏夫妇不知道,他们心爱的独生女就被卖在河北省高碑店市肖官营乡顿豆夏村,离北京只有十元钱的车票钱。
甚至后来有同村人看到了他们在电视上做的广告问小丫:你爸爸说有重谢给多少钱?
「我也不知道在小屋里关了多长时间,感觉是一个星期吧!一天小屋的门开了,一伙人准备了一辆三轮小拖拉机,要把我弄上车,我说我要回家,他们不说话硬要把我往车上拉,我又哭又叫大喊救命,那天晚上打我的那个男人又把我打了一顿。
我上了车一个劲地要往下跳,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一下把我按在车箱里,用屁股坐着我,就这么坐了一路,
我的脸贴在车箱底下,喘不过来气,也哭不出来了。」
张小丫后来才渐渐知道,关她的小屋所在地叫「高二」(音),这家的主人,也就是常打她的男人叫田志样,是买她的男人田志宾的叔伯哥哥,拉她去的地方是顿豆夏村。
「我关在一间屋里,屋里有一张土炕。那些人在另一间屋里吃饭喝酒,我冷极了,饿极了。
晚上一个男人开了锁上了炕,
我求他放了我送我回家,他不说话硬脱我的衣服……
」
说到这,张小丫坐在沙发上的身子缩成了一团,头都要埋到腿里了。
「我不是十分清楚他脱我的衣服干什么,我只知道他的样子很凶。我不记得痛不痛,不记得我是不是昏了过去,也不知道后来我是不是哭着睡着了,我只记得特别特别地害怕、特别特别地想妈妈。」
「强奸」一词是公安部门拘押田志宾的理由,直到这时张小丫才开始用这个词描述那天晚上她的遭遇,每次说时都怯怯的难以出口。
一个星期后小丫被拉到一个地方和这个男人照相,小丫从照相馆里冲出来,边哭边叫「我要回家,我的家在北京」。
田志宾从里追出来,「当街开始打起我来,围观的人很多,但没人管,他把我拉进去和他照相。照相时我穿的是一件旧西服,里面是我的红校服」。
不久田志宾的「老姨夫」村党支部书记徐金池送来了户口本、结婚证。户口本上常住人口登记上写着:刘小红,1974年5月15出生,高碑店市肖官营乡人,身份证号码132404740515(原号码如此,编者注),与户主的关系:妻子。
承办人:户籍民警张金良。上面盖有河北省公安厅高碑店市公安局的户口专用章。
就这样张小丫变成了刘小红,有了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指标和土地。后来小丫才知道,分土地的时候村里人起了争执,有人不愿给她分,村领导只好给她分了半个人的地。
国家公安部和全国妇联的调查人员到高碑店市了解小丫怎么有了户口和结婚证,得到的结论是:该地户籍管理混乱是遗留问题,全市一人有两个户口本的有2000多人。
而肖官营乡3万人的户口底卡1997年丢了一半,那个叫「刘小红」的人的户口底卡恰恰就在丢失之列。
主管户籍民警张金良在1997年前还没调来呢,现在假户口本上的签章只是例行公事而已,谁为小丫办的假户口,无法查证。
公安人员传唤了田的老姨夫,他拒绝说出办证的途径。而田志样和田志宾则说小丫是他们「捡的」。
一个被贩卖的14岁的孩子的身份就这样「合法」化了,
小丫于是每天都在被「合法」强奸。
张小丫:「有一天田家放起了鞭炮,来了很多人,我被锁在屋里。我从门缝看到了院子里摆了很多桌子,人们在喝酒划拳。晚上田志宾满身酒气地爬上了炕 ……」
过了很久小丫才知道,那天是办她和田志宾的「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