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一法规草案在部分州府又名《安全自动驾驶汽车法案》,规定只有汽车制造商才能在州内测试自动驾驶汽车。自己不生产汽车、却在研发自动驾驶系统的Waymo称这样的规定过于局限,赋予传统汽车制造商过多优势,存在不公平现象。
Waymo发表声明表示:“正如美国公民有权选择购买何种汽车,他们也应有权乘坐更加安全、更加高级的自动驾驶汽车。这种反竞争的法案只会减缓能挽救生命的技术的推出,而且会以牺牲消费者安全为代价,导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了解在去年5月,密歇根共和党代表迈克·考瓦尔(Mike Kowall)等人引入一系列法案,允许没有方向盘或踏板的车辆上路测试。这一系列法案包括S996法案,即SAVe法案。通用参与了SAVe法案的制定,该法案规定只有生产汽车的企业才能运行没有驱动控制的汽车。优步和Waymo CEO约翰·科拉菲克(John Krafcik)的建议涵盖研发和测试自动驾驶系统的企业。该法案随后修改了“汽车制造商”的定义,并于去年12月在密歇根州通过。
目前,田纳西、乔治亚、马里兰和伊利诺伊州正在审阅SAVe法案里关于“汽车制造商”的尚未更改的内容。
科技公司、自动驾驶汽车游说团体以及汽车制造商都很担心SAVe法案以及将实力派对手排除在自动驾驶技术测试之外的消极影响。
奥迪美国公司政府事务负责人布拉德·斯特茨(Brad Stertz)评论说:“将有可能提出解决方案,并成为良好的重要伙伴的创新者拒之门外是错误的。竞争是这场革命开始以来最重要的动力之一。”(编辑 贾森)