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学生是反对使用暴力的。个人教育权利基金会曾组织过一场问卷调查, 其中一道问题是: 你本人是否会动用暴力让他人住口? 结果是只有1%的学生表示会。但只要变换提问的方式: 如果你的同学基于伯克利学生前述的正当理由, 那你是否会支持他们动用暴力, 根据前文提到的两项调查, 回答是的同学就多得多了, 约有20%到30%。最常见的辩解, 即认为仇恨言论就是暴力, 因此有些学生相信以暴易暴, 认为运用暴力来镇压仇恨言论是正当的。姑且不论道德和宪法正当性的问题, 我们只问, 大学生这么想会造成什么样的心理后果?
整体而言, 某些身份群体的成员, 较之于白人直男, 其尊严无疑会遭受更频繁的侵犯。因此, 一种绝对的言论自由态度——允许人们畅所欲言, 完全无需担心后果——会对不同社会身份的人群产生不同的影响。正如我们在第2 章中所言,在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正确” 中, 很大一部分只不过是思虑周全, 或者对人礼貌——讲话时用语须照顾他人之感受。但是, 现在学生却将言词——即便是带着恨意讲出的话——理解为暴力, 这就大错特错了。
2017 年7 月, 《纽约时报》刊发了一篇广为流传的文章,作者是莉莎·费尔德曼·巴雷特, 供职于东北大学, 她是一位备受尊重的心理学教授, 主要研究情感问题。该文的命题一言蔽之, 便是言词可能会成为暴力。巴雷特在文中讲了一套三段论: “如果言词会导致压力, 再如果长期的压力会导致身体伤害, 那么话语——至少某些类型的话语——看起来就构成了某种暴力。”
我们在《大西洋月刊》上撰文回应, 我们的主张是: 伤害——即便是身体伤害——就等于暴力, 不加分辨地接受这一判断, 就犯了逻辑上的错误。巴雷特的三段论采取了这种形式: 如果A 能导致B, 而B 能导致C, 则A 就能导致C。因此, 如果言词会导致压力, 而压力能导致伤害, 那么言词就能导致伤害。但问题在于, 这还不能证明, 言词就是暴力。它能确证的只是, 言词会致人伤害——甚至是人身伤害, 而这一点我们并不置疑。若要看到区别, 不妨用“同女朋友分手”或“给学生布置大量家庭作业” 来替换掉“言词”, 然后重新来一遍这个三段论。以上两种情况都会给他人造成压力(包括皮质醇水平升高), 而压力可以导致伤害, 所以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导致伤害。但问题在于, 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是暴力的行为。
是否将校园演讲解释为暴力, 选择在你我, 但只要做出了选择, 其不仅会增加我们经历该演讲时的痛苦, 而且还会减少我们作出回应的选项。想想看, 要是你将雅诺波鲁斯的演讲解读为对同学们的暴力攻击, 那么我们就背负了道德上的责任,不能袖手旁观, 必须要做些什么, 哪怕动用暴力。煽动者之所以能把受害者操控于股掌, 靠的就是这种方法。
但是, 如果你慎思明辨, 分得清楚言词和暴力之间的区别, 那么你手里就握有更多的选项。首先, 你可以采取斯多葛主义的反应, 培养自己不动心的能力。正如马可·奥勒留所建议的人生经验, “勿择于害, 无感于害;无感于害, 汝实无害”。你的身份越是容易受到威胁, 日常生活的交往都危机四伏, 那你越有必要去培养斯多葛主义(或者佛家、认知行为疗法) 的能力, 不要感情用事, 不要让他人控制你的思维以及皮质醇水平。斯多葛主义者认识到, 言词并不会直接导致压力;只有一个人将言词视作威胁, 言词才会调动他体内的压力和痛苦。但是否将某位远道而来的讲者判定为恶人, 选择权在乎你的一心。你可以有所为有所不为, 投身于真正有意义的政策变革, 同时让自己面对煽动者的挑衅而不动心。互联网始终存在;极端分子总会在网上发布攻击性的图像和文字;有些群体, 较之于其他群体, 总会更容易成为攻击的靶子。这并不公平, 但即便我们每天都在努力, 减少仇恨, 弥合分歧, 我们大家还是要学会对某些我们看见的事当作没看见, 继续过我们的日子。
不仅如此, 当你拒绝了“言词即暴力” 的立场后, 第二种也是更彻底的回应也在于你的选择: 对手的观点和论证, 都可以为你所用, 让你自己更强大。2017 年2 月, 进步派名士范·琼斯(曾担任奥巴马总统的绿色就业顾问) 到访芝加哥大学的政治研究所, 他在对话中就表达了这种观念。在对话中, 民主党内的战略家大卫·艾索洛向琼斯发问, 假设你是一位进步学生, 现在发现意识形态上的敌人(比如同特朗普政府有关联的保守派人士) 受邀到校内演讲, 那你以及进步群体应当如何应对? 琼斯给出了精彩的回答, 一开始, 他就指出了我们在第1 章所讲的身体安全和情感“安全” 之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