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农村土地和乡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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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文稿: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当前农村全面转型面临八大挑战

农村土地和乡村发展  · 公众号  ·  · 2017-07-22 11:51

正文


7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京联合举行了《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暨全面深化中国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动能高层论坛。

《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研究的年度系列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今年出版的是第二本。全书包括总报告和农村综合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生态环境等5篇14个专题研究报告。

总报告指出,当前农村全面转型面临八大挑战。一、高成本严重损害农业竞争力。二、农业机械化亟待转型升级。三、“谁来种地”难题尚未破解。四、农业规模经营面临巨大挑战。五、农民增收的压力不断增加。六、农村资源资产浪费严重。七、农村生态环境亟待改善。八、乡村治理模式仍需创新。

总报告认为,新时期,加快农村全面转型,必须全面激活要素、市场和主体,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新动能。然而,受传统观念和体制的束缚,在加快农村全面转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过程中,目前仍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障碍。具体来看,在思想认识方面,一是担心农民离农退地会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误解,三是误将土地流转等同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认识有待深化,五是对工商资本下乡的认识存在偏颇。在体制机制方面,一是各项改革分头管理、条块推进的方式,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效果;二是农村改革的连贯性、系统性不足,增加了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难度,三是改革的行政性较强且容错机制不健全,束缚了基层创新的积极性。在法律法规方面,一方面是有些禁止性规定已经不合时宜,亟待修改,另一方面是一些指导性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仍需健全。在政策方面,主要是现行的一些政策实际上限制了农村资源资产的流动性,束缚了农村内生活力的发挥。

总报告认为,新阶段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新动能,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繁荣,需要重点做好五大方面的工作:一、提高农村资源资产的流动性,探索农村土地国家收储制度。二、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保障农村发展全面转型。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五、完善支持保护政策,促进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

总报告发布了中国农村发展指数及中国农村发展指数测评报告。测评报告指出:农村发展水平继续稳步提高,地区差异延续缩小趋势,中西部与东北地区面临的维度间发展失衡问题明显缩小,各维度普遍存在较明显的地区差距,但差距趋于缩小。

总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试点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新性探索,已经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但这项改革仍面临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改革目标与农村集体所有制之间存在矛盾、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滞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封闭运行的限制性规定影响了改革的效果、没有明确如何解决非试点地区的改革试点等。因此,应探索以户为单位实现农民成员权与财产权的统一、稳步放开农民股权流转范围、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试验。

报告还对农村创新创业、农地流转市场发展情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现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干部驻村、村规民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7年07月21日 作者:吴屹桉


《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总报告指出,当前农村全面转型面临八大挑战:

一、高成本严重损害农业竞争力。2005-2015年,中国三种粮食每亩总成本平均每年上涨9.7%,其中人工成本年均上涨11.0%,土地成本年均上涨13.5%,均远高于同期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4.4%)和谷物生产者价格指数年均上涨率(4.8%)。高生产成本推高了粮食价格、降低了农业经营收益,损害了农业竞争力。

二、农业机械化亟待转型升级。自2011年以来,大中型农机具数量和机械作业费增速“双回落”,而且近年来小型拖拉机的绝对数量连续减少。这意味着,中国大中型农机具数量正在趋于饱和,农机作业市场竞争日益充分,农业机械化面临转型压力。

三、“谁来种地”难题尚未破解。占农民工总量49.7%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没有参加过农业生产且早已习惯城镇生活,不会种地也不愿种地。再加上务农收益较低和耕地细碎化,一些地方开始出现抛荒,在河南南部、湖南西部的山区耕地抛荒比例接近1/4。

四、农业规模经营面临巨大挑战。2015年底,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数量仍然多达2.1亿户,占全部农户的79.6%。2016年全国土地流转面积为4.7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比重为35.1%,仅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远低于2012~2014年4个百分点以上的年均增速,一些农民想出租土地却没人承接。

五、农民增收的压力不断增加。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而且农业经营效益进入下行通道,农民增收的务农、务工这两大传统动力有所减弱,加上财产性收入短期难以有明显增加(2016年仅占2.2%),依靠转移净收入来支撑农民收入增长也不太现实,农民增收难度日益加大。

六、农村资源资产浪费严重。当前农村居民点空闲和闲置用地面积约多达3000万亩。2000年-2011年,在全国农村人口减少1.33亿人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点用地反而增加了3045万亩。而且,每年因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而新增农村闲置住房5.94亿平方米、折合市场价值约4000亿元。

