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创业是近几年的一个“风口”,其中,在网络大电影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影视编剧似乎是一个很有“钱途”的行业,但是,影视编剧真的很风光吗?有影视编剧说,这个行业潜规则盛行。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身为大学老师的陈蓓妮没有想到,自己处处小心,也没能避免创作剧本被影视公司拖欠尾款的遭遇。
如今,陈蓓妮决定,自己要站出来向这种潜规则说“不”,委托律师向影视公司讨要尾款。
业内人士表示,在影视剧创作行业,编剧拿不到尾款,实际上已经成了通行多年的潜规则。然而,中国影视行业要真正工业化,大家不能说话做事江湖化,必须有契约精神和“游戏规则”。
剧本创作完成却拿不到尾款
2017年1月2日下午,在地处北京市东二环外的朝阳门附近,陈蓓妮向记者讲述过去一年的经历时,仍难掩愤怒情绪。
时光倒回至一年前,2016年1月,陈蓓妮的一位朋友找到她,说有一家影视公司准备拍摄一部爱情戏,导演已经定了,正在寻找合适的剧本。
这位朋友知道她手里刚好有相关题材的剧本。
陈蓓妮早年毕业于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之后考入北京电影学院攻读导演专业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目前在一家高校从事影视教学工作。
教学之余,陈蓓妮也从事剧本创作,以为自己的教学工作提供鲜活的实践经验,同时也让自己的创作水平得以保持。
当时,她手里确实有一部相关题材的剧本,创作于几年前。
朋友希望她将剧本拿给影视公司看一下,还专门强调一句,影视公司的投资已经到位,很快就会开机拍摄。
因为有朋友介绍,陈蓓妮同意将剧本拿给影视公司看看。不久,消息传来,她的剧本与影视公司的想法非常接近。
2016年3月,陈蓓妮与影视公司相关人员商谈后签订电影及著作权转让及电影剧本修改创作合同。也就是说,在出售陈蓓妮的原剧本著作转让权之后,陈蓓妮还承担了对原剧本修改创作的工作。
陈蓓妮告诉记者,在影视剧本创作行业,存在着一个潜规则,剧本创作完成后,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编剧经常拿不到合同约定的尾款。编剧一般在谈合同时会将剧本分成几个环节收钱,比如写完剧本大纲收一笔钱,写完剧本故事梗概收一笔钱等,一直到合同履行完毕,这样一来,即使尾款拿不到,损失也不会太大。
因为考虑到有朋友在中间穿针引线,项目又急于开机,没有太长的编剧创作周期,因此,陈蓓妮没有按惯常做法,而是将付款次数减少。合同签订后,陈蓓妮收到第一笔款项,即影视公司支付了原剧本的转让费及在原剧本基础上根据影视公司要求进行重新创作新剧本的编剧修改定金;约定余下的12万元尾款分两次在改编过程中先后支付。
随后,剧本大纲、剧本故事梗概、剧本分场……2016年5月5日,陈蓓妮将足本剧本第一稿发给影视公司,但原本此时应该支付的中期款却一直没有音信。
陈蓓妮多次催要,但对方找出多个理由不予支付。
2016年7月,双方商议签订补充协议,将原本分两次支付的12万元尾款约定为一次性支付10万元。但该协议直到2016年10月31日才签订,而且签订之后对方仍无法付款。直到2017年元旦,陈蓓妮也没有收到10万元尾款。
陈蓓妮直到此时确信,自己虽然很小心,但还是遭遇了尾款难收的行业潜规则。
影视业江湖人情大于契约
遭遇类似经历的,不仅是陈蓓妮一个人,还有职业编剧张子明。
张子明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多年来从事编剧工作,曾创作了多部影视剧。
张子明向记者表示,在影视行业,编剧常常被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拖欠创作费用,“此风盛行多年”。
早在2013年,张子明与某公司签订了一部电视剧创作合同,但剧本创作出一部分之后,对方一直拖欠创作费用。
无奈之下,张子明另起炉灶,创作完成另一部足本剧本,对外出售。不久,新的剧本被另一家影视公司看中,他与影视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将剧本著作权转让给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