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晓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法律读库投稿邮箱:1751490@ qq.com。
考试时间定在八月十五,脑海里响起一首歌:今天是个好日子。八月十五月儿圆,日本投降七十年,更是首届全省检察官入额考试的大日子。
8月4日开动员会,从动员到考试只有十一天时间。一堆案件在手,一个快到期的案件处理完毕之后,真正复习的时间仅余七天(连上周末)。坊间传闻考试内容都是应知应会的东西。偶迅速地用有限的脑汁搜索了下,应知应会?那不就是两抢一盗加诈骗,贪污贿赂加渎职吗?再加上程序挑错,对,应该不出其外。结合隔壁公司前段时间公开的考题,以一个普通刑事犯罪写份文书?好嘞,就这样办!先从2016年最新的抢劫司法解释着手,梳理下抢劫的八种加重处罚情节,入户、持枪、数额巨大,普通型抢劫、转化型抢劫如何区分,抢劫罪的罪数认定诸多云云。考虑到检察院的职能,职务犯罪肯定少不了,也是历来和比赛的重点。最近又出了新的司法解释,提高了犯罪数额,对事后受贿做了明确规定,必须关注啊。从03年重庆纪要到07年两高意见,刑法修正案七、九,直接受贿、斡旋受贿、特定关系人、关系密切人、共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等诸多情形,恶补了几天,这样不会漏了吧!程序方面初查、指定监视居住、传唤、拘留、逮捕、捕权上提…再默写几遍起诉书、抗诉书、审查报告格式,好,妥妥地上场。
可惜,猜到了开头,没猜到结局。当天天很热,拿到卷子的刹那心有点凉。两道题目,一道案例分析,一道根据案卷材料写份审查报告。事先复习的范围均没有中标。第一道题涉及到罪名认定、犯罪数额、共同犯罪,主从犯、累犯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只要仔细分析应该可以拿到分。
第二道题涉及到经济犯罪,对两名嫌疑人定性并履行法律监督。之前对此罪名真的是一个字没看,还好之前办过为数不多的此类案件。然,两个小时写一篇审查报告时间很紧啊,涉及到事实归纳、证据摘抄、证据分析、案件定性、法律监督、结论作出等诸多内容。光是证据摘抄就花了快一个小时,本想总结归纳下,但又发现不抄没法弄明白案情,在写审查认定的事实时突然觉得手上的笔好涩,怎么不能那么流畅地写出来呢?!好了,等整完这块,基本上只剩一个小时了,剩下的诉讼监督等关键部分草草写完,出了考场惊觉漏了不少应知应会的东西,也只能捶胸顿足无可奈何,任它落花流水春去也。
上午考完,余音未了,诸位同仁仍然沉浸在考试氛围中。从中午吃饭到下班前对题目展开了热烈讨论,对于案件的定性更是激辩不休,好家伙,口水纷纷,摩拳擦掌,差点打起来。以至于当晚做了个梦,三大张答卷竟然没交,一检查还有三大题没做,醒来原是南柯一梦,这酸爽!
通过三个半小时的考试,感触如下:
感悟一,写一手好字很重要。即使字写得不漂亮,也要至少写清楚。要知道这次是手写,手写!字迹写得清楚整洁第一印象给人感觉思路清晰。可是多少年没写过这么多字了啊,至少有十年吧!12页a4纸写得满满,诸位可以试想下。写得手快断,而且越到后来字迹愈发乱,不敢回看,惭愧。
感悟二,合理分配时间。基本来不及做过多思考,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分析判断并作答于纸上。有高手事后透露证据摘录可以概括,重点写证据分析、法律监督。也知道这个道理,可是摘录证据的过程也是梳理案情的途径,所以没少花时间。到了后来写监督这一块明显感到吃力,之前一扫而过第一印象感觉有瑕疵的证据漏掉了不少。
感悟三,功夫在平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临时抱佛脚更多是心理安慰。不要对考题做过多的猜测,关键在于平时的积累。命题者还是紧密结合了办案实际,尤其审查报告听说源自真实案例,考点细密,口感绵柔后劲足。这就需要平时大量的办案实践历练了,好的神枪手都是子弹喂出来的。懊恼之余又有一丝庆幸,还好平时办了类似的案子,对案件定性上不管是否正确,还是有话可以写的。
不管这次结果如何,重要的是通过考试又翻了几遍刑法一本通、高检诉讼规则、刑事审判办参考等书籍资料,以考促学也蛮好,不然平时难得这么大段时间专门梳理。同时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工作忙不是偷懒的借口,学习是终身的革命。在短时间内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无他,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老老实实地练好内功方是正道。其他不要多想,真的。
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