七、农村生态环境亟待改善。不科学的经营管理理念和落后的生产方式,比如化肥、农药、农膜的过量使用,再加上全国每年38亿吨的畜禽粪污产生量,导致中国的农业面源污染十分严重。而且,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八、乡村治理模式仍需创新。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的转变要求创新乡村治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亟待理顺。乡村治理机制如何适应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村社区化的值得注意。

《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总报告认为,新时期,加快农村全面转型,必须全面激活要素、市场和主体,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新动能。然而,受传统观念和体制的束缚,在加快农村全面转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过程中,目前仍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障碍。具体来看,在思想认识方面,一是担心农民离农退地会影响社会稳定,二是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误解,三是误将土地流转等同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认识有待深化,五是对工商资本下乡的认识存在偏颇。在体制机制方面,一是各项改革分头管理、条块推进的方式,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效果;二是农村改革的连贯性、系统性不足,增加了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难度,三是改革的行政性较强且容错机制不健全,束缚了基层创新的积极性。在法律法规方面,一方面是有些禁止性规定已经不合时宜,亟待修改,另一方面是一些指导性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仍需健全。在政策方面,主要是现行的一些政策实际上限制了农村资源资产的流动性,束缚了农村内生活力的发挥。

《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总报告认为,新阶段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和新动能,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和繁荣,需要重点做好五大方面的工作:一、提高农村资源资产的流动性,探索农村土地国家收储制度。包括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其他资源资产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扩大农村土地转让的市场半径,在条件允许的部分地区,尝试农村资源资产跨集体转让;探索农村土地的国家赎买收储制度,将农村土地性质转变为国有等。二、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包括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赋予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更多权利权能;协同推进各种集体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改革;多种方式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做好有关改革发展的配套保障工作等。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保障农村发展全面转型。首先要强化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的作用;其次应提高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稳定性;再次是加快创新农业规模经营实现方式;最后要引导小农生产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四、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益。这要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一二三产融合等方面发力。五、完善支持保护政策,促进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一方面要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另一方要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17)发布了中国农村发展指数及中国农村发展指数测评报告。中国农村发展指数以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绿色发展理念及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为指导,由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活水平、生态环境和城乡一体化5个维度的27个指标构成。基于该指数,测评报告对2011~2015年期间全国及各地区农村发展进程进行了测度和比较分析,并重点分析了与2014年相比的主要变化。测评报告指出中国农村发展四大趋势:

一、农村发展水平继续稳步提高。2015年,全国层面农村发展指数为0.623,与2014年相比上升了0.045。生活水平维度对总指数的增长贡献了35.6%,在五个维度中贡献最大。与2011~2014年期间相比,生态环境维度的贡献率有较大提升,城乡一体化维度的贡献率明显下降。

二、地区差异延续缩小趋势。农村发展水平在省份之间继续呈“两端分化、中间趋同”分布特征。2015年农村发展指数最高的五个地区依次是上海(1.101)、浙江(1.024)、北京(1.006)、江苏(0.906)和天津(0.901),最低的五个地区依次是甘肃(0.465)、贵州(0.476)、云南(0.481)、新疆(0.530)和青海(0.538)。与2014年相比,2015年指数排名上升的有8个省(区、市),下降的有13个,排名上升最多的是海南和山西。2015年,农村发展水平最高的五个地区总指数的平均值为0.988,最低的五个地区总指数的平均值为0.498,两者之比为1.98,与2014年相比下降0.06,延续了持续下降的趋势,说明地区间农村综合发展水平的差距总体上趋于缩小。

三、中西部与东北地区面临的维度间发展失衡问题明显缩小。在中、西部与东北地区,五个维度分指数中最高值与最低值的比值依次是2.00、2.33和2.50,都远大于东部地区的1.29。与2014年相比,四个地区的比值都有明显下降,东北地区降幅最大,比值下降了0.46。

四、各维度普遍存在较明显的地区差距,但差距趋于缩小。2015年,生态环境分指数的变异系数为0.39,与2014年相比下降了0.09,降幅远大于其他维度。2015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分指数的变异系数分别为0.43和0.42,都首次超过生态环境。与2014年相比,2015年社会发展分指数的变异系数还提高了0.01,地区差距略有上升。地区差距最小的是城乡一体化,2015年分指数变异系数为0.11,与比2014年相比又有微小下降。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有序推进,试点地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新性探索,已经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但这项改革仍面临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改革目标与农村集体所有制之间存在矛盾、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滞后、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封闭运行的限制性规定影响了改革的效果、没有明确如何解决非试点地区的改革试点等。因此,应探索以户为单位实现农民成员权与财产权的统一、稳步放开农民股权流转范围、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